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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的财务负责人的任职条件说明?

来源:www.jobdf.com  时间:2023-10-16 12:12   点击:144  编辑:admin   手机版

一、单位的财务负责人的任职条件说明?

财务负责人的任职资格是:

1、不能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者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期限尚未届满;

2、不能被全国股转公司或者证券交易所采取认定其不适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纪律处分,期限尚未届满;

3、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具有会计专业知识背景并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二十一条

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由单位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设置总会计师的单位,还须由总会计师签名并盖章。

单位负责人应当保证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二十三条

各单位对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应当建立档案,妥善保管。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和销毁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二、财务总监需要的学历和证书?

1:是什么?有学士学位或以上学历以及相关的财务相关证书。1. 财务总监需要至少具备学士学位或以上学历以及相关的财务相关证书。2. 财务总监职位通常对财务知识和技能有较高的要求,因此要求申请人具备相关的学历和证书。通过获得学士学位或以上学历,候选人可以获得相对全面的专业知识背景,为担任财务总监提供必要的基础。此外,财务涉及许多专业领域,持有相关的财务证书可以证明候选人具备必要的专业技能和知识,提高其在招聘过程中的竞争力。3. 除了学士学位或以上学历以及财务相关证书,财务总监还需要具备相关工作经验和技能。例如,他们可能需要具备财务管理、财务分析、投资策略等方面的经验和技能,并且对于财务法规和税收法规有一定的了解。因此,候选人还应具备适当的工作经验和其他相关技能,以适应财务总监职位的要求。总结:为了成为一名财务总监,学士学位或以上学历以及相关的财务相关证书是必要的。此外,还需要具备相关工作经验和技能来应对财务管理、财务分析等方面的任务。

三、财务负责人是什么岗位?

财务负责人,是指一般由总会计师或财务总监担任,全面负责公司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与监督工作的人。

严格的说必须有会计师资格、从事会计工作多年、经验丰富的人才能胜任。

基本信息

中文名

财务负责人

外文名

CFO

分类

领导班子成员

详细解释

有一定的管理能力,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及生产经营决策。由于财务管理在经济发展中的地位越来越高,国有企业财务负责人均为领导班子成员。

岗位职责

一、贯彻党的经济工作方针政策,遵守《会计法》,熟悉和掌握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财政政策和各项财务制度。具体领导本单位财务工作,结合本单位具体情况,制定财务管理办法。

二、按照《预算法》,认真编制并严格执行部门预算和政府专项资金预算,及时检查分析财务收支和预算执行情况,找出问题,提出建议和措施,不断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严格执行各项财经纪律,建立和健全经费管理、国库集中支付管理、银行账户管理、票据管理、资产管理等制度。对部门预算、重大开支和重要的经济事项,要经单位领导集体讨论决定,坚持民主理财和“一支笔”审批制度。

四、加强内部会计控制,建立会计岗位责任制,根据不相容职务相分离的原则,合理、明确会计、出纳分工,并做好内部和外部的协调工作。

五、规范各项会计基础工作,及时审查本单位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表;定期组织会计档案的整理、归档工作,保证财会工作符合《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

六、定期或不定期对单位内部会计控制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价,对涉及会计工作的各项经济业务、内部机构和岗位在内部控制上存在的缺陷提出改进建议。

七、负责本单位财产物资的统一管理,每年进行一次财产清查,健全保管、领用、维护、赔偿、报废、报损以及人员调动交接制度,保证账物相符。

八、时刻加强会计职业道德修养,做到遵记守法、坚持原则、廉洁奉公、依法理财。

九、负责对会计及其他有关财务人员的业务指导。组织和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不断提高政策执行水平和业务能力。

