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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资助补助经费包括哪些?

191 2023-10-23 06:08 admin

一、学生资助补助经费包括哪些?

学生资助资金

学生资助资金,是指中央财政安排的用于落实高等教育(含本专科生和研究生教育)、中等职业教育、普通高中教育等国家资助政策的资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免学(杂)费补助资金、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资金、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金、国家助学贷款奖补资金等

二、课题研究经费包括哪些?课题研究经费包括哪些?

那么,课题研究经费有哪些呢?

一般说来,一项课题研究的经费包括以下八个方面。一、图书资料费:购买图书、订阅有关报刊、杂志、档案、文献等的费用。

二、印刷、复印费用等。

三、调研差旅费:外出参观学习、考察等费用。

四、各种会议费:开题论证会、研讨会、成果鉴定会、专家评审会等费用。

五、专家咨询、报告费。

六、计算机使用费:包括计算机购置费、录入费、软件设计费、上网费、维护费等。

七、仪器、设备购置费:购置课题研究所需的仪器、设备以及文具纸张等费用。八、管理费及其它费用:管理费按要求收取课题经费的5%(现都没收),其它费用包括用于研究人员的特殊津贴或奖励费等。经费预算可单列,也可在开题报告(实施方案)中列出,还要写出预算总支出。

三、特殊教育经费保障资助标准?

特殊教育经费保障资助资金管理标准如下: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特殊教育补助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预算管理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特殊教育补助资金(以下简称补助资金),是指中央财政用于支持特殊教育发展的转移支付资金。实施期限根据教育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支持特殊教育改革发展政策等确定。

第三条 补助资金遵循“中央引导、省级统筹、突出重点、讲求绩效、规范透明、强化监督”的原则。

第四条 补助资金支持范围为全国独立设置的特殊教育学校和招收较多残疾学生随班就读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重点支持中西部省份和东部部分困难地区。2019-2020年,补助资金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支持特殊教育学校改善办学条件,为学校配备特殊教育专用设备设施和仪器等。

(二)支持特殊教育资源中心(教室)配置必要的设施设备,对随班就读学生较多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进行无障碍设施改造。

(三)支持向重度残疾学生接受义务教育提供送教上门服务,为送教上门的教师提供必要的交通补助;支持探索教育与康复相结合的医教结合实验,配备相关仪器设备,为相关人员提供必要的交通补助。

资源中心应当优先选择在未建立特殊教育学校的县,资源教室应当优先设立在招收较多残疾学生随班就读且在当地学校布局调整规划中长期保留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医教结合”实验项目应当优先选择具备整合教育、卫生、康复等资源的能力,能够提供资金、人才、技术等相应支持保障条件的地区和学校。

上述政策到期后,财政部、教育部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和特殊教育改革发展新形势等情况,适时按程序调整补助资金支持方向。

第五条 补助资金由财政部会同教育部共同管理。教育部负责审核地方相关材料和数据,提供资金测算需要的基础数据,审核地方提出的区域绩效目标,并提出资金需求测算方案。财政部根据预算管理相关规定,会同教育部研究确定有关省份资金预算金额。

省级财政、教育部门明确省级及省以下各级财政、教育部门资金安排、使用管理等方面的责任,切实加强资金管理。

第六条 补助资金采取因素法分配。按照基础因素、绩效因素分配到有关省份。其中:

基础因素(权重60%)下设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生数、特殊教育学校数、特殊教育专任教师数、人均可用财力、特殊教育生均公共财政预算教育支出等子因素,各子因素数据通过相关统计资料获得;

绩效因素(权重40%)下设随班就读人数占特殊教育总人数比例、绩效评价结果、落实中央指示要求等子因素。其中,随班就读人数占特殊教育总人数比例因素数据通过相关统计资料获得。绩效评价结果子因素主要由教育部会同财政部依据各省份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及相关标准,组织评价获得数据。如财政部单独开展重点绩效评价,相关省份以财政部的评价结果为准。落实中央指示要求子因素,由教育部会同财政部确定数据。

计算公式为:

某省份补助资金=(该省份基础因素/∑有关省份基础因素×权重+该省份绩效因素/∑有关省份绩效因素×权重)×补助资金年度预算资金总额

财政部、教育部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和特殊教育改革发展新形势等情况,适时调整完善相关分配因素、权重、计算公式等,并按规定报经国务院批准后执行。

第七条 省级财政、教育部门应当于每年2月底前,向财政部、教育部报送当年补助资金申报材料,并同时抄送财政部当地监管局。申报材料主要包括:

(一)上年度工作总结,包括上年度补助资金使用情况、年度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绩效评价结果、地方财政投入情况、主要管理措施、问题分析及对策等。

