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医院请得护工是列在住院清单里面的吗
是的。磨凯仔
请护工有两种情况,第一是医院请第三方提供护工服务,打交道的是患方和护工,第二是医院本身的护工服务,管理方是医院孙模,这两种护工都是需要列在清单之中的。
护工是指在医院里,受雇用于患者或患者家属方,协助护士对病号进行日常护理和帮助的工作人员,瞎汪也有大多从事家政服务工作。
二、为什么养老院的护工不喜欢丁克家庭
我感觉结了婚一定要生孩子,这样子才是最幸福的家庭,最幸福的夫妻,年轻的时候不生孩子,那么就是丁克家庭,老了之后只能够住养老院了!
我们年轻时不要孩子,老了之后住养老院,养老院判和的潜规则是什么呢?曾经采访过无数个护工,答案惊人的一致:
第一,被养老院的工作人员怠慢
没有子女的老人到了晚年,住进养老院之后,通常都会被工作人员怠慢。其实我们自己就可以想出来这是为什么,一个孤寡老人,没有子女,也不是工作人员的亲生父母,他们怎么可能会照顾得尽心尽力呢?而且就算是欺负老人,老人也无可掘山盯奈何,因为背后没有子女撑腰。如果年轻时生育子女,哪怕子女不那么优秀,哪怕子女不那么孝顺,但此时子女仍是老人最坚强的后盾靠山。
第二,如果晚年身体不好,大多会被拒收
其实像普通的养老院能够接收的老人,大多也都是身体硬唯配朗,能够自己照顾自己的。因为如果老人身体不好,自己都不能够顾上自己,需要他人的照顾,这种吃力的事情,即便花钱也不见得有人愿意做。并且身体弱,万一在养老院出了什么事情,养老院也是要承担责任的。所以,他们为了不多事,对于晚年身体不好的老人,大多都会拒收。
第三,被养老院的其他老人欺负
丁克老人在养老院被老人欺负是件很常见的事情,人都是有攀比心理的,老人在养老院生活本来就是一件比较憋屈的事情,所以看到有比自己还惨的丁克老人,心理难免会有一点安慰。但是与此同时他们也会觉得自己高人一等,所以自己把自己捧得很高,在那些条件艰难的丁克老人面前表现出优越感。甚至仗着自己有子女,背后有人,理直气壮地欺负
三、查一下原护工公司分段的高度
护工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护工管理,确保医院正常的医疗秩序和医疗安全,维护老人、护工、医院的合法权益,根据《医院护工人员管理办法》,结合医院护工管理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护工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中护工是指经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专业知识技术培训,并取得《护工岗位合格证》,由老人及其家属向公司聘请的为老人提供日常生活照料的陪护从业人员。
暂时未取得《护工岗位合格证》人员参照本办法管理。
第四条护工接受公司和医院双重管理。公司具体负责护工招聘、用工、薪酬、考核等日常管理;医院负责护工的业务培训、指导和护工公司考核等工作。
第二章护工从业
第五条护工基本条件
1.年龄18~60岁,男女不限,身心健康,无传染病、无残疾、无精神病史。
2.服务意识强,工作认真负责,语言表达清楚,反应灵活,有一定的沟通技巧。
3.经培训取得《护工岗位合格证》。
第六条护工工作职责:在病区护士长和注册护士的指导下,按照等级护理的要求,为老人实施生活护理服务。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1.负责照顾老人的生活起居,协助老人自身的清洁,如洗脸、漱口、洗头、洗脚、洗澡、换洗衣服等;
2.帮助老人进食、饮水、大小便、翻身、功能锻炼;
3.护送、协助老人进行检查、理疗、治疗康复活动;
4.负责清洁消毒老人的脸盆、茶具、痰盂、便盆等生活用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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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保护老人的安洞渗全,满足老人的基本生活要求,并及时将老人的有关情况告知护士或医生;
