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是?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是关系农民生产生活质量的普遍性问题,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建设美丽中国的重要组成部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是提升农村地区生活品质的重要途径,是实现乡村振兴规划的基础。美丽乡村五大目标有关于“村容整洁”的要求,乡村振兴五大目标则有“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的要求。
二、如何开展环境整治督导工作?
一是强化领导、落实责任。为切实抓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督查检查工作,环境整治督查检查组组长由书记担任,各村(社区)及镇级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强化责任意识、担当意识,详细制定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督查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做到领导明确、责任明确、人员明确、任务明确。在各村(社区)设立督查检查公示牌,公开督查检查信息,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二是创新方式、精心组织。采取联合督查、定期督查、随机督查、明察暗访、进村入户等方式,直接看现场,直接见具体事,直接听取村(居)民意见,围绕双汇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工作重点和村(居)民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有计划、有重点开展阶段性督查。随时掌握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处置,根据督查情况及时召开会议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通过村村响广播、QQ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广泛宣传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动员舆论监督和群众参与,努力形成全民参与、全民监督的人居环境整治氛围。
三是强化监督、注重实效。人居环境整治督查检查工作组在督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梳理问题清单并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相关村(社区)、机关单位及责任人限期整改,督促抓好整改落实,推动整治工作落实,每次督查检查情况要编制督查检查简报全镇进行通报,并作为年终考核评分的主要依据。对履职不到位的相关责任人员,纪委监委依纪依规予以追责问责。
三、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调度方案?
采取多部门联合集体行动的工作调度方案,对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包括对到道路,车辆,杂物垃圾,乱涂乱画,小广告,乱停乱放,僵尸车,乱扯乱晒等情况进行治理,最好采取城建城管,公安,工商,社区,小区,物业党支部志愿者,居民部门多人员参加的集体活动。
四、人居环境整治目标?
2020年,实现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 善,村庄环境基本干净整洁有序,村民环境与健康意识普遍 增强。
东部地区、中西部城市近郊区等有基础、有条件的地区, 人居环境质量全面提升,基本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处置体系全覆 盖,基本完成农村户用厕所无害化改造,厕所粪污基本得到处 理或资源化利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明显提高。
五、人居环境整治内容?
首先要清除那些影响空气清洁的污染源,对这有污染源的工厂,单位,仓库等要进行拆迁,其次要对水源,水道和下水道进行整治达到人居环境标准,加强思想观念,提升人居环境保护自觉性。
六、人居环境如何整治?
一是坚持问题导向,推动全域系统化整治。
街道紧紧盯住改厕整改、“四大堆整治”、农村生活污水等重点工作,因地制宜采取措施,压实责任积极作为,以问题为导向,逐一研究推动解决各方面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镇村党员干部率先垂范,直插现场一线,瞄准重点、突破难点、包靠攻坚,深入到全部61个网格村庄,做到不走过场、不留死角、不漏一处。组织开展“党群同心·共建家园”、“学党史、解民忧、办实事”等活动,坚持补短板、强弱项,将人居环境整治与开展幸福积分兑换等活动结合,形成各级党员干部带头,群众广泛参与良好氛围。
二是强化责任落实,突出抓好精细化管理。
街道抽取骨干力量,成立环境提升工作专班,制定考核奖补办法,全面压实社区、部门、村庄、保洁公司责任,建立责任区管理制度,实行网格化管理模式,对村庄、保洁公司人居环境清理整治情况进行精细化考核,并督促落实整改。从环境维护“精细化”入手,对照整治提升要求,逐村逐项进行问题巡查,对清理不到位、质量不高和整治死角等问题及时提出进行再清理,确保整改质量和标准。通过精细化整理,推进乡村道路、水系、房前屋后等清洁、绿化、美化,乡村颜值实现由干净整洁向赏心悦目转变。
三是加强长效管护,深化落实长效化机制。
街道注重建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明确村庄管护的内容、责任、标准要求,通过把人居环境整治纳入村规民约、志愿服务活动、街巷长制、美丽庭院表彰奖励等措施,激发群众参与人居环境整治的内生动力,变“要我治理”为“我要治理”,让清洁卫生、环保文明的理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有力推进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常态化、长效化。
七、人居环境整治措施?
