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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代课教师补助政策?

来源:www.jobdf.com  时间:2023-06-10 20:53   点击:150  编辑:admin   手机版

一、江苏代课教师补助政策?

本办法依《教师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制定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离岗代课教师,是指曾在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以全部时间担任教学任务但并非因自身违反《教师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的规定而被动离岗的代课教师。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2009年12月31日前离岗的代课教师。

第四条 各级政府要为每一位申请补偿并经过相关程序确认的离岗代课教师建立档案。

第五条 对离岗代课教师的补偿主要包含经济补偿与社会养老保险补缴。

第六条 对于离岗代课教师,单位经济补偿标准为该市(州)2009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

第七条 离岗代课教师的教龄为每担任一个自然年的代课任务为1年教龄,不足六个月的按0.5年计算,超过六个月少于一年的按1年计算。

第八条 对离岗代课教师的经济补偿总额为教龄乘以单位经济补偿标准。

第九条 在代课期间,用人学校未为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者,需由市(州)教育行政部门会同财政和社保部门为其进行补缴。教育部门提供补缴名单,社保部门制定标准,财政部门提供专项经费。费用总额经上报,由中央及省一级人民政府核准后按一定比例进行转移支付。第十条 对于教龄不足15年的,按实际教龄补偿社会养老保险费用,累计不足15年的部分可由其本人选择逐月缴纳或一次性补缴至满15年。

第十一条 对于教龄在15年及以上的,按15年教龄补缴。

第十二条 补缴基数为该市(州)2009年度的社会月平均工资。

第十三条 补缴比例为补缴基数的20%。其中财政转移支付12%,个人负担8%。

第十四条 对尚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代课教师,基本养老金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当月开始支领。

第十五条 对于已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代课教师,基本养老金从财政及个人同时补缴完毕之日起的下月开始支领,并一次性补领从法定退休日起至补交完毕当月的基本养老金。

第十五条 基本养老金的构成和支领方式参照本地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管理办法,并参加今后的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待遇调整。

第十六条 按月支领基本养老金的人员死亡的,分别按死亡时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个月和10个月的标准给予丧葬补助费和遗属抚恤金,其个人账户余额一次性支付给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不再享受其他养老保险待遇。

第十七条 为减轻个人缴费负担,对参保的离岗代课教师补缴所需费用,由财政按人均1000元/教龄的标准给予补助。其中,中央财政、省级财政按6:4的比例(可根据各省人均GDP差异,设置几个水平)分摊。

第十八条 离岗代课教师重新就业的,应随同新用人单位其他职工一同参与社会养老保险,按本办法补缴的个人账户与新用人单位的参保缴费年限和个人账户合并计算。

第十九条 对于离岗代课教师,符合《中小学代课教师聘用与管理办法》者,可根据学校用人需要,按照《中小学代课教师聘用与管理办法》的规定重新应聘,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用。

第二十条 对于离岗代课教师中有特殊困难的,由各级教育部门调查上报,作为政府救济对象,在社会救助资金中列专项进行重点救助。

第二十一条 对于离岗代课教师,经其本人书面申请,可参加当地就业部门开展各种类型的技能提升培训,培训资金从再就业的专项资金中列支。

第二十二条 各级政府应根据实际情况,通过多种渠道筹集资金,逐步建立代课教师福利基金,用于代课教师的养老保险、医疗保健、困难补助、死亡抚恤、丧葬等开支,使老弱病残代课教师的生活得到社会保障。

第二十三条 各级相关部门在进行资格审核时,一定要公开、公平、公正,要严格执行审核和公示程序,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要取消其享受待遇的资格,并要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员的责任,给予纪律处分。

第二十四条 对离岗民办教师问题可参照本办法加以解决。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得由市一级主管教育行政机关订定补充规定。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2011年1月1日施行。

二、江苏校外培训机构2021整治?

大力度治理整顿校外培训机构,减轻学生和家庭负担,把学生从校外学科类补习中解放出来,把家长从送学陪学中解放出来。

对培训机构的办学条件、培训内容、教材教案、收费管理、营销方式、教师资质等全方位提出要求。

要抓好中小学生作业、睡眠、手机、读物、体质管理。这五个管理,看似小事,但都是关系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的大事,也是广大家长的烦心事。

三、江苏省教师资格证2023年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三)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四)符合教资证规定的学历要求:

四、首政教育培训班可靠吗?