6.协助行动不便的老人,以防跌倒;
7.保持老人居住房间清洁整齐,物品放在指定地点;
8.视老人生活依赖程度,提供其它生活照料服务。
第七条工作纪律
1.服从工作安排,不挑肥拣瘦。
2.着装整齐,穿着护工制服。
3.尊重老人,对待老人一视同仁,不泄露老人的隐私与秘密。
4.文明礼貌,举止庄重,态度和蔼,同情、关心和体贴老人。热情主动,谈吐温和。
5.遵纪守法,不向老人及其家属索要钱财,不克扣老人的生活费,不私自吃老人的东西。
6.妥善保管老人财物品,不将老人的财物据为己有。
7.团结互助,正确处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不说不利于团结的话,不做不利于团结的事,不拉帮结派,不传播小道消息,不传谣信谣,不说不利于医院和公司的话,不挑拨事非。
8.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果皮纸屑,禁止在岗上吸烟、喝酒。
9.不得携带违禁品、危险品及其他可能影响工作的物品进入工作场所。
10.不得参加吵口打架、滋事行凶或煽动他人跳槽、闹事。不聚众聊天。
第八条护工在服务老人的过程中,确保老人的安全,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对于卧床的老人,护工有事离开老人及老人睡前,必须把床护栏拉起,以防老人坠床。
2.对于行动不便的老人,在活动中注意老人的安全,防止跌倒。
3.在为老人清洗时,注意水温不得超过40℃,护工应先用
手浸泡探水温,再给老人清洗,以防烫伤。
4.给老人喂饭时,要耐心细心,对反应迟钝、头脑不清的,需根据医嘱,不可擅自或按家属要求饮食。
5.护送老人到各科室做检查或康复治疗时,应注意老人安全,以防发生意外,对本人看护的其它老人,应委托同病区相隔较近的护工代为照看。
6.护工如需暂时外出,要委托好别的护工代为照看老人,并尽快返回。
7.同病区三位以上老人在户外活动或休息时,同病区必须有一位护工陪同看护,该护工的其余老人由同病区的护工代为照看。
8.给老人冲泡开水,水杯不得置放在病人的床头柜上,以防翻倒烫伤病人。
第九条护工十不准
1.不准私自为老人灌热水袋及热敷,以免烫伤老人皮肤。
2.不准私自替老人更换或拔除各种导管,如导尿管、吸痰管、氧气管等。
3.不准私自给老人及家属解释病情。
4.不准为老人调解氧气开关,更换或加减湿化瓶的水。
5.不准私自取或接输液管,不准私自调解输液速度及拔除输液管。
6.对术后老人,骨科及危重病人未经医务人员同意,不准擅自改变体位。
7.禁食患者未经医务人员同意,不准给病人喂水、喂食,不准给鼻饲病人灌注食物和药物。
8.不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离开必须与护士长或护士请假,得到允许后请同病区护工代为照看自己负责的病人,方可离开,离开时间不得超过清洞三十分钟。
9.不准擅自按摩膀胱和冲洗膀胱。纳正脊
10.不准为老人做特殊的口腔护理及压疮口换药。
第三章培训
第十条培训分为护工上岗前培训和日常培训,培训由公司负责组织。
护工上岗前都必须参加培训;上岗后也要不定期组织培训,强化规章制度执行及不断提高护工业务水平。
第十一条培训内容
1.医院规章制度。
2.职业道德教育。
3.工作职责及程序。
4.消毒隔离基本知识。清洁、消毒、灭菌知识;紫外线消毒方法及防护;医疗机构垃圾分类管理;床单位终末处理。
5.卫生清洁处置。洗脸、口腔清洁、头发清洁、梳头、床上擦浴、更换衣服等方法。
6.医疗机构饮食种类、喂饭、鼻饲饮食的要点及观察。
7.等级护理要求。
8.特殊症状观察(昏迷、高热、大汗淋漓、疼痛、呼吸困难、憋喘、呕吐)等。
9.便器使用、便器清洁消毒、大小便失禁病员护理技巧。
10.常见卧位及意义、更换卧位方法。
11.健康教育的相关内容。
12.沟通技巧.
