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筑工地宿舍管理制度内容
1 工地宿舍灭火器必须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配置,确保安全有效。2 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工地宿舍必须设置灭火器,且数量应根据建筑面积和危险情况确定,确保能够有效应对火灾事故。3 此外,灭火器的配置位置也需要合理,放置在易燃物品附近或者易被人激活的位置,不仅容易被损坏,而且在发生火灾时也很难及时使用。因此,灭火器的配置不仅要符合标准和规定,同时也需要考虑实际情况和灭火效力。
二、建筑工地宿舍管理制度怎么写
宿舍管理处罚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强化宿舍管理,维护宿舍区的环境整洁,保证员工的人身财产安全,促进员工养成爱劳动、讲卫生的好习惯,特制订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公司干部宿舍楼和员工宿舍楼的日常管理。
第二章入住与退宿的办理
第三条申请入住宿舍时,申请人须凭行政部开具的《联络单》到宿舍管理员办公室(以下简称宿管室)办理登记、入住手续,入住客房的当事人须缴纳住宿押金100元。入住房间由宿舍管理员(以下简称宿管员)统一安排,无入住《联络单》的,宿管员将拒绝办理入住手续。
1、未经行政部批准,私自入住宿舍的,一次罚款200元;
2、未按宿管员指定的房间或床位入住的,一次罚款100元。
第四条住宿员工办理离职手续、客人或销售人员退还客房时,应到宿管室办理退房手续,退还房间钥匙和领取的公司物品。离职员工须将私人物品搬运到门卫室后,再办理工资结算手续。离职员工、客人或销售人员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入住时间的,须提前向行政部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继续入住。
1、离职员工未办理退房手续或未将私人物品搬运到门卫室的,行政部将拒绝为其结算工资;
2、离职员工未退还寝室钥匙(包括自配的钥匙)的,一律罚款20元;
3、退宿人员未退还公司物品的,一律照价赔偿;
4、应退宿的人员延长了入住时间,但未提前申请或申请未获行政部批准的,延长一天扣款30元,依此类推;
5、客人或销售人员未及时办理退客房手续或未交还客房钥匙的,罚款100元(用100元押金抵充),同时,宿管员应及时换锁;
6、退宿人员既不退还公司物品,也不愿意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且态度恶劣的,除承担相应赔偿外,罚款100元,情节严重的,罚款200元。
第三章寝室的安排与调整
第五条行政部有权根据管理需要调整部分员工宿舍,相关员工须无条件服从宿管员的安排,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
1、不服从宿管员调整宿舍安排的,一次罚款100元;
2、未在宿管员规定时间内搬进新安排的寝室,影响宿舍调整进度
的,一次罚款50元。
第六条任何员工未经行政部许可,不得擅自留宿非公司员工或非公司住宿员工。夫妻宿舍房留宿的家人、亲友不得随意在办公室、车间、宿舍、食堂等区域走动,儿童更不得随意离开宿舍房间,否则后果自
负。
1、擅自留宿非公司员工的,按留宿一名罚款100元处罚;
2、擅自留宿公司非住宿员工的,按留宿一名罚款50元处罚;
3、住宿夫妻家人、亲友(含儿童)随意在厂区走动,发生人身财产
安全事故,给公司造成损失的,须照价赔偿,其本人蒙受的一切损失与公司无关。
第四章值日表与宿舍长的设置
第七条除夫妻房、值班室等特殊房间外,每间住人宿舍都必须张贴《卫生值日表》,其内容须及时更新,住宿员工按《卫生值日表》打扫寝室卫生,确保寝室整洁。宿管室有《卫生值日表》备用。
1、寝室没有张贴《卫生值日表》,或者《卫生值日表》涂改、损坏
严重的,其住宿员工每人罚款20元;
2、《卫生值日表》内容未及时更新,影响宿舍人员卫生值日的,如
离职人员名单未删除,则给予宿舍长10元罚款;如属于新进寝室人员没有及时在《卫生值日表》上登记自己姓名的,则给予其50元罚款;
