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驻村到底好不好?
驻村肯定非常好,上级部门,驻村指导,把基层农村们实际情况,和第一首资料,及时地向上反映,上级好通过反映们实际情况,作出相应的农村政策,利国,利民
二、驻村帮扶管理办法?
回答如下:驻村帮扶管理办法是指为了提高驻村干部帮扶工作的质量和效益,规范帮扶工作的开展和管理,制定的一系列管理制度和规定。具体内容包括:
1. 驻村干部的选拔和培训:根据帮扶工作的需要,择优选拔驻村干部,并为其进行专业技能培训和政策宣传教育。
2. 帮扶计划的制定和执行:制定年度帮扶计划,明确帮扶重点和目标,并按照计划有序开展帮扶工作。
3. 帮扶责任制的建立和落实:明确驻村干部的帮扶责任和工作任务,并制定相应的考核评价制度,确保责任得到落实。
4. 帮扶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建立帮扶资金管理制度,规范帮扶资金的使用范围和标准,并按照要求做好资金的监管和使用记录。
5. 帮扶工作的监督和评估:建立帮扶工作的监督和评估机制,定期对帮扶工作进行评估和总结,及时发现问题和不足,加强工作改进。
通过制定和实施驻村帮扶管理办法,可以提高驻村干部的工作质量和效率,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三、40多岁驻村好不好?
40多岁正值人生的鼎盛期,正是发展事业的好时期,如若这个年龄住在村里,可能会错失很多的发展机会。当然了,如果你是一个想在农业方面有所成绩的人,住在村里就另当别论了。我想人如果年过花甲,相对住在村里反倒比城里好,因农业安逸,空气又好,适合养生养老。
四、驻村感想
驻村感想:融入大山深处的心声
作为一名城市居民,我有幸参与了驻村工作,来到了大山深处的一个贫困村。这段时间的经历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让我对农村生活有了更加真实的了解。在驻村期间,我不仅有机会近距离接触农民兄弟们,感受到了他们的辛勤劳动和真诚的待人之道,也体会到了农村发展面临的挑战和困境。
驻村工作的初衷是帮助贫困地区的农民脱贫致富,改善他们的生活条件。然而,事实上这项工作远不只是为了完成一个任务,更是一次深入地体验和触摸到农村的发展问题和农民的内心世界。作为一名城市人,与农民的差距是明显的,但通过驻村,我有机会了解到他们的生活状态、需求和心声。
农业生产的辛酸与希望
驻村期间,我亲眼见证了农民辛勤劳作的一幕幕。他们每天早早起床,勤劳地耕种土地,默默地付出汗水。然而,在大山深处的农田里,他们面临着种种困难。土地贫瘠,种子价格高涨,天气变化不定等问题无时无刻不在他们的心头。
尽管如此,农民们从未放弃对未来的期望和对农田的热爱。他们用坚毅的信念和智慧,克服各种困难,不断尝试新的农业种植技术和创新方法。他们希望通过科学种植,提高产量和质量,实现自己的致富梦想。
农村基础设施的改善与不足
通过驻村工作,我也深刻认识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性。在大山深处的村庄,道路狭窄崎岖,缺乏交通便利性。同时,农村的电力供应也存在着稳定性和覆盖范围上的问题。
这些问题直接影响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生活的品质。没有良好的交通和电力配套设施,农产品的销售面临困难,人们的生活质量无法得到有效改善。因此,提高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水平迫在眉睫。
教育与医疗资源的不平衡
驻村期间,我也关注到了农村教育与医疗资源的不平衡问题。农村学校的师资力量相对不足,教学条件有限。而医疗资源更是匮乏,居民难以享受到优质的医疗服务。
对于这些问题,政府和社会应该加大投入,提供更多的教育和医疗资源,让农村孩子们能够接受优质的教育,农民们能够享受到可及的医疗保障。
农民的心声与期待
在与农民们的交流中,我听到了他们真实的心声与期待。他们希望能有更多的技术支持和培训,提高自身的农业生产水平。他们希望政府能够加大对农村的扶持力度,为他们提供更多的政策和资金支持。同时,他们也希望能够有更多的机会与城市接轨,发展乡村旅游等产业。
农民的心声,是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对幸福生活的追求。他们也是国家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唯有倾听他们的声音,了解他们的需求,才能更好地解决农村发展面临的问题。
结语
驻村工作是一次难得的机会,让我感受到了农民兄弟们的辛勤劳作和真挚的感情。与农民们相处的每一天,都让我明白了他们的渴求和期待。农村发展面临的问题是复杂的,但只要我们齐心协力,制定出更好的政策和措施,积极推动农村的现代化建设,相信农民兄弟们一定能够创造出更加幸福美好的生活。
五、驻村感言
驻村感言
近几年来,驻村工作成为了我国精准扶贫的重要举措。作为一名博主,我有幸参与了驻村工作,亲眼目睹了农村的变化和人民生活的改善。在这篇博客中,我想与大家分享一些我在驻村期间的真实感受和体会。
一、贫困农民心声