第一,继续推进“百村示范百村整治工程",创建美丽乡村星级村、“四个好"宜居村庄达标村,完成星级村、示范村、整治村、达标村的创建。
第二,加大村庄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主要的建设项目有道路建设,电网建设,网络覆盖,以及农村饮水设施的建设。这些基础设施的建设虽然不能直接地为我们农民带来利益,但是却可以为我们农村的经济发展打下基础,让我们利用基础设施建设带来的便利拉动农业相关产业的发展。
第三,加快完所有村屯乡村建设规划和村庄规划工作。围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目标要求,优先考虑美丽宜居村庄、特色田园乡村、传统村落、村庄生活污水治理、村容村貌改善等建设时序,坚持按需编制、有序推进、务实规划,合理安排年度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到今年底前实现全覆盖。
第四,推动"千屯五化振兴乡村"活动深入开展,动员各方力量,整合各种资源,落实各项举措,实现村屯亮化、硬化、净化、绿化、美化,切实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提档升级,把农村建设成为村容整洁、环境优美、民风和谐、生态宜居的秀美乡村
八、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条例?
乡村人居环境治理条例:
第一条 为了保护和改善农村环境,建设美丽宜居乡村,促进经济、社会、生态协调发展,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农村环境治理及其有关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农村环境治理是指以农村垃圾治理、污水治理、厕所改造、农业废弃物处理和利用及村容村貌提升为主要内容,对农村人居环境进行规划、建设、治理、管护和监督的活动。
第三条 农村环境治理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村民主体、社会参与,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多元投入、长效运行的原则。
第四条 建立市级统筹、县级负责、乡(镇)街道和村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内农村环境治理工作。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工作统筹协调机制,及时处理农村环境治理中的重大事项。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内农村环境治理的具体工作,指导和督促村民委员会及有关单位开展农村环境治理。
村民委员会应当组织制定和完善农村环境治理方面的村规民约,并组织村民开展农村环境治理工作。
第五条 市、县(市)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环境治理的综合协调和组织推动工作。
城乡建设、发展和改革、财政、生态环境、交通运输、水务、城市管理、林业和园林、畜牧业、规划和自然资源、卫生健康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农村环境治理工作。
第六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农村环境治理工作目标责任制,对农村环境治理工作进行定期督导、检查,将目标责任完成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内容。考核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布。
第七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大农村环境治理的财政投入。建立财政补助、村民委员会和村民自筹、受益主体付费、社会资金支持的农村环境治理多元化投入机制。
第八条 市、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应当加强农村环境治理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参与农村环境治理活动的意识。
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应当对农村环境治理进行公益宣传、舆论监督。
教育主管部门应当把与农村环境治理有关的法律、法规和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分类、回收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等知识纳入学校、幼儿园的教育和社会实践内容。
第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维护农村环境治理成果,并有权对损害、破坏农村环境治理的行为进行劝阻和举报。
第十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对在农村环境治理工作中表现突出、有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第十一条 鼓励开展农村环境治理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先进技术,提高农村环境治理水平。
九、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人员职责?
规划分局负责指导镇政府驻地生活污水治理,指导清理街道的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以及废旧广告牌、标识牌等工作;
行政执法大队负责村庄生活垃圾治理、农村改厕及公共厕所卫生等工作;
农业服务中心负责指导农业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及禁止畜禽散养等工作;
经济发展办负责指导农村黑臭水体整治等工作;水利站负责指导河塘沟渠清淤等工作;
综合文化站负责指导旅游景点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文明办负责指导通村组道路两边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林业站负责指导乡村绿化工作;
卫生院负责指导村庄环境卫生整洁行动;
财政所负责落实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相关工作经费;
镇直其他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积极配合,共同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十、人居环境整治与人居环境改造的区别?
人居环境整治是整治人居环境,人居环境改造是改造人居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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