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绿化管护和绿化养护区别?
1.绿化管护和绿化养护是一个意思,只是时间上有差别而已,养护是施工后前期的工作,管护是后期日常养护管理工作。
2.绿化养护,即是完成绿化施工的后期浇水、修剪、除草、打药、补苗统称为养护。
3.绿化管护: 对公路用地范围内种植的树木、灌木、花草进行浇水、施肥、松土、修剪、补植、更新和病虫害防治等的护养和管理。
二、两山绿化管护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巩固南北两山绿化成果,促进南北两山绿化可持续发展,改善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南北两山绿化的规划建设、经营保护和监督管理。
南北两山绿化建设范围,由市人民政府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第三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把南北两山绿化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县(区)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南北两山绿化建设规划,组织辖区单位和个人,建立义务植树基地或者承担绿化任务,并负责经营建设和管护。
第四条 南北两山绿化应当遵循政府主导、市场参与、分步推进、建管并重的原则。
第五条 市南北两山绿化主管部门主管全市南北两山绿化工作,履行南北两山绿化的规划编制、政策制定、项目审批、资金管理、工作指导、执法检查和考核检查等职责。
县(区)南北两山绿化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南北两山绿化工作,具体负责市南北两山绿化主管部门和本级人民政府安排的本行政区域内的南北两山绿化的项目实施、工作落实、执法检查和对承包单位的检查指导等工作。
市、县(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配合做好南北两山绿化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六条 南北两山绿化是社会公益事业,南北两山绿化资金以政府投入为主,社会筹措为辅。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将南北两山绿化资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并应当随着绿化成本和绿化标准的提高逐年增加。绿化资金应当专款专用,不得挪用。
南北两山绿化资金来源主要包括:
(一)国家、省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拨付的专项资金;
(二)市、县(区)人民政府拨付的专项资金;(三)社会投资、捐赠款;(四)其他资金。
第七条 凡在兰单位和个人都应当承担南北两山绿化义务。
市、县(区)人民政府和南北两山绿化主管部门应当做好南北两山绿化的宣传推广工作。
鼓励单位和个人以承包荒山、认养林(树)、纪念林(树)等各种形式参与南北两山绿化。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制止、投诉和举报损害南北两山绿化、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
第八条 对南北两山绿化建设和管理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市、县(区)人民政府或者南北两山绿化主管部门予以表彰奖励。
第二章 绿化建设
第九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发展需要和实际情况制定南北两山绿化建设的总体规划和分区规划,并协调本级政府工作部门和有关县(区)人民政府做好宣传动员和组织实施工作。
第十条 南北两山绿化应当按照因地制宜、适地适树的原则,正确选择绿化树种,大力推广使用优良树种,宜林则林、宜草则草。要结合天然林保护、三北防护林、退耕还林等重点生态工程的实施,按照国家有关技术标准编制造林作业设计,严格按照作业设计进行施工。
南北两山绿化主管部门应当对树种、草种的选择进行监管。
第十一条 南北两山绿化建设范围内国有宜林荒山荒地,由县(区)人民政府作为绿化用地,承包给单位和个人进行绿化。
县(区)人民政府应当与承包南北两山绿化的单位和个人签订绿化承包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报市南北两山绿化主管部门备案。
国家投资建设的绿化林地,承包给单位或者个人时,县(区)南北两山绿化主管部门应当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对林地林木、基础设施等资产进行评估,并将其评估报告作为林地流转合同附件。
第十二条 南北两山绿化建设范围内依法属于集体所有的宜林荒山荒地,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员会负责组织造林绿化,也可以承包给单位和个人造林绿化。
第十三条 承包绿化区域内的插花耕地,经国土主管部门批准,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员会另行调剂置换,用作绿化。对其中投入较大的水地、新砂地、果园等,由置换双方协商、发包方审核,采取租赁、入股或者其他补偿方式处理。
第十四条 国有林地在未承包期间,由市、县(区)南北两山绿化主管部门设立专业场站负责绿化和管理工作。
第十五条 南北两山绿化水利主体工程、防火主干道路等基础设施,由市、县(区)人民政府和绿化承包者共同筹资,按总体规划建设和维护。
市、县(区)南北两山绿化主管部门和绿化承包者,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和承包合同约定,建立责任管理制度,落实管护措施,负责有关配套建设。
第三章 权益保障