驻村期间,我和村民们进行了深入交流,了解到了他们的生活现状和需求。贫困农民们有着非常朴实的愿望,他们渴望过上富裕稳定的生活,希望子女能够接受更好的教育,同时也希望有机会创业致富。他们对政府的扶贫政策寄予了很大的期望,希望能够通过扶贫项目改变自己的命运。
二、政策支持的力量
感谢我们伟大的祖国推行的扶贫政策,它为农村发展提供了强大的动力。通过驻村工作,我了解到政府在农村扶贫工作中所做的努力。从基础设施建设到产业扶持,从教育援助到医疗保障,政府通过各种政策措施为农村地区提供了全方位的支持。这些政策的出台为农民带来了真实的利益,提高了他们的生活水平。
三、小康路上的变化
在驻村期间,我亲眼见证了农村的变化。随着扶贫政策的实施和资金的投入,农村地区的基础设施得到了极大的改善。道路宽阔整洁,通讯网络覆盖全面,而这些改变极大地提高了农民的生活质量。同时,通过发展产业,农村地区的经济实力得到了提升,许多贫困农民通过创业实现了脱贫致富的梦想。这些变化使农村逐渐走上了小康之路。
四、驻村工作的意义
驻村工作是一项艰巨而又充满挑战的工作,但它也是一项意义非凡的工作。通过与贫困农民面对面的交流,驻村工作能够真实地了解他们的需求和困难。这种了解为制定更精准的扶贫政策提供了重要支撑,同时也为贫困农民提供了更多的机遇和希望。
五、未来展望
当前,我国精准扶贫工作已经取得了显著成效。然而,我们仍然不能掉以轻心。贫困问题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需持续投入精力和资源来解决。我希望未来能够有更多的人加入驻村工作,为贫困地区的发展做出贡献。
总之,通过驻村工作,我亲身感受到了党和政府对贫困地区的深情厚意,也见证了贫困农民生活面貌的改变。作为一名博主,我愿意通过我的笔触将这些感动传递给更多人。我坚信,在党和政府的努力下,贫困地区一定会迎来更加美好的明天。
六、驻村工作队员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举全省之力打赢扶贫开发攻坚战的意见》(云发〔2015〕14号)、《关于建立扶贫攻坚“领导挂点、部门包村、干部帮户”长效机制扎实开展“转作风走基层遍访贫困村贫困户”工作的通知》(云办通〔2015〕38号)等文件精神,为加强全省驻村扶贫工作队的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派驻到建档立卡贫困村(以下简称贫困村)驻村扶贫工作队的管理。其他村驻村扶贫工作队的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章 选派和组队
第三条 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大专院校、企事业单位等都应当选派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干部开展驻村扶贫工作。驻村扶贫工作队干部的选派由各级“挂包帮、转走访”
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统筹,组织、人社、扶贫等部门配合,各部门(单位)按要求具体做好选派工作。省级部门(单位)的选派工作,由省联席会议办公室统筹安排,省委省直机关工委、省委高校工委、省国资委党委和省政府金融办牵头落实,选派到贫困县挂任县委副书记、政府副县长的,由省委组织部按有关规定做好选派工作。各级财政部门负责安排和拨付工作队经费。
第四条 由县级“挂包帮、转走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牵头,乡镇党委具体负责,在每个贫困村整合包村部门(单位)驻村帮扶干部、新农村建设指导员、村党组织第一书记和大学生等力量,组建驻村扶贫工作队,每支驻村扶贫工作队至少3人,由村党组织第一书记兼任队长。
第三章 职能职责
第五条 驻村扶贫工作队的主要职责是:
1.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农村工作特别是扶贫开发的重大方针政策,帮助落实好各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和扶贫措施。
2.协调落实“挂包帮、转走访”工作,配合村“两委”完成贫困村、贫困户建档立卡和动态管理工作。
3.逐村逐户分析致贫原因,帮助制定村级脱贫发展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找准发展思路、制定脱贫措施、增加农民收入。
4.引导贫困村立足优势资源,发展特色产业和村级集体经济。帮助协调解决贫困户住房、就学、就医等实际困难。参与
扶贫项目的计划编制、组织实施和检查验收 ,监督村“两委”管好用好各类扶贫资金。
5.组织开展实用技术培训、劳动力转移技能培训等工作,提升贫困群众能力素质,拓宽农民增收渠道。
6.坚持“党建带扶贫、扶贫促党建”,按照“强组织、兴产业、富百姓、重实效”的思路,推进扶贫开发与基层党建“双推进”工作。协调解决各种矛盾纠纷,维护农民权益。监督村务公开、账务公开,促进基层干部依法办事。
第六条 驻村扶贫工作队队长的主要职责是:
1.负责对工作队队员的管理,制定工作队年度工作计划。
