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房地产评估公司具体都做什么工作?

来源:www.jobdf.com  时间:2023-10-13 04:23   点击:133  编辑:admin   手机版

一、房地产评估公司具体都做什么工作?

●房地产评估  

1、土地使用权出让和挂牌土地使用权的价格评估;  

2、企业改制、上市、资产重组、联营、兼并、合并、破产清算等各种经济活动中涉及房地产估价;  

3、房地产抵押价值评估;  

4、专业仲裁及司法诉讼中有关房地产价格评估;  

5、征地和房屋拆迁补偿评估;  

6、房地产转让价格评估;  

7、房地产租赁价格评估;  

8、房地产分割、合并估价;  

9、房地产拍卖底价评估;  

10、房地产课税价格评估;  

11、房地产保险评估;  

12、其他目的的房地产评估。  公司除专业从事各类房地产评估业务外,还提供房地产项目策划和可行性研究、经纪代理、资产评估、政策咨询、投资置业顾问和业务培训等。  对银行客户可提供房屋产权核查、办理抵押登记、项目贷款可行性评估、房地产政策咨询等各类综合性房地产中介服务。  ●住房公积金代理  公司具备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核发的住房公积金代理资质,公司负责代理个人办理住房公积金手续。  ●政策法规咨询  国家、北京市房地产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咨询,房地产开发程序及相关工作咨询、房地产产权管理、交易规定咨询。  ●项目策划和可行性研究  对于房地产开发项目可以为客户提供从项目前期策划、市场分析、项目经济评估、拆迁评估、出让评估、土地上市挂牌服务的熟地评估,一直到后期代办产权证、销售证、项目融资抵押贷款、住房按揭贷款等中介服务。  对污染扰民企业外迁、企业改制项目可协助企业与房屋土地等相关部门进行沟通,提供土地转让评估、评估咨询服务,包括房屋土地资产处置方案策划、产权鉴证、房屋土地评估等等。  ●经纪代理  1、代办房屋、土地使用权所有权证、商品房销售许可证、物业管理公约等;  2、代理交易过户、抵押登记等;  可能具体的公司具体业务,应该需要上面的专业知识,会计应该是不可少的

二、房屋评估结果申请复核,复核公司10日之内,没给予答复,怎么办?

1.申请复核评估 被征收人或者房屋征收部门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原房地产估价机构申请复核评估。申请复核评估的,应当提出书面复核评估申请,指出评估结果存在的问题。

2.复核评估 房地产估价机构应当自收到书面复核评估申请之日起10日内对评估结果进行复核。复核后,改变原评估结果的,应当重新出具评估报告;评估结果没有改变的,应当书面告知复核评估申请人。

3.对复核结果有异议。

4.评估专家鉴定 被征收人或者房屋征收部门对房地产估价机构的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复核结果之日起10日内,向被征收房屋所在地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评估专家委员会应当组成专家组,对复核结果进行鉴定。专家组成员为3人以上单数,其中房地产估价师不得少于三分之二。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22条规定:“被征收人或者房屋征收部门对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复核结果之日起10日内,向被征收房屋所在地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被征收人对补偿仍有异议的,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处理。”因此,对专家鉴定结果不服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菁英小助手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相关评论
我要评论
用户名: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热门图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