第十六条 南北两山承包林地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承包合同连续两年完成绿化任务的,可以申请办理林权证。
林权证由所在县(区)南北两山绿化主管部门登记造册,县(区)人民政府核发证书,林权期限为70年。
县(区)南北两山绿化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向同级林业主管部门通报林权证发放情况。
第十七条 南北两山绿化谁投资、谁受益。绿化承包者的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在承包范围兴办林场和养林企业的经营权、财产所有权等受法律保护。
共同投资形成的林地林木、设施等权益应当分清资产所占比例和收益所占比例。
第十八条 绿化承包者造林绿化面积达到总承包面积70%,经所在县(区)南北两山绿化主管部门审核,市南北两山绿化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在未超过30%的承包面积中,兴办种植、养殖、加工、文化、休闲、服务等养林企业和教学、科研试验示范基地。
养林企业的认定,由县(区)南北两山绿化主管部门审核,市南北两山绿化主管部门批准,并核发养林企业证书。
养林企业应依法纳税,市、县(区)财政应当将养林企业所交税金中纳入本级收入的部分,在十年内按年度列支给养林企业,用于南北两山绿化。
第十九条 绿化承包者修建直接为南北两山绿化服务的工程设施,需要占用林地的,由县(区)南北两山绿化主管部门审查,市南北两山绿化主管部门批准。
第二十条 绿化承包者用于南北两山绿化的苗木,由南北两山绿化主管部门依据国家荒山造林的相关政策予以支持。
第二十一条 南北两山绿化供水系统的用电按农业高扬程灌溉优惠电价收取。取自农业灌溉工程的用水,其水价按农灌标准收取。使用城市供水系统和通过城市污水处理系统供水的,免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第二十二条 外地来本市承包南北两山绿化的单位和个人,由市或者县(区)南北两山绿化主管部门协调办理承包手续,县(区)人社部门负责其档案管理、关系接转和代办社会保险金的缴纳手续。
外地来本市承包南北两山绿化面积超过五十亩并按承包合同完成绿化任务,要求在本市落户的,经县(区)南北两山绿化主管部门审核,报经同级人民政府或者其指定的机关批准,可以办理本人及其配偶、子女的兰州市居民户口。
第二十三条 经承包取得的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在不改变林地用途的前提下,经县(区)南北两山绿化主管部门同意,可依法继承、抵押、入股。
继承、抵押、入股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不得包括国家投资建设的水利配套等基础设施。
第二十四条 承包者的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经县(区)南北两山绿化主管部门批准,市南北两山绿化主管部门备案后,可依法流转,办理权属变更登记手续。在流转过程中不得乱砍滥伐、改变林地用途、改变公益林性质,不得造成国有和集体资产流失。
第四章 保护管理
第二十五条 绿化承包者的开发建设项目应当按照南北两山绿化规划的要求进行立项和设计,由县(区)南北两山绿化主管部门审查,按职责分工报请市南北两山绿化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审批。重大绿化开发工程的设计方案审定和竣工验收,应当有市南北两山绿化主管部门参加。
绿化开发建设工程在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应当同时编报地质灾害预防和水土保持方案,并在主体项目的设计与实施过程中,同步进行地质灾害防治、水土保持勘测设计和治理工作。
第二十六条 非承包者占用两山林地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当严格按照本条例规定,经县(区)南北两山绿化主管部门审核,市南北两山绿化主管部门同意后,由规划、国土、林业、建设、环保等有关部门依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第二十七条 需要临时占用林地的,应当由县(区)南北两山绿化主管部门批准。临时占用林地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不得在临时占用的林地上修筑永久性建筑物;占用期满后,用地单位必须恢复林业生产条件。
第二十八条 市、县(区)南北两山绿化主管
部门和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南北两山林地、林木有害生物疫情监测预报网络,编制灾害事件应急预案,健全林地、林木有害生物预警预防控制体系。
绿化承包者应当做好林地、林木有害生物疫情上报和防治工作。
第二十九条 市、县(区)南北两山绿化主管部门和水务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林木生长需求统筹安排用水计划,定期适量灌水,推广节水灌溉技术。
第三十条 市森林公安机关应当加强南北两山绿化规划范围的林地、林木、设施保护和林区社会治安管理,及时制止和查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盗伐林木和破坏水利配套设施等犯罪活动。
市、县(区)南北两山绿化主管部门和绿化承包者应当配合森林公安机关做好有关工作。
第三十一条 绿化承包者应当做好承包区域内防火、防盗、防汛及抗旱工作,积极预防地质灾害,加强安全生产,保障林地林木资源和人民生产生活安全。
在南北两山地质灾害高发易发区域内进行绿化建设,应当做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实施绿化灌溉作业应当采取预防地质灾害的技术和工程措施。
第三十二条 县(区)南北两山绿化主管部门按照市南北两山绿化主管部门统一制定的考核内容和指标,与绿化承包者签定年度目标责任书,组织年度检查和考评,将考评结果作为奖惩的依据;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当向承包者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督促承包者整改,巩固绿化成果。