2.组织收集扶贫工作推进情况,分析存在问题,总结工作经验,每月30日前分别报送派出单位、包村单位、乡(镇)党委政府、县级“挂包帮、转走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协调争取相关部门的支持。
3.牵头落实村级脱贫发展规划和年度扶贫计划,以及单位包村的各项帮扶措施,参与所驻村扶贫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管理,协助做好“挂包帮、转走访”工作,及时总结上报驻村扶贫工作情况。
4.督促检查各类项目资金到位和实施情况、建档立卡数据更新情况、队员在岗和工作开展情况等。
5.落实第一书记“建强基层组织、为民办事服务、提升治理水平”等职责。
第四章 日常管理
第七条 由县级“挂包帮、转走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统筹,组织、扶贫等部门共同配合,乡镇党委具体负责,做好驻村扶贫工作队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村单位协助做好相关工作。各级“挂包帮、转走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宏观管理,组织相关部门采取定期抽查、随机调研等,检查驻村扶贫工作队在岗和工作开展情况。
第八条 驻村扶贫工作队队长及队员吃住在村,每年在岗时间不少于200天(含因公出差)。建立和完善驻村扶贫工作队日常管理工作台帐,实行逐日登记考勤制度,月考勤表由村党组织书记或村委会主任签字后,在次月15日前送乡(镇)分管领导审核,并报县级组织、扶贫部门备案。不得随意请假离岗,如确需请假,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严格请销假制度,队员请假须由队长批准后报乡(镇)批准。队长请假须经乡(镇)批准后报县级“挂包帮、转走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和批准,请假期满后要及时销假。各级“挂包帮、转走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定期或不定期对驻村扶贫工作队队长及队员在岗情况进行检查,派出单位不得抽调其承担其他工作。任期结束后,给予一次性补假15天。
第九条 对不驻村、不尽心尽力、不履行驻村职责、扶贫任务完成不好,经教育帮助不改的队员,驻村扶贫工作队队长可逐级向管理部门提出要求进行调整更换。
第十条 驻村扶贫工作队的业务培训主要由县级组织、农办、扶贫等部门负责,每年培训至少1次。乡(镇)党委、政府要结合工作进度组织开展培训,每年培训至少2次。培训时间累计不少于5天。
第五章 考核和奖惩
第十一条 对驻村扶贫工作队队长及队员每年进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年度考核等次视同其在派出单位的年度考核等次,其中优秀等次名额不超过考核总数的20%。驻村扶贫工作队年度考核工作由县级“挂包帮、转走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统筹,乡镇党委具体负责,会同派出部门(单位)综合日常考勤、工作实绩等方式进行考核,确定考核等次,报县级“挂包帮、转走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审核。考核结果由县级“挂包帮、转走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统一反馈各派出单位,考核结果存入个人档案。考核为优秀的,列为本单位考核优秀档次,不占本单位年度优秀名额。驻村扶贫工作队工作经历作为个人基层工作经历。
第十二条 对年度考核优秀的驻村扶贫工作队队长及队员,每年由各级“挂包帮、转走访”联席会议办公室予以通报。由省“挂包帮、转走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牵头,每年从年度考核优秀的驻村扶贫工作队长及队员中,评选100名年度驻村扶贫先进工作者,纳入社会扶贫表彰。州(市)级和县级视情给予一定数额表彰。
第十三条 驻村扶贫工作队队长及队员任期考核情况作为培养和选拔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之一。对驻村期间工作任务完成好、帮扶成效明显、受省级表彰的驻村扶贫工作队队长及队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提拔任用,在职称评审、岗位聘用中给予优先。
第十四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当年考核为不合格:
1.违法违纪违规,受党纪政纪处分的;
2.不服从管理,不认真履行职责,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
3.驻村时间不足200天的;
4.无正当理由离岗连续超过15天或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的。
