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生产制造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包括哪?
主要分这么几块:
1、安全第一责任人: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等企业实际负责人;
2、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部门:安全部,安全员、安全工程师、安全主管/经理3、各生产管理人员:我国法律规定: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各生产部门必须对本部门内部的安全负责。从生产部部门长、车间主任、设备科长、班组长等都属于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二、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如何履行安全生产责任的?
只要严格按着安全生产法赋予的安全管理人员工作职责,去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就可以。如: (一)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二)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三)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四)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 (五)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 (六)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七)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三、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指什么?
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指煤矿专门负责安全生产管理的人员,是国家有关安全生 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在本单位的具体贯彻执行者,是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 制度的具体落实者,是煤矿安全生产的保护神。 煤矿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概括如下: 安全副矿长
1.积极配合矿长开展安全管理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 策、指令和规定,保证煤矿企业在生产和建设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 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
2.协助矿长监督检查各分管副矿长、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副总工程师、业 务部门管理人员的业务保安责任制、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3.负责对煤矿企业设置的安全管理部门、安全管理人员和装备的管理工作,组织 编制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协助矿场制定安全年度考核管理目标和奖罚实施办法。
4.参加矿长主持召开的安全生产办公会议,并对煤矿安全管理中存在的具体问题 提出主导意见。
5.每旬至少应主持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例会,每月至少主持召开一次安全工作 会议,及时贯彻上级的安全指示,分析安全生产中(特别是一通三防、防治水、 顶板管理)存在的重大问题和隐患,制定解决的措施,负责检查落实情况。
6.对矿井通风及瓦斯、煤尘、自然发火、水害治理工作负责监督检查,经常深入 煤矿生产现场,定期组织开展安全质量检查活动,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督促有 关部门进行整改。
7.组织参加煤矿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并提出处理意见。
8.监督煤矿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矿井灾害预防和救灾演习”、“反风演习”方 案、措施的落实。
9.负责审查、监督煤矿的安全技术措施工程的落实情况,对煤矿重大安全隐患的 排查和治理工作进行监督。
10.负责对煤矿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并对持证上岗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生产制造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包括哪些人?
主要分这么几块:
1、安全第一责任人: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等企业实际负责人;
2、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部门:安全部,安全员、安全工程师、安全主管/经理
3、各生产管理人员:我国法律规定: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各生产部门必须对本部门内部的安全负责。从生产部部门长、车间主任、设备科长、班组长等都属于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五、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如何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生产工作?
安全隐患排查 1、做好日检查、周联查、月联查、节前联查; 2、做好专业对口检查(电气、建筑、设备、危险品存储等); 3、做好重大危险源检查。
安全生产工作 1、建立、健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2、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3、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应急机制; 4、加强安全教育管理,增强员工安全意识。5、改善安全生产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制定安全管理方案。六、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怎么查询?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查询,可以登录所在地的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安监系统凭编号可以查到具体资格信息。也可以登录国家建委安监系统,输入该员工的注册编号和资格证编号可以查证。
七、企业管理人员每年至少参加几次安全生产?
第十六条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每年至少参加一次由企业组织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在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内,至少参加一次由原发证机关组织的不低于8个学时的安全生产继续教育培训。
八、生产管理人员是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人?
1、不是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人。
2、生产管理人员是安全生产的主体,不是主体责任人,主体责任人是企业第一把手及分管安全领导人。企业各项安全制度都要落实到生产作业中,因此,生产第一线是安全生产的焦点,生产管理人员是安全生产的主体。
3、各级人员安全责任书由公司层层下达,每年一签。企业主体责任人安全责任书与上级单位签署。
九、安全生产法规定,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履?
请见第二十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下列职责:
(一)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二)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三)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四)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
(五)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
议;
(六)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七)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十、建筑施工企业需要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吗?
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300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
生产经营单位依照前款规定委托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的,保证安全生产的责任仍由本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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