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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游人员在旅游者购物活动中的作用(导游服务中存在着哪些问题?)

来源:www.jobdf.com  时间:2023-03-26 15:30   点击:146  编辑:admin   手机版

一、关于旅游,导游人员的作用是什么?

为游客带来便利的同时,又给本地带来经济

二、参团旅行该不该因导游的服务而购买购物店的商品?

确实是购物会影响他的服务质量,不过这是没有职业素养的导游

但是,这类导游是目前最多的,旅游业门槛低,导致服务人员整体水平参差不齐,这个事情也是我说了好多次的,我做日本的地接主要原因就是导游服务达不到我要求的程度(这还是以服务业见长的日本),目前很难找到那种不购物还能保证服务质量的导游,这里面固有待遇问题,但是也有就是导游行业收入不稳定,所以很多导游都是奔着做一单是一单的心态,有的客人,人好,也好说话,性格也爽快,遇到这种客人,经验的丰富导游往往就算客人这次不消费也会照顾很好,做导游吃这碗饭,就去拼的眼力,反应快

很多旅行社的导游都是兼职,没有薪水,甚至没有社保,这也是这个行业经常爆出问题的原因,其实车也是,很多旅行社也只是和司机或者车队合作而已,国内这方面目前不完善,完善了也会导致很多人事业

我在日本招的导游都是工作经历不多的年轻人,不然太市侩克,也对应给很好的待遇,才能保证服务态度质量

三、导游在没有强迫游客购物,去的购物店也是依法注册的购物店的前提下,那么这时导游收取适当的购物回扣合法吗?

谢邀。


依照旅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主席令第三号)

第三十五条的规定: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

旅行社组织、接待旅游者,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但是,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旅游者要求,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除外。


换句话说,除非满足除外规定,即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旅游者要求外,指定购物地点都是违法行为。


而获取商业回扣行为不仅违反旅游法,同时依照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_中国人大网

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在收取回扣数额较大时,涉嫌商业贿赂犯罪。


同时依照反不正当竞争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第八条的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在账外暗中给予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回扣的,以行贿论处;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在账外暗中收受回扣的,以受贿论处。

  经营者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可以以明示方式给对方折扣,可以给中间人佣金。经营者给对方折扣、给中间人佣金的,必须如实入账。接受折扣、佣金的经营者必须如实入账。


符合法律的完整操作应该是,导游在介绍客户购物前需要取得客户的同意,并对购物地点协商一致。在作为中间人收取佣金时应该采取明示的方式。个人认为,导游作为专业旅游服务人员,获取收益的来源应当是通过提升服务质量。介绍旅游者去旅游点有特色的购物店购物的也属于旅游服务的一种,但这种服务应当是建立在公平自愿而且公开透明的基础上。导游利用自身的特殊优势地位,利用信息不对称诱导或者强迫旅游者购物,商家利用回扣等违法方式获得不正当的竞争地位,也侵犯了旅游者作为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四、你怎么看待旅游中导游三番五次给你推荐购物这件事呢?

行程里有购物店吗?如果有,他推荐是正常的,但是如果讲解中不断重复,你可以私下里跟他提建议。

行程里如果没有购物店,可以当面指正,如不更改,可随时更换导游,他违反行程要求,属于违约行为。并且可以针对这件事产生的后果轻重要求退还旅行中的导服费等相关补偿!

五、跟团游总被带去购物店,给导游几百元人头费不去购物店,自由活动可以吗?

我是开旅行社,回答一下你这个问题吧,主要有三个方面。

第一个方面,导游为什么会带你去购物店

其实导游只是一个旅游行程的具体实施者,并不是行程的制定者,旅游行程中有购物店,是因为游客选择的行程本身是带有购物店,签署的旅游合同也是有购物店备注的,所以,导游带游客去购物店,也是在按行程办事。

第二个方面,给导游人头费,不去购物店可以吗?

这个要看具体行程,如果团费是几百块的低价团,比如几百块的云南双飞六日游,很明显团费不够旅游产品成本,旅行社需要的不仅仅是人头费那么简单,因为就算你给了他几百块钱的人头费,还是不够成本的,行话叫“赌流水”,人头费本身就已经计算过了。

还有一种情况是,行程价格比较合理,比如两千多的北京五日游,可能也会安排两三个购物店,但是如果旅行社对购物这一块“赌的不大”,也是可以协商的。

第三个方面,这种想法本身有点想蹭点便宜的怀疑

还是比如云南,报团几百块,想通过给导游几百块换取自由行,这种行为本身出发点也不好,所以还是建议选择正规优质的旅游产品,少进购物店。

旅游产品再便宜,旅行社也不会做亏本的买卖。

六、如何反驳导游"出来旅游一定要支持购物消费"的言论?