第十五条 考核不合格的驻村扶贫工作队队长及队员,一年内不得提拔任用。队员驻村情况作为派出单位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之一。
第六章 保障措施
第十六条 驻村期间由派出单位原则上给予每人每月900元食宿补助。乡(镇)、村要为驻村扶贫工作队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第十七条 省财政每年安排93个贫困县和476个贫困乡(镇)10万元驻村扶贫工作专项补助资金,各州(市)、县(市、区)级财政相应安排专项补助资金,由县级财政统筹安排到每个驻村扶贫工作队。省、州(市)、县(市、区)派出单位每年分别为本单位驻村扶贫工作队每人安排不少于2万元、1万元和0.5万元的工作经费。不得用帮扶资金代替工作经费,帮扶资金也不得作为工作经费使用。
第十八条 专项补助资金和工作经费的管理实行专款专用、总额控制、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方式,由驻村扶贫工作队所在乡(镇)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单独核算,县级财政部门和派出单位共同监督。专项补助资金主要用于驻村扶贫工作队支持贫困村特色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生产生活环境改善、
社会事业发展等补助。工作经费主要用于为当地困难群众办实事好事的补助费、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等,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九条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要集中投向贫困村,按照扶贫资金的用途及管理办法,由驻村扶贫工作队和村“两委”组织村民代表共同参与确定扶贫项目,经乡(镇)党委、政府审核后,以乡(镇)党委、政府文件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要在所驻村公示公告,接受监督。其他到村资金,由驻村扶贫工作队和村“两委”组织村民代表共同参与确定扶贫项目,经投入单位(个人)同意后组织实施。
第二十条 各级“挂包帮、转走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应建立工作例会制度,听取汇报,交流经验,部署工作。乡(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履行具体管理的职责,听取工作汇报,加强工作指导,帮助解决困难和问题。包村单位要从人、财、物等各方面关心支持驻村扶贫工作。
第二十一条 各地要大力宣传干部驻村扶贫工作的重大意义、重要政策措施,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宣传先进典型、成功经验和帮扶成效,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驻村扶贫工作的浓厚氛围。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由省委组织部、省扶贫办负责解释。其他工作队管理办法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驻村工作队管理制度2
学习制度
一、学习方式:坚持集体学习和个人学习想结合;
二、学习时间:每周集体学习一次,其余时间为个人学习;
三、学习内容:农村政策、帮扶项目及省市相关会议精神等;
四、学习要求:认真组织、做好笔记、务求实效。
工作制度
一、认真学习:要重点学习贯彻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积累经验,提高自身政治业务理论水平;
二、扎实工作:模范遵守“五带头六不准”,密切联系村“两委”,遵循科学规律创新工作,立足实际村情民情为村民谋实惠;
三、加强协调:要充分利用各种有利因素,扎实推动各项工作建设;
四、严格要求:要公道正派,坚持原则;
五、坚守岗位:不无故缺岗,每月最少驻村20天。
请假制度
一、驻村干部驻村期间每月不少于20天,因病因事请假,必须按程序审批。
二、驻村工作组组长离岗3天以内的,必须报县(区)开展加强基层建设年活动办公室批准。
三、驻村工作组组员离岗一天的由工作组组长批准;1-3天的由县(区)开展加强基层建设年活动办公室批准;超过三天的,由市开展加强基层建设年活动办公室批准。
四、请假人员要严格按照批准时限返回工作岗位,并及时销假。
五、国家法定假期、病假按国家和单位有关规定另行处理。
例会制度
一、例会时间:每天召开例会一次。
二、例会内容:工作组成员分别汇报当天工作情况和次日工作计划;
三、例会要求:完善记录,严肃纪律,注重实效。
驻村工作队管理制度3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驻村扶贫干部的管理,确保扶贫干部沉下身子抓好扶贫村工作,高标准完成扶贫开发“双包”工作目标任务,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4〕19号)、《关于做好选派第六批优秀年轻党员干部到村任职工作的通知》(厅〔2014〕22号)、《关于印发
