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付福利费列支范围??会计!2008新
职工福利费的开支范围包括:
(1)职工医药费。
(2)职工的生活困难补助:是指对生活困难的职工实际支付的定期补助和临时性补助。包括因公或非因工负伤、残废需要的生活补助。
(3)职工及其供养直系亲属的死亡待遇。
(4)集体福利的补贴:包括职工浴室、理发室、洗衣房,哺乳室、托儿所等集体福利设施支出与收入相抵后的差额的补助,以及未设托儿所的托儿费补助和发给职工的修理费等。
(5)其他福利待遇:主要是指上下班交通补贴、计划生育补助、住院伙食费等方面的福利费开支。
不属于职工福利费的开支有:
(1)退休职工的费用。
(2)被辞退职工的补偿金。
(3)职工劳动保护费。
(4)职工在病假、生育假、探亲假期间领取到补助。
(5)职工的学习费。
(6)职工的伙食补助费(包括职工在企业的午餐补助和出差期间的伙食补助)。
公司租车用于接送员工上下班的,可以在公司的管理费用中核算,并不属于是福利性支出,属于是生产经营需要发生的费用。
职工回家探亲途中发生的车费、住宿费、餐费等,如果企业采取按相应发票报销的方式发放的,可以作为职工福利费列支;但如果是以现金形式发放的,应按工资、薪金支出来处理。
个人单位物业实施细则
物业公司奖惩细则提要:员工有申诉的权利。凡对奖励或处分有异议者,可自宣布之日起3日内向人事部提出申诉,由物业管理公司人事部协同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并自申诉之日起30日内做出最后决定。人事部对申诉事件未做最后决定之前仍按原决定执行。如果人事部超过30日未做答复,申诉者可直接向总经理申诉。主管部门对申诉者应以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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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奖励
公司内的奖励分为部门内通报表扬,部门内奖励,公司员工大会表扬。
(一)部门内奖励(季度评比)
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由部门主管(班组长)提名评比季度优秀员工。
1、微笑服务,体现出物业管理公司的程序、效率、温暖和主动,服务效果好;受到客人和上级表扬1次以上;
2、工作勤奋认真,自觉奉献,绩效显著;
3、对提高管理水平有明显贡献;工作创新,使质量和水平有明显提高;
4、维护规章制度,敢于和不良倾向作斗争,技术和业务考核及在待业竞争中获得优秀成绩;
5、品德高尚,拾金不昧;伸张正义,见义勇为;
6、发现事故苗头及隐患,采取积极措施,避免事故发生;
7、有其他明显成绩者。
第一次可获季度优秀员工称号,部门内通报表扬;第二次获得可获一次性人民币奖励50元;共四次获得优秀员工称号的(中间评比间隔(2次),可以获得一次性奖励人民币200元、第二年工资升一挡或获得一次2级培训机会,并记入本人档案。办公室一人,各管理处评出一人,不计部门。
(二)公司奖励(年度评比)
公司一年评比一次年度优秀员工,获得者公司总经理在年度员工工作总结大会上给予表扬,可以获得一次性奖励人民币200元、工资升1级或者获得一次2级培训机会。并在上一级职位空缺的情况下可以晋升。
年度优秀员工评选标准:
1、热爱本职工作,敬业精神好,集体观念强,工作满1年以上;
2、有高度责任心,工作热情主动,任务完成出色,成绩显著;
3、服务态度好,工作效率高;
4、遵守规章制度,无违章、违纪现象。
5、一年内连续三次以上获得优秀员工称号。
6、增收节支,控制成本成效显著;有合理化建议被采纳,效果明显;
7、积极扩大营销,开拓市场,获明显经济效益;
8、积极宣传企业形象、特色,扩大社会影响,获得明显的社会效益;
二、处罚
对违章违纪行为的处罚分为批评,记过,撤职和降级,辞退和开除。
(一)批评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监督员及部门经理有权给予扣除考核分数2-20分的处罚:
1、迟到或早退超过5分钟,每月达1次;
2、上班时间看其他书报,吃食物,听录音机,看电视,喝带酒精的饮料,打瞌睡等1次;
3、随地吐痰,乱丢纸屑、杂物;
4、私自搭乘非员工使用的电梯;
5、着便装进入工作岗位;
6、在考勤表上乱涂乱画,1个月无故缺勤2次以内;
7、在规定的禁烟区吸烟,上班时间吸烟;
8、工作时间擅离岗位、串岗或聊天;私自外出购物;
9、不经请示擅自带公司外人员进入所管理的物业;
10、对上级分派的任务执行迟缓、拖延;
11、被客户投诉一次,情节较轻者;
12、工作责任心不强,粗心大意,造成工作差错;
13、在工作场所剔牙,挖耳,抓痒,抠鼻孔,照镜子,化妆,打响指,吹口哨,手插口袋,双手插腰等有失职业风度的举动;
14、在办公室和公众场所仪容不整,不按规定着装,长发过肩,不佩带工牌等;
15、服务不主动,不热情,不用敬语和礼貌用语,不积极解决客人提出的力所能及的要求和问题,引起客人的不愉快;
16、同工有违章违纪行为,在场的管理人员不纠正,不制止,不履行管理责任,情节较轻者;