第三十三条 在南北两山绿化建设范围内批准建设的建(构)筑物,应当符合南北两山绿化规划的要求。
第三十四条 禁止在南北两山绿化建设范围内进行下列行为:
(一)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二)毁林开垦的;
(三)擅自挖沙、采石、取土的;(四)盗伐、滥伐树木的;
(五)放牧、猎捕野生动物的;
(六)倾倒、堆放垃圾和废渣,超标排放污水,毁坏林木植被或者对林木植被构成威胁的;
(七)擅自修建建(构)筑物的;(八)毁坏林业基础设施的;
(九)其他损毁林地及林木的行为。
第三十五条 南北两山绿化建设范围内应当严格控制火源;严禁野外用火、燃放烟花爆竹、擅自贮存易燃易爆物等不符合森林防火规定的行为。
市、县(区)南北两山绿化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有关规定,组建护林防火队伍,落实护林防火措施和责任。绿化承包者应当设立专门机构,指定专人负责防火工作,在承包区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和配备防火器材,并保持性能完好。
第三十六条 南北两山绿化建设范围内的公墓区,应当在批准的范围内建设,不得任意扩大。
经营公墓区的单位必须履行绿化、防火责任。在南北两山绿化建设范围内的公墓区,由县(区)南北两山绿化主管部门会同民政、公安部门划定专门的用火场地,设立专门的用火设施,禁止在规定场地和设施外用火。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七条 县(区)南北两山绿化主管部门根据承包合同和年度目标考核结果,对未完成当年绿化或者管护任务的绿化承包者,予以警告,责令其限期完成;逾期仍未完成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连续两年均未完成绿化或者管护任务又不采取措施改正的,处以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毁坏上水工程、道路等林业基础设施的,由县(区)南北两山绿化主管部门责令恢复原状,赔偿损失,并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造成水资源浪费,由县(区)南北两山绿化主管部门责令改正,赔偿损失,并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毁坏林木植被的,由县(区)南北两山绿化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依法赔偿损失,补种毁坏株数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树木,可以处毁坏林木价值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拒不补种树木或者补种树木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由县(区)南北两山绿化主管部门代为补种,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支付。
第四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倾倒、堆放垃圾和废渣以及超标排放污水毁坏林木植被或者对林木植被可能造成损害的,由县(区)南北两山绿化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赔偿损失,逾期不恢复原状的,由县(区)南北两山绿化主管部门代为恢复,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并处损害林木植被价值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在南北两山绿化建设范围的非公墓区设置坟地、坟墓的,由所在县(区)人民政府发布公告,限期搬迁,逾期不搬的按无主坟处理。
第四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存在违反森林防火规定行为的,依照《森林防火条例》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四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恶意侵害南北两山林木、林地和防火、道路、水利工程等设施设备以及扰乱林区社会治安的,由市森林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的其他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十六条 市、县(区)南北两山绿化部门和其他相关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南北两山绿化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相关行政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七条 直接为南北两山绿化服务的工程设施是指:
(一)护林、森林病虫害防治、森林防火、木材检疫设施;
(二)培育、生产、贮存种子、苗木的设施;(三)林业科研、试验、示范设施;(四)管护及办公设施;
(五)供水、供电、供热、供气、通讯、道路等基础设施;
(六)环境整治、地质灾害隐患消除设施。
三、关于村屯美化绿化管护建议?
关于村屯美化绿化管护,我的建议是,由于大多数村屯都不具备专业的绿化,养护团队。家家门口道路两旁,前后园田周边都有一些树木,花草。这些树木,花草平常没人管理,造成乱砍,和踩踏,所以我建议,村屯这些树木,花草的管理和维护都由各自家庭来管理维护,乱砍,丢失,由这个家庭来种植,补齐。
四、乡村绿化谁建设,谁管护?