如某日没有编排值日人,导致当日无人值日的,则住宿人员每人罚款
20元。
第八条每间宿舍设宿舍长一名,宿舍长由同寝室人员自荐、推荐或行政部指定。宿舍长离职或不住原寝室,原寝室人员应自荐、推荐一名新宿舍长,或者由行政部指定一名员工担任新宿舍长。
1、宿舍长未履行宿舍长职责,影响寝室清洁卫生和生活秩序的,一
次罚款30元;
2、无宿舍长的宿舍,住宿人员既不自荐、推荐,也不上报宿管员,
从而影响寝室清洁卫生和生活秩序的,该寝室每人罚款50元。
第九条宿舍长有约束舍友言行、监督卫生值日、保持寝室整洁、保证物品安全、规范电器使用等职责和权利,住宿员工在宿舍管理上都必须无条件服从宿舍长的领导。
1、经宿舍长提醒,仍未履行值日义务的,一次罚款150元;
2、不服从宿舍长指挥,拒绝整理寝室内务的,一次罚款100元;
三、施工工地宿舍管理制度
一、项目主要负责人为工地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对项目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施工单位 应建立施工现场临建设施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防火责任制,配备消防器材,划分防火 责任区,明确各责任区防火责任人。
二、临建设施的搭建应符合以下要求:
1、临建设施采用的材料应达到消防安全要求。装配式临建设施宜采用金属面夹芯板作围护 结构, 夹芯板的芯材应采用自熄式轻质材料, 氧指数应不小于 32, 面板厚度不应小于 0.5mm; 装配式活动板房的阻燃性能应由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抽检合格。 用于楼面结构的木格栅、 木地 板应做好防火处理,并符合《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有关规定。
2、办公区、 生活区与作业区存放易燃、可燃材料的库房应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非施工作业区临 建设施与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 10 米,生活区、办公区等区域内的临建设 施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 4 米。
3、临建设施的连续长度不应超过 30 米,开间不宜大于 3.6m,进深不于 6m,不得采用封 闭式外走廊。层数不应超过两层,空旷地区宜采用单层。施工现场临建设施内各房间建筑面 积超过 60 平方米时,至少设置 2 个疏散门。2 层施工现场临建设施的疏散楼梯不应少于两 处且应分散布置。 各临时设施和民工用房必须设置应急消防疏散通道,确保消防安全。
4、宿舍必须安装开 启式窗户,不得在护拦、窗户处设置封闭措施;人均床铺面积不得小于 2 平方米,床铺间 适当分隔,严禁使用通铺;每个房间居住人数不得超过 16 人;主要通道宽度不少于 1 米, 宿舍房门宽度不少于 1 米。
四、工地宿舍制度管理制度
临时用电规范:
1、工地所有临时用电由专业电工(持证上岗)负责,其他人员禁止接驳电源。
2、施工现场每个层面必须配备具有安全性的各式配电箱。
3、临时用电,执行三相五线制和三级漏电保护。由专职电工进行检查和维护。
4、所有临时线路必须使用护套线或海底线。必须架设牢固,一般要架空,不得绑在管道或金属物上。
5、严禁用花线、铜芯线乱拉乱接,违者将被严厉处罚。
6、所有插头及插座应保持完好。电气开关不能一擎多用。
7、所有施工机械和电气设备不得带病运转和超负荷使用。
8、施工机械和电气设备及施工用金属平台必须要有可靠接地。
9、接驳电源应先切断电源。若带电作业,必须采取防护措施,并有三级以上电工在场监护才能工作。
五、建筑工地宿舍管理制度范本
员工宿舍免责协议是有法律效应的。因为单位给员工提供宿舍。为了免除单位的一些法律方面的责任,所以在员工入驻单位提供的宿舍之前,单位会要求员工签署免责协议,关于员工在居住单位宿舍期间的人身安全的免责协议。由于员工都是成年人,所以员工宿舍的免责协议都是有法律效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