十、会计或出纳调离本岗位时,应负责监交

四、公司董事能否担任财务总监?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监事不能兼任管理职务,所以监事不可以兼任财务总监。董事没有这方面限制,所以董事可以兼任财务总监。  根据《公司法》第二百一十六条规定,“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由此可见,经理、副经理及财务负责人是法定意义上的“高管”;对于上市公司,董秘也是法定意义上的“高管”。除此以外,公司章程可以规定其他人员为公司高管,如部门总监等。  《公司法》对于董、监、高的任职兼任限制有哪些:  1、《公司法》第五十一条、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所以,无论是有限公司还是股份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得兼任监事。换句话说,只要是公司监事,就不可能同时为公司董事或高管。  2、《公司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同意,董事会成员可以兼任经理。”所以,对于国有独资公司,董事如兼任经理,必须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同意。  3、《公司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公司董事会可以决定由董事会成员兼任经理。”所以,对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可兼任经理,但需要由董事会决定。  结论:董事不能兼任监事。董事兼任经理,股份有限公司须经董事会决定,国有独资公司须经国资委同意;董事兼任其他高管,《公司法》未作限制。监事不能兼任董事,也不能兼任高管。  同时需给予注意的是:根据上市公司相关指引,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高管受到哪些方面的约束:  1、法律规定的约束,主要指高管的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2、公司章程规定的约束,在《公司法》中,高管和董事、监事并列,成为公司章程规范的对象,受到公司章程的制约。  3、劳动合同的约束。高管作为企业的员工,与企业之间的关系同时受《劳动法》调整。  财务总监工作职责  1、在董事会和总经理领导下,总管公司会计、报表、预算工作。  2、建立和完善财务部门,建立科学、系统符合企业实际情况的财务核算体系和财务监控体系,进行有效的内部控制。  3、贯彻执行总经理办公会议决议。在总经理的领导下,负责分管部门的日常工作。  4、组织领导公司财务管理,成本管理、预算管理、会计核算、会计监督、审计、存货控制等方面工作,努力降低成本、增收节支、提高效益。  5、组织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监督公司遵守国家财经法令、纪律以及董事会决议,保障公司合法经营,维护股东权益。  6、利用财务核算与会计管理原理为公司经营决策提供依据,协助总经理制定公司战略,并主持公司财务战略规划的制定。  7、参与公司投资行为、重要经营活动等方面的决策和方案制定工作,参与重大经济合同或协议的研究、审查,参与重要经济问题的分析和决策。  8、负责制定公司利润计划、资本投资、财务规划、销售前景、开支预算或成本标准。  9、对公司投资活动所需要的资金筹措方式进行成本计算,并提供最为经济的酬资方式。  10、筹集公司运营所需资金,保证公司战略发展的资金需求,审批公司重大资金流向;  11、制定和管理税收政策方案及程序,协调公司同银行、工商、税务等政府部门的关系,维护公司利益。  12、负责审核签署公司预算、财务收支计划、成本费用计划、信贷计划、财务报告、会计决算报表,会签涉及财务收支的重大业务计划、经济合同、经济协议等。  13、掌握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资金变动情况,并及时向总经理报告工作。  14、主持制定公司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预算管理、审计、库管工作的规章制度及工作程序,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落实情况。  15、负责制定公司利润计划、资本投资、财务规划、销售前景、开支预算或成本标准;制定财务系统年度、月度工作目标和工作计划,经批准后执行。  16、加强财务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工作,提高财务系统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  17、做好财务系统各项行政事务处理工作,提高工作效能,增强团队精神。  18、审核财务报表,提交财务管理工作报告。  19、完成总经理临时交办的其他任务。

五、财务总监权力多大?

财务总监的权利是比较大的,因为财务总监属于公司的高级管理岗位。他比其他部门的总监级别要高,财务总监可以决定其他部门的用款和资金需求。

六、单位的财务负责人的任职条件说明?

     财务负责人的任职资格是:坚持原则、廉洁奉公;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主管一个单位或者单位内一个重要方面的财务会计工作时间不少于二年;熟悉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会计法》 第三十八条

会计人员应当具备从事会计工作所需要的专业能力。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经历。本法所称会计人员的范围由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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