13.其他相关内容。
第四章管理
第十二条公司要高度重视护工的管理工作,有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指派专职人员在医院从事护工管理。
医院的护工管理由护理部负责,老年康复院区护士长具体参与护工管理。
第十三条公司需建立护工个人档案,个人档案应包括详细个人资料、联系电话、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资格证书、健康证
明、劳动合同等。
第十四条公司组织每周召开一次护工工作例会,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每月召开一次老人或家属座谈会,征求意见和建议,并及时落实整改措施。
第十五条护工每两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患有精神分裂症、严重皮肤病、严重的药物过敏、残疾、传染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护工工作。
第十六条护工的聘用,由老人或家属直接与公司签订服务合同(见附件1)并详细告知合同内容,同时给老人家属一份《告知书》(见附件2)。
第十七条老人有选择护工的自主权,公司应主动向老人及其家属了解护工的相关情况,以便加强管理。
第十八条用工管理
1.实行“公开招聘,择优录用,先培训后上岗”的人事管理制度。
2.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与新录用护工签定合同,合同期限一般为1至5年。合同到期时,公司与护工双方协商一致,办理续签手续。
3.护工须签署《入职承诺书》和《保密协议书》。
4.新入职护工必须无条件接受1至7天的岗位培训才能进入试用期,试用期一般为1至3个月,按岗位享受试用期工资标准。试用期间重点考查其工作态度和敬业精神,实际能力和潜在能力,道德素质和责任心。对表现突出,工作成绩优异者可以提前结束试用期。
5.试用期满后由用人科室提出意见,经公司领导批准,决定是否正式聘用。
6.护工应当参加本管理办法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学习,并在规定的文件上签名。
7.护工如要求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应有充足理由,并提前一个月写出书面申请,由部门负责人审批后交人力资源部审核,
同时办理好工作交接手续,交还公司财物,结清财务手续后方可批准离职。未办理以上手续而擅自离职者,公司将按劳动合同及相关政策规定进行处理。
8.公司根据老人的入住情况及要求安排护工工作,护工应当服从工作安排。
第五章奖励与惩处
第十九条奖惩原则
由公司管理人员依照《奖惩办法》,每天到房间实施检查,根据检查结果予以奖惩。
第二十条奖励范围
1.遵守护工行为规范及各项规章制度,事迹突出的;
2.遵守劳动纪律好,全年无缺勤、迟到、早退现象发生,并对他人的违纪行为敢于批评揭露的;
3.维护公司、医院和病人利益,为公司或医院取得重大荣誉的;
4.及时制止治安、消防及其他突发事件,避免重大经济损失的;
5.加强业务技术及劳动能力学习,劳动竞赛成绩突出的;
6.坚持原则,检举、制止损害公司、医院、病人利益行为事迹突出的;
7.服务技能和服务态度好,经常受到病人或其家属书面表扬的;
8.参加行业或市、区级竞赛获奖,为公司争得荣誉的;
第二十一条惩处范围
1.违反劳动合同约定的;
2.违反本管理办法、综合考核办法及其他规章制度的;
3.不遵守护工行为规范基本事项的;
4.其他应予惩处的事项。
5.具体标准由公司制定。
第二十二条惩处种类及方式
1.批评教育。
2.经济处罚。
3.连带赔偿。
4.辞退。
第六章考核
第二十三条医院考核组每月依照《考核标准》对公司进行一次考核。
第二十四条考核成绩在90分以上为达标,80-89分,每扣1分,罚款50元;70-89分,每扣1分,罚款100元;60分-79分,每扣1分,罚款150元,60分以下为不合格。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本管理办法由制定。
第二十六条本管理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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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工管理办法
护工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护工管理,确保医院正常的医疗秩序和医疗安全,维护老人、护工、医院的合法权益,根据《医院护工人员管理办法》,结合医院护工管理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护工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中护工是指经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专业知识技术培训,并取得《护工岗位合格证》,由老人及其家属向公司聘请的为老人提供日常生活照料的陪护从业人员
6.护工如需暂时外出,要委托好别的护工代为照看老人,并尽快返回。7.同汪绝数病区三位以上老人在户外活动或休宏凯息时,同病区必须有一位护工陪困首同看护,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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