lt;安徽省驻村扶贫工作队管理办法
gt;的通知》(皖扶办〔2014〕103号)及《关于建立“单位包村,干部包户”定点帮扶制度的实施意见》(埇组字〔2014〕3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派驻到我乡建档立卡贫困村(以下简称贫困村)的驻村扶贫工作队(以下简称驻村工作队)的管理。
第二章 驻村工作队的组成
第三条 驻村工作队由包村帮扶单位派驻的驻村帮扶干部(以下简称驻村干部)、联系贫困村的乡干部以及所在村的大学生村官和“三支一扶”有关人员组成,队长由驻村干部担任。每批驻村工作队任期为3年。
第四条 驻村工作队队长是选派干部的,担任贫困村党组织第一书记或书记,其他驻村工作队队长是党员的可担任村党组织副书记,非党员的可担任村主任助理。
第三章 驻村工作职责
第五条 驻村工作队的职责是:
1. 宣传党和国家关于农村工作特别是扶贫开发的重大方针政策,帮助落实好各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和扶贫措施。
2. 根据所驻村的致贫原因和发展需求,帮助制定村级发展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
3. 配合村“两委”完成贫困村、贫困户建档立卡和动态管理工作,协调落实干部包户结对帮扶工作。
4. 引导村民发展符合市场需求和自身资源条件的主导产业和村级集体经济项目。
5. 组织开展农户实用技术培训,组织有转移就业意愿的贫困户劳动力进行技能培训,并实现转移就业,拓宽农民增收渠道。
6. 动员和组织村民参与村道、农田水利、生活用水、用电、村容村貌等基础设施建设和村庄环境整治。
7. 帮助贫困户解决危房、就学、就医等实际困难。
8. 协助组织实施各类到村到户扶贫项目,管理、监督、检查扶贫项目和资金。
第六条 驻村工作队队长的职责是:
1. 负责对工作队队员的管理,制订工作队年度工作计划。
2. 负责建档立卡的数据更新。
3. 牵头编制扶贫项目,争取相关部门的支持,并组织实施、管理和监督。
4. 负责安排和管理工作队工作经费。
5. 负责落实单位包村的各项帮扶措施,协助做好本单位干部包户工作。
6. 定期向包村单位汇报贫困村工作情况并争取支持;年底撰写,并向乡组织、扶贫部门以及派出单位报告。
7.参与村级党组织建设,协助村书记做好党建工作,参加村级各类会议。
第七条 扶贫干部要将每天工作情况工作日志的形式记录在案,每周走访贫困户不少于一次,项目、资金、物资及为民办实事的情况要形成文字材料并经村负责同志签字、乡党委书记批阅签字盖章后存入个人档案,列入考核依据。资金、物资要按规定使用,及时向群众公布,接受监督。
第四章 日常管理
第八条 日常管理工作由乡党委具体负责,扶贫工作队的扶贫工作由驻村工作队队长安排。
第九条 驻村工作队队长要参加乡点名例会及各类工作会议,且吃住在村,每月在岗时间不少于20天(含因公出差、开会和培训);离岗时要履行请假手续,离岗一周以内的,要经乡批准;离岗一周以上的,经乡批准,报上级扶贫部门备案。驻村工作队队长请假期满后,要及时向准假的单位销假,准假单位要将上述请销假情况记录备案。乡扶贫办要定期或不定期对驻村工作队队长在岗情况进行督查,督查结果记录在案,包村单位不得无故抽调其承担其他工作。
第十条 乡扶贫办和组织办要牵头建立工作周例会制度,每周二召开例会,听取工作队长汇报,交流经验,部署工作。乡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具体管理的职责,经常听取驻村干部的工作汇报,加强工作指导,帮助解决困难和问题。
第五章 保障措施
第十一条 乡、村为驻村干部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第十二条 到贫困村的资金,按照扶贫资金的用途及管理办法,由驻村干部和村“两委”干部组织村民代表共同参与确定扶贫项目,报县扶贫领导小组审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要在任职村公开,接受监督。
第十四条 驻村工作队要严格执行安全工作制度,即增强防范意识,不要麻痹大意;要坚持日事日了,不要在夜间往返乡村;要确保交通安全,不要骑摩托车走晚路赶远途;要注意食宿安全,不要住危房饮不洁水;要改进工作方法,不要感情用事;要定期检查身体,不要带病勉强工作。严格执行安全工作责任制,对因认识不到位、安全要求不落实,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五条 加强对扶贫干部、驻村工作队的学习培训。学习内容要切合实际,讲究方法,注重实效,要围绕新农村建设这个主题及扶贫工作的目标任务安排。
第十六条 乡党委政府要大力宣传干部驻村帮扶工作的重大意义、重要政策措施,宣传驻村工作的先进典型、成功经验和帮扶成效,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驻村扶贫工作的浓厚氛围。
七、驻村工作队管理办法?