还算是可靠的,首政教育地址位于杭州市上杭区,是专业从事公务员、事业单位、教师考编等公职类考试的考前培训机构。历经多年的发展,现已成为集笔试培训、面试辅导、图书出版发行、考试研究、在职培训等多项业务合成的综合性教育品牌机构。

五、2022年江苏教师编制考试时间?

江苏省没有统一教师编制考试时间的。但各市有一个大致的时间安排。总体来说,苏南地区的时间安排早于苏北地区。校招的时间会早于社招的时间。有的市在21年秋学期,也就是春节前就开始校招了。也有市县会安排在22年春季。社招时间各市也不一。不少市县会安排在暑假进行的,作为高层次大才招聘的教师,时间更不确定的。

六、2022年上半年江苏省教师资格证报名时间?

2022年上半年江苏教师资格证报名时间:教师资格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2022年上半年江苏教师资格证笔试报名时间安排在1月14日-17日,2022年上半年江苏教师资格证面试报名时间安排在4月15日-18日。

2022年上半年江苏教师资格证考试时间:2022年上半年江苏教师资格证笔试时间安排在3月12日,2022年上半年江苏教师资格证面试时间预计安排在5月14日-15日。面试时间暂未公布,面试考试时间是根据以往考试安排推测的,具体以官网公布的考试公告为准

七、江苏教师编制考试2022年考试时间?

江苏教室编制考试2022年考试时间,各地考试时间有所不同,大多数在六月底七月上旬左右考试。考过试还要面试主要都是微型课,有的科目还要考技能。如泗洪6月28考试的,盐城七月一号考的面试在七月十号,涟水七月3号考的。所以各地考试时间不一样。

八、2021年江苏师范类大学排名?

1、南京师范大学

南京师范大学,简称南师大,坐落于六朝古都南京市,由江苏省人民政府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共建,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入选“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卓越教师培养计划”、“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它的主源可追溯到1902年创办的三江师范学堂。

2、江苏师范大学

江苏师范大学坐落于五省通衢的中国历史文化名城——江苏省徐州市。是教育部、财政部“国培计划”9所实施高校之一,“卓越教师培养计划”高校之一,江苏省和徐州市重点建设的省属重点大学,也是教育部与江苏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2001年至2016年,江苏师范大学共获得各级各类纵向科研项目1115项,其中国家基金项目356项,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7项、重点项目8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1项、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1项;

3、盐城师范学院

盐城师范学院,是江苏省属高等师范本科院校,坐落在江苏沿海开放城市盐城市。学校创建于1958年,前身是盐城师范专科学校和盐城教育学院;学校积极开展广泛的交流与合作,与英国、俄罗斯、澳大利亚等国家和香港、台湾地区的57所高校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进行国际合作办学,开设国际课程实验班,联合培养本科生;与南京师范大学、南京工业大学、河海大学、天津师范大学等高校联合培养研究生。

4、淮阴师范学院

淮阴师范学院坐落于周恩来总理故乡、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江苏省淮安市。学校是教育部和江苏省共建高等教育综合改革试验高校,办学历史可追溯到1902年创办的江北大学堂。毕业生就业率均保持在95%以上,考研录取率达11%。2002年通过国家教育部的本科教学工作水平合格评估,2007年在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获得优秀等级,2014年作为省内三所试点评估高校之一,接受江苏省教育厅组织的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

5、南京晓庄学院

南京晓庄学院是全日制公办本科院校,坐落在南京市,以教师教育为特色。学校始于由教育家陶行知先生创办于1927年3月15日的“晓庄试验乡村师范”,为江苏省和南京市共建的全日制公办本科院校。陶行知、蔡元培、陈鹤琴等一批中国近代教育家曾在此执教。近5年来,学校约100个科研项目获得“863”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全国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教育部重点课题等基金立项。

6、江苏第二师范学院

江苏第二师范学院,简称江苏师院,学校坐落于历史文化名城南京,是国家级中小学骨干教师培训基地、中小学骨干校长培训基地、教育部中小学校长领航班培训基地和教师教育改革实验基地,入选卓越教师培养计划。学校国际交流合作广泛,先后与美、欧、亚、非、大洋洲11个国家和地区的20多所高校和科研院所建立了合作关系,与国外高校联合建立孔子学院和“汉语暨中国研究中心”“俄语暨俄罗斯文化中心”各1个。

九、2022江苏教师编制报名时间?

2022江苏省教师编制报名时间各市各县不一。无具体准确的报名时间的,各市不一,同市不同区、县也不一。通常分为年前或年后进行。又可分为校招与社招两个阶级进行的。多是校招为主体。社招为补充。同时还会伴有优秀人才招聘。所以要多关注各地招聘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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