我不是打算评论任何一方,只讲一下这是为什么

1 你参加的是购物团,俗称赌团,低价团,负成本团,挖坑团等

就是以低价吸引游客过去,购物消费获得二次收益


2 港澳是购物团比较多的一个地区

也就是低价产品比较多地区

说白了,你跟团过去就是为了买东西


3 既然是负成本团,导游,旅行社,甚至包含车队都是亏着在做,

势必会以营利为目的让客人出货,

旅游服务和体验是为了配合客人出货,

也就是“有来有往”,

导游服务好前提是客人购物“出货”

(这样做 对不对 不在本文讨论范围)


4 购物团的本质,导游是销售,是促销,是以利润考核为导向的,

打一棒在给一个胡萝卜是一个工作方法论,

这个方法论的两个极端,

胡萝卜给的多:

导游不行,无能,对客人下不了手

司机和旅行社都会把导游赶下车,因为不能让客人出货

需要换个有“能力”导游


大棒给的多:

导游打骂客人听得多了吧

大部分导游是在两端平衡

主要在你的钱包花出去多少


5 既然享受了低价,就不要享受不对应服务,

如同廉价航空不提供餐食一样道理


我配合进店但是我不买

别人买了我就不用买了

两种心态最要不得


反驳导游意义不大

因为这是一个工作方法

导游每天都见到这样客人

经验比你多


导游是外地人,更说明

就是冲着赚钱来的

所以

没有利润,没有服务


我的建议

双方都按照合同来

行程中有几个店,每个店大约多长时间,

导游有没有行程外安排店才是重点

能力范围内,能卖就买

出来是为了开心的

花钱的目的就是找开心

你也开心,导游也开心,

何乐而不为


下次出门

报一个好一点团

无购物,无自费的

或者定制一个

费用到位,才有享受

低价团没有人选了

自然会消失了


对客人不好导游

也会让客人用钞票投票

罢免的

七、导游服务中存在着哪些问题?

在旅游活动过程中,导游起主导作用,导游服务的质量关系到整个旅游产品的质量。旅游产品形成了“食、住、行、游、购、娱”六位一体的体系,然而在这一体系中导游服务却不尽如人意。现阶段我国导游服务质量存在严重的问题,这与我国旅游业的发展极不协调,也不能适应现代游客对旅游需求的更高要求。
1导游队伍等级结构、语种结构不合理,供求矛盾突出.从整体上看,导游队伍学历水平偏低,等级结构不合理;外语类导游缺乏,这与游客对导游需求不相适应,供求矛盾突出。
2导游服务质量总体偏低,导游人员素质有待提高。导游门槛太低 由于近几年导游人数需求量增大和导游资格准入条件放宽,我国现有导游人员的学历普遍偏低。导致了导游队伍素质偏低,结构不合理。有些导游经验不足,综合能力差;有些导游连基本的讲解技能也未过关;有些导游应变能力较差,当出现意外情况时不知如何处理;部分导游知识面窄,知识结构单一,缺乏综合能力较强的复合型人才。
3部分导游缺乏基本的职业道德。与旅游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导游松散的职业状态决定他们缺少归属感,而且导游必须应付社会偏见与旅行社的压力,这种双重困境使导游人员对自己的职业并不看好。很多导游急功近利、心态浮躁,赚到钱就赶紧跳槽。导游人员的职业倦怠感日渐突显。
4规范化操作不达标,个性服务意识欠缺。许多导游并未严格规范化流程而是压缩正常行程用以私增各种项目。另一方面,大多导游对旅游者合理的要求不能积极有效地满足。
5导游人员的收入结构不合理。当前,导游基本是“ 三无人员”, 即无薪水、无固定工作单位、无保险。导游员的收入依靠宰游客、购物回扣和小费,根本没有保障。正常的经济要求得不到满足,服务水准很难提高。为了满足自身的利益,在工作中不是把游客需求放在首位,而是过分地追求个人的经济利益。
6部分导游员自身素质不高,部分旅行社在选拔导游员时,重数量轻质量,重业务能力轻思想素质,忽略了导游的德才兼备。同时导游资格考试的参考标准也在降低,可以说学历标准的降低在某种程度上弱化了导游员的整体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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