答。每个县级以上的党委,|政府都会有一个驻村工作队管理办法。我所在的江西宜春高安市,就有《高安市驻村工作队管理办法》。具体主要内容是明确驻村工作队的工作任务,工作职责,以及工作队员的日常管理,工作队的工作纪律,还有工作保障和考核等相关内容,非常详细。
八、陕西省驻村帮扶管理意见?
对工作推动不力的人员进行召回,对帮扶责任未落实、帮扶成效不明显的,约谈参扶单位主要领导,责令限期整改,确保工作实效
九、贵州省驻村管理办法?
队员选派 1.选派原则。 驻村干部选派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报名的方式进行。 根据村经济发展、产业结构、社会稳定、基层党组织建设、群众反映等实际,坚持党群部门帮弱村、经济部门帮穷村、政法部门帮乱村、科技部门帮专业村、农业部门帮产业村原则,有针对性地选派驻村队员。
2.选派对象。 驻村队员选派以市、县、乡为主,省直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积极选派干部参加,中央在黔单位主动选派干部参加。 机关事业单位新录用的大学毕业生,必须安排驻村1年以上。 重点选派本部门本单位后备干部,有发展潜力和培养前途的年轻干部,工作能力强、无基层工作经历以及有一定农村工作知识的干部驻村,使他们得到全面锻炼。 驻村工作组组长要由熟悉农村工作、具有强烈事业心和责任感、作风正派、吃苦耐劳、乐于奉献、具有较强沟通协调能力的干部担任。
3.组队方式。 坚持“帮县、联乡、驻村”工作组织管理架构不变,以县为单位建立驻村工作队和临时党总支,以乡(填)为单位成立驻村工作分队和临时党支部,下辖若干驻村工作组和党小组。 驻村工作组派驻范围覆盖所有贫困村,其他村结合实际统筹安排。 每个驻村工作组由3名以上队员组成。 每年初,驻村干部自带行李、自带炊具、吃住在村、工作在村,一蹲一年、一年一换,对愿意继续驻村的干部安排驻原村。
4.挂职培训。 驻村工作队队长、临时党组织书记人选确定执行黔党建发[2013]1号文件规定,其中省直单位选派的驻村工作队副队长挂任所驻县(市、区)党委或政府副职。 驻村工作组组长可挂任村党组织“第一书记”、副书记或村主任助理。 在派出驻村干部前,由各地各部门对本地本系统选派的驻村干部进行集中培训,全面提高驻村干部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能力素
5.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十、贵州乡村振兴驻村管理办法?
一是加强日常管理常态“督”。建立“组织部门+纪检部门+乡村振兴部门+乡(镇、街道)+村(社区)”联合监管机制,采取实地走访、群众测评、座谈交流、查阅资料、电话抽查等形式,常态化对驻村干部到岗到位、作用发挥等情况进行督查。
二是聚焦重点内容专项“查”。整合市委组织部、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力量组建督导组,围绕关心关爱驻村干部、帮助解决帮扶村实际困难、落实乡村振兴工作职责等内容开展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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