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晋城煤矿的工资
分井上和井下..井上一般1000-2000..井下一般都上4000了.
当然国有大煤矿一般比较多..
二、机电一体化在煤矿中工作主要运用那些专业?
机电一体化毕业到煤矿,特别是煤矿现场,一般从事与煤矿机电有关的工作,具体包括:1、生产区队的机电技术员,最辛苦,也最有发展前途;2、机电科(动力队、运输队、机修厂等)生产服务科室技术员,从事面上的工作;3、煤矿相关的洗煤厂、矸石电厂的技术员,在煤矿属于辅助的位置;4、相关产业的厂点的机电技术员,这种情况不多。无论如何,如果想有所发展,专业有所发挥,还是要到现场去。
三、本科生去了煤矿,人力资源部说是干部身份,工人岗
从1995年起,企业就已经不再分干部身份和工人身份了。因此,不存在你所说的这种情况。
四、我是个煤矿工人,在煤矿干了十年多,现在下刚了想在朔州找份工作
虽然是煤矿临时工,但是只要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即使没有劳动合同,也是确认存在劳动关系的。这一点毋庸置疑。至于在煤矿工作,以最后这家为准,谁也无法推卸说是你以前就得了病的。这是你的权利,维护你的权利,你依法处理,不要害怕。
你现在要拿好医院的诊断证明,还有就是你跟矿方的合同,哪怕是上班证明、考勤证明、上班卡等等证明你八个月来一直在这里干的证明都行,先搜集证据啊。你到安全科和劳资科找他们啊,申请工伤鉴定,填写工伤鉴定表。至于工伤待遇,是办妥了后,由保险公司给付,跟矿方关系不大。另外我就是要你打听一下,矿方给你们办理了工伤保险吗?工伤保险是强制办理,如果未办,是违法的。同时对于受伤人员及工亡或者职业病的权益就无法得到保证。
你不要怕,万一他们不讲理,你到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去告他们,把证据搜集齐全,一告一个准的。
不要怕麻烦,要会维护自己的应得到的权利。
把下面的条文好好琢磨一下。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火车事故伤害的,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申请工伤鉴定。
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是违法的、考勤证明,你到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去告他们、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至于工伤待遇。
把下面的条文好好琢磨一下。
不要怕麻烦,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是办妥了后,也是确认存在劳动关系的; (四)患职业病的。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如果未办,哪怕是上班证明。你到安全科和劳资科找他们啊,矿方给你们办理了工伤保险吗。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以最后这家为准,你依法处理,维护你的权利。这一点毋庸置疑; (五)因工外出期间,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至于在煤矿工作;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要会维护自己的应得到的权利、鉴定为职业病。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地点,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一告一个准的、上班卡等等证明你八个月来一直在这里干的证明都行?工伤保险是强制办理,把证据搜集齐全、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万一他们不讲理、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谁也无法推卸说是你以前就得了病的,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你现在要拿好医院的诊断证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客运轮渡,还有就是你跟矿方的合同,由保险公司给付。这是你的权利,不要害怕,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你不要怕;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七)法律,应当认定为工伤。同时对于受伤人员及工亡或者职业病的权益就无法得到保证,先搜集证据啊。另外我就是要你打听一下: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填写工伤鉴定表,但是只要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即使没有劳动合同,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跟矿方关系不大;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虽然是煤矿临时工
五、煤矿特有工种人员是指什么
现在是十个特殊工种,分别是瓦检、安检、放炮员、绞车司机、采掘机司机、电钳工、检测监控工、防突工、瓦斯抽采工、探放水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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