17、违反有关规章制度和部门规定,情节不足警告者。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监督员及部门经理有权提出对属下员工给予警告处分并扣罚当月考核分数5-20分:
1、1个月之内有2次轻度过失者;
2、没有完成领导交给的工作任务,或有意怠工;
3、服务效果差,一个月内被客人投诉2次;
4、言语粗俗,对客人不礼貌,与客人争辩,不经同意擅自闯入客人或上级办公室;
5、当班时间睡觉,特别是晚班;
6、1个月内无故缺勤2次以上,迟到或早退2次以上;
7、工作中搬弄是非,诽谤他人,散布不利于团结的言论;工作上缺乏协调合作精神,致使工作受到影响;
8、违反部门制定的安全守则、工作程序、操作规范和各项规章制度;
9、旷工1天以内;
10、督察员不履行督察责任,发现问题不制止、不汇报;
11、对属下不管理,发现违纪不制止、不批评、不按规章处罚;
12、由于工作责任心不强,造成经济损失500元以下(除按原价赔偿外);
13、私自使用客用品或客用设施;
14、所犯错误比轻微过失稍重者;所犯错误不足记小过者。
(二)记过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部门经理有权提出给予记过处分并报经综合部经理批准,并扣除当月考核分20-60分。
1、3个月内受到2次警告处分;或1个月内连续2次受到批评;
2、上班时饮酒或上班前饮酒;
3、私自接受客人小费或物品;
4、工作时间高声喧哗或干扰客人休息;
5、由于个人工作失误及责任而影响宾客工作;
6、违反各部、室所制定的工作程序和规章制度,以致造成隐患;
7、由于工作责任心不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除按原价赔偿外);
8、用不适当手段干扰他人工作;
9、未经批准私自使用单位的设备,如车辆、洗衣房设备等;或明知财物受损失或丢失,而不管、不问、不汇报;
10、提供不真实的报告、材料;
11、泄露机密,遗失钥匙、单据等重要物品;
12、旷工1天以上,2天以下;
13、工作中与客户争吵得;
14、所犯错误不足记大过者。
※凡是有下列行为之一者,部门经理有权提出给予记小过处分并报经综合部经理批准,并扣除当季度考核分全部分数。
1、半年内受到2次记小过处分;
2、2个月之内3次受到客人设诉;
3、工作时擅离岗位或玩忽职守,造成停电、停水、停机等重大事故的责任者;
4、旷工2天以上,3天以下;
5、领导分配工作不接受;造成一定程度的恶劣影响;
6、责任损失在2000元以上;
7、违反外事纪律;
8、工作中与客户争吵至大骂的;
9、违反规章,不足辞退和除名者。
(三)撤职和降级
有下列行为者,
人事部按任免权限或提请总经理,给予撤职或降级处分:
1、所辖部门工作长期无起色;
2、有严重渎职行为;
3、所犯错误丧失领导资格;
4、犯有严重错误。
(四)辞退和开除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根据部门经理提议,人事部提请总经理批准,解除劳动合同,给予辞退,严重者作开除处理:
1、试用不符合录用条件;
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造成重大损失;
3、被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4、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
5、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
6、连续旷工3天或累计旷工15天以上;
7、2个月之内4次受到客人投诉;
8、盗窃或私拿物业管理公司物品;
9、侮辱、诽谤、殴打、恐吓、威胁、危害同事和上级或打架斗殴;
10、酗酒,赌博;
11、其他违反法律或治安条例的行为;
12、不服从上级指挥,拒绝上级指派的工作,经教育无效;
13、故意损坏公物;
15、贪污挪用公款;
16、利用职务和工作之便,接受贿赂,或利用不正当手段中饱私囊;
17、擅自对外界发表有关公司的诬蔑性言论,发表有损公司声誉的言论;严重损坏公司形象的;
18、书写匿名诬告信;
19、记1次大过,或2次小过,或4次警告,或一次小过、2次警告处分,仍无明显悔改表现;
20、其他严重违纪违章行为;
二、员工申诉权
员工有申诉的权利。凡对奖励或处分有异议者,可自宣布之日起3日内向人事部提出申诉,由物业管理公司人事部协同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并自申诉之日
起30日内做出最后决定。人事部对申诉事件未做最后决定之前仍按原决定执行。如果人事部超过30日未做答复,申诉者可直接向总经理申诉。主管部门对申诉者
应以实事求是的态度慎重处理。
三、公司的奖励或处分均由综合管理部对应工作口人员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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