为了巩固美丽乡村建设工作成果,围绕“生态宜居、文明和谐”的要求,以促进环卫长效保洁、设施持续利用、生态环境优良和乡风文明和谐为工作重心,通过建立常态化机制,根据“美丽乡村建设长效管护的管理办法”,按照“权属清晰、分级管理”和“谁受益、谁所有、谁管理”的原则,做好产权登记,明确管护主体。
五、绿化工期包含管护期吗?
绿化工程不包含管护期,绿化需要长期管护,
六、保护校园环境总结语?
通过全体师生共同努力,大力树立清洁校园环境意识,从思想上,行动上为校园的环境作出贡献,促使保护校园环境工作达到新水平。
七、校园环境绿化对学校的意义?
1、抓好卫生工作,净化校园环境,落实并强化卫生扫除、检查制度,卫生区每日定时清扫并随时保洁,做到室内外地面整洁,无痰迹、废纸、烟蒂、果皮等杂物;墙壁、墙角、天花板没有蜘蛛网,学校门窗、桌椅、楼梯及其它建筑设施无积尘、积泥、痰渍、垃圾,校内垃圾日产日清,垃圾箱外表清洁,无垃圾暴露,无卫生死角。
2、校园绿化体现一定的文化内涵,设置具备育人功能的景点,做到点面结合,花草树木布局错落有致、疏密合理。
3、不放过边边角角,对校门口、楼后等待绿化的地方进行了整翻、移栽。为提高绿化率,对已有草坪进行杂草清理和整理补苗,清除影响校园环境绿化的枯枝败叶。
4、在加强校园绿化美化工作的同时,养护好花木,为了进一步管理好学校已有的这些树木,学校安排定期浇水施肥,认真做好校园花草树木的修剪整理工作。
5、学校领导和教师严格内宿生管理,日常要求学生宿舍内被子折叠、摆放统一,口盅、牙刷、水桶、洗脸巾等用具整齐摆放。宿舍管理制度、职责规范上墙,加强卫生监管,宿舍内空气流通无异味,床架牢固安全。
八、校园环境卫生标语?
标语:第一、校园是我家,环境靠大家。
第二、安静美丽的校园是我可爱的家园。
第三、人人爱校园环境,校园环境人人爱。
第四、蓝天白云,绿草红花,可爱的校园。
九、主管护师年终个人总结?
主管护师的年终总结主要是写本年度完成了多少工作量,写了多少文章,有没有科研成果,带教了多少学生,做了多少危重病人的抢救,参加讨论了多少疑难杂症的护理工作等等。以及本年度没有完成的工作,没有做好的工作,计划明年应该继续努力的工作。
十、巡山管护日志年终总结?
安全与管理的重要。
没有范文。以下供参考, 主要写一下主要的工作内容,如何努力工作,取得的成绩,最后提出一些合理化的建议或者新的努力方向。。。。。。。工作总结就是让上级知道你有什么贡献,体现你的工作价值所在。所以应该写好几点: 1、你对岗位和工作上的认识2、具体你做了什么事 3、你如何用心工作,哪些事情是你动脑子去解决的。就算没什么,也要写一些有难度的问题,你如何通过努力解决了 4、以后工作中你还需提高哪些能力或充实哪些知识 5、上级喜欢主动工作的人。你分内的事情都要有所准备,即事前准备工作以下供你参考: 总结,就是把一个时间段的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总评价、总分析,分析成绩、不足、经验等。总结是应用写作的一种,是对已经做过的工作进行理性的思考。总结的基本要求 1.总结必须有情况的概述和叙述,有的比较简单,有的比较详细。2.成绩和缺点。这是总结的主要内容。总结的目的就是要肯定成绩,找出缺点。成绩有哪些,有多大,表现在哪些方面,是怎样取得的;缺点有多少,表现在哪些方面,是怎样产生的,都应写清楚。3.经验和教训。为了便于今后工作,必须对以前的工作经验和教训进行分析、研究、概括,并形成理论知识。总结的注意事项: 1.一定要实事求是,成绩基本不夸大,缺点基本不缩小。这是分析、得出教训的基础。 2.条理要清楚。语句通顺,容易理解。3.要详略适宜。有重要的,有次要的,写作时要突出重点。总结中的问题要有主次、详略之分。总结的基本格式: 1、标题 2、正文 开头:概述情况,总体评价;提纲挈领,总括全文。 主体:分析成绩缺憾,总结经验教训。 结尾:分析问题,明确方向。 3、落款 署名与日期。- 相关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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