(二)当年工作计划,主要包括当年全省工作目标和补助资金区域绩效目标、重点任务和资金安排计划,绩效指标要指向明确、细化量化、合理可行、相应匹配。

第八条 财政部于每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中央预算后三十日内,会同教育部正式下达资金预算。每年10月31日前,提前下达下一年度资金预计数。省级财政在收到资金预算后,应当会同省级教育部门在三十日内按照预算级次合理分配、及时下达本行政区域县级以上各级政府部门,并抄送财政部当地监管局。

第九条 补助资金支付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涉及政府采购的,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有关制度执行。

第十条 省级财政、教育部门在分配补助资金时,应当结合本地区年度重点工作和省级财政安排相关资金,加大省级统筹力度,做好与发展改革部门安排基本建设项目等各渠道资金的统筹和对接,防止资金、项目安排重复交叉或缺位。

县(区)级财政、教育部门应当落实资金管理主体责任,加强区域内相关教育经费的统筹安排和使用,指导和督促本地区特殊教育学校健全财务、会计、资产管理制度。加强特殊教育学校预算管理,细化预算编制,硬化预算执行,强化预算监督;规范学校财务管理,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和高效。

各级财政、教育部门要加强财政风险控制,强化流程控制、依法合规分配和使用资金,实行不相容岗位(职责)分离控制。

第十一条 补助资金原则上应在当年执行完毕,年度未支出的资金按财政部结转结余资金管理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二条 各级财政、教育部门要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建立健全预算绩效管理机制,按规定科学合理设定绩效目标,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认真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强化评价结果应用,做好绩效信息公开,提高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财政部、教育部根据工作需要适时组织开展绩效评价。

第十三条 财政部各地监管局应当按照工作职责和财政部要求,对资金实施监管。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应当会同同级教育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加强项目审核申报、经费使用管理等工作,建立“谁使用、谁负责”的责任机制。严禁将资金用于平衡预算、偿还债务、支付利息、对外投资等支出,不得从补助资金中提取工作经费或管理经费。

第十四条 财政、教育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存在违反本办法规定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五条 申报使用资金的部门、单位及个人存在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财政违法违规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财政部、教育部负责解释。各级财政、教育部门可以根据本办法,结合地方实际,制定具体管理。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印发<特殊教育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16〕32号)同时废止。

四、设立资助专项经费的目的是?

资助专项经费的目的是在于通过对单位和个人专利申请费用的资助,提高其发明创造.专利申请资助专项资金是一种鼓励与引导性资金,其目的在于通过对单位和个人专利申请费用的资助,提高其发明创造的积极性,推动我国技术创新工作更好地发展。

五、课题研究经费包括哪些?

差旅费:用于考察出差住宿会议的费用,这部分费用可以多一些,不做限制。

咨询费用:在课题实施过程中咨询专家的费用,专家咨询也要费用,一般只需要5-10%就可以了。

设备材料费:课题研究过程中采购设备、实验耗材费用。这部分费用可以做个预算表。

实验环境搭建费用:如果课题需要实验室,实验室需要装修搭建实验环境,要求比较严格,

六、职务发明研究经费如何?

职务发明研究经费还是不错的,职务发明条例报酬用人单位与职务作品发明人按照约定的标准来进行认定的,一般可以通过签订合同的方式来对相关报酬和奖励进行明确,如果一方存在违约的情况下,那么可以按照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来赔偿。

七、教师培训经费比例是多少?

       教师法规定教师培训费是一所学校办公经费的百分之十五。

          学校可以适当提高百分比。教师的培训经费主要是用于教师参加各级培训所发生的费用,如报名费、资料费等。但是,在参加各种线下培训的时候,交通费等不得计入教师的培训费用,只能计入办公经费。

八、研究经费自己能拿多少?

 研究经费自己不能拿走,科研经费是用于科研课题的,一般都被监管起来,专款专用。科研经费花费大致有如下:

一、用于固定设备,科研设备,实验器材,原料等的采购。

二、用于自己和课题组的差旅以及会务费。

三、用于研究生的劳务费和生活津贴。

四、用于办公耗材,设备维护等费用。

五、如果要去其它机构测试样品等,用于分析和测试费用。

九、励耕计划教师资助条件?

1、家庭遭受自然灾害的困难教师须提供县级民政部门的相关证明材料及受灾图片资料;

  2、家庭遭遇突发事故的困难教师须递交具有实际意义的支撑证明材料;

  3、本人(或家属)患重大疾病的困难教师须提供县级或县级以上医疗部门出具的医院诊断书和相关医疗资料。

十、教师法规定教师培训经费是多少?

教师法规定中小学教师每年的继续教育培训经费不少于学校公用办公经费的百分之五。这充分体现了国家对教师继续教育学习的重视,在经费支出方面给予了充分的保证。

以前每个学校的培训费都不少于百分之五,近两年由于新冠肺炎疫情的原因,个别学校的继续教育培训费可能略低于总经费的百分之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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