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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判决是否是终审判决?

来源:www.jobdf.com  时间:2023-09-04 21:14   点击:210  编辑:admin   手机版

一、二审判决是否是终审判决?

中国实行二审终审制。即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裁定不是生效的判决、裁定,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可以依法定程序向上级人民法院申请上诉。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的二审和最高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裁定是生效的判决、裁定,即终审判决。

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如果在事实认定和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在我国有三种方式纠正:

一、人民法院基于审判监督权要求再审;

二、人民检察院基于审判监督权要求人民法院再审;

三、当事人申诉,申请再审。

二、二审判决抬头怎么写?

答:二审法院名称加案件类别名称,组合到一块就是二审判决抬头,如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这是二审法院名称,刑事判决书这是案件类别名称是刑事案件,不是民事案件,组合到一块就是二审判决的抬头。

三、二审判决后如何收监?

一、二审宣判后会立即收监吗?

二审宣判后如果确实存在着犯罪行为会立即收监,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上诉不加刑。《刑事诉讼法》226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案件,除有新的犯罪事实,人民检察院补充起诉的以外,原审人民法院也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

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

如果判实刑,会被收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抢劫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二、二审判决后多久生效?

根据现行《民事诉讼法》第十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依照法律实行……两审终审制度”,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以及依法不准上诉或者超过上诉期没有上诉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也就是说,经过二级法院的审判,案件即告终结,二审法院作出的判决是发生法律效力的终审判决,是未附加任何条件的,法律并没有规定必须以送达当事人为生效条件。故,二审判决自作出时即生效,即使未送达当事人,对其本身的效力并没有影响,仍然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

但是如果申请执行,要看义务履行方是什么时候收到的二审判决书。如果二审是维持原判的话,那就是看一审的判决,如果是给付金钱的,通常是写着在判决生效XX日内,支付多少钱,这个是自动履行期。只有过了这个期限,而义务履行方不履行义务的,才能申请执行。如果是二审改判的话,则根据二审判决书确定,过了义务履行方的自动履行期才能申请执行。

在我们国家刑事诉讼活动当中,也是可以进行第二次审理的,当然第2次审理的过程当中的话,是需要遵循一个最基本的原则。也就是上诉不加刑的原则。在二审被宣判完毕之后,确实是存在着实体的刑罚,那么需要立即收监处理。

四、二审是最后判决吗?

二审是最后判决,是生效的判决。

因为我国实行两审终审制度。《民事诉讼法》: 第十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制度。第一百七十五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

五、二审当庭判决何时生效?

二审判决作为终审的判决,并不会有上诉期,二审判决什么时候生效没有明文规定。

通常对于二审当庭宣判的,应该在十天里送达判决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六、二审判决后不服如何办?

1、依据民诉法第199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

2、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3、如果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案件。

4、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5、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七、二审判决的证据怎么写?

  ××省××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199×]×经终字第×号

  上诉人:李××,男,19××年×月×日生,汉族,××县××乡××村村民。

  被上诉人:××县××乡××村村民委员会。法定代表人:王××,村民委员会主任。

  上诉人李××因承包土地、果园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县人民法院[199×]×经初字第156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级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审判决认定,上诉人承包被上诉人土地、果园,应按合同约定交纳承包金,上诉人拖欠是错误的,应承担违约责任。上诉人要求被上诉人支付其1990年下半年工资,查无实据,且已过诉讼时效。据此判决上诉人付给被上诉人土地、果园承包金2276001元,违约金891元,共计3167001元。

  李××上诉称,被上诉上应支付其1960年下半年的工资可与本案合并审理,应从总欠款中扣除其工资款。

  被上诉人辩称,关于上诉人的请求,一是没账可查,二是当时村委已作过处理,故上诉人以此为由拖欠承包金是错误的。

  经审理查明,上诉人自1988年承包被上诉人土地502亩、果园101亩。1998年应上缴土地承包金80元,果园承包金338元,已交1074元,另欠粮油差价款28元,共欠444026元;1989年应上缴土地承包金80元,果园承包金338元;苹果特产税160元,已交36022元,共欠541078元;1990年应上缴土地承包金80元,果园承包金338元,苹果特产税160元,另欠粮油差价款137044元,已交43047元,共欠671097元;1991年应上缴土地承包金80元,果园承包金1000元,已交60元,尚欠618元。以上上诉人共欠被上诉人2279001元。

  本院认为,上诉人承包被上诉人土地、果园应按约定缴纳承包金,无故拖欠应承担违约责任。上诉人要求被上诉人支付其1960年下半年工资,查无实据,且已过诉讼时效,上诉无理,本院不予支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53条第1款第1项之规定,判决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136068元,由上诉人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审判长:×××

  审判员:×××

  审判员:×××

八、二审判决不服上诉后果?

我国法院审判实行两审终审制度,二审判决就是终审判决。不能再上诉的。

九、二审缺席判决会怎样?

二审缺席判决,不影响该案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按照民诉法的规定,经人民法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不影响人民法院缺席审理、缺席判决。因为是二审判决,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权利人据此可以向义务人主张权利,如果义务人拒不履行,权利人可以凭二审判决书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十、判决后二审能否增加请求?

可以追加诉讼请求,如果对方当事人不同意二审审理,二审法院就不会审理;如果对方当事人同意审理,二审才能审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二十八条 在第二审程序中,原审原告增加独立的诉讼请求或者原审被告提出反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就新增加的诉讼请求或者反诉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双方当事人同意由第二审人民法院一并审理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一并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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