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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塘养殖业环保要求?

191 2024-07-25 00:18 admin

一、鱼塘养殖业环保要求?

养殖环境要求:养殖环境应符合国标《农产品安全质量 无公害水产品产地环境要求》(GB/T184074 -2001)、《渔业水质标准》(GB/T11607-89)、《无公害食品 淡水养殖用水水质》(NY5051-2001)的规定。

二、蚯蚓的温度要求?

养蚯蚓15℃-25℃为最佳温度。

一般来说,蚯蚓的活动温度在5-30℃,0-5℃进入休眠状态,0℃以下死亡,最适温度为20-27℃左右,也是蚓茧卵的最适温度,32℃以上时停比生长,40℃以上死亡。

因此蚯蚓养殖夏秋季要搭遮荫棚降温(桑园有天然的遮荫条件,但桑树在夏伐后到发芽生长密闭前仍需临时用遮荫物遮盖),冬季要棚室加火升温(可利用蚕室己有的设备)或桑园覆麦草保温升温,以利蚯蚓的正常生长繁殖。

三、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人员构成有哪些要求?

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以及从事与农民专业合作社业务直接有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能够利用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的服务,承认并遵守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履行章程规定的入社手续的,可以成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

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对成员的资格做出更为具体、明确的规定。

在坚持成员以农民为主体的原则下,允许从事与农民专业合作社业务直接有关的公司、科研院所、推广机构、科技协会等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成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

这样,既可以增强合作社的经济实力,提高经营水平,又可以使各种组织通过合作提高自身的竞争力,实现双赢。

四、养殖业注册名称名字要求?

不管养啥,都带养殖二字。如:全健蜜蜂养殖场、城铭土鸡养殖场、馨宇蛇类养殖基地、万千养殖公司、冯仔龟鳖养殖场、理美养殖公司、参皇养殖有限公司、阳春养殖有限责任公司、外沙湾珍珠养殖基、祥晖珍珠养殖基地、彩霞珍珠养殖基地、富隆珍珠养殖公司、甘田水产养殖公司、丰顺养殖有限公司、东正水产养殖公司、大发养殖有限公司、大成养殖公司、兴新动物养殖场、盛丰肉牛养殖场、仕养殖有限公司、大鲵养殖有限公司、盛丰养殖公司、富民养殖公司、宝林养殖公司、恒运养殖有限公司、宏源养殖有限公司

五、蚯蚓对光照有哪些要求?

蚯蚓体内含水量很高,而它又缺乏保水机制,如果暴露在阳光下就会干死,而且蚯蚓是用皮肤呼吸的,而它的皮肤必须保持湿润,如果失水就会窒息。蚯蚓暴露在光下还容易被鸟类等捕食。蚯蚓虽然没有眼睛,但它体表的细胞有感光能力。所以它可以感知光照。

六、蚯蚓对养殖床湿度要求?

蚯蚓是一种地下生活的动物,对湿度有一定的要求。一般来说,蚯蚓适宜生活在湿润但不过分潮湿的环境中。湿度过高会导致土壤过于湿润,缺氧以及容易滋生细菌和真菌,对蚯蚓的生长和繁殖不利。而湿度过低则会使土壤变得干燥,蚯蚓的生活条件也不好。

根据养殖蚯蚓的实践经验,蚯蚓适宜生活的湿度在60%-80%之间比较理想。这个湿度的控制可以通过调节床的水分来实现。通常情况下,床的湿度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法来保持:

1. 添加水分:可以在床上轻轻喷水或者加入适量的水分,使土壤保持湿润。

2. 遮阴:适时设置遮阴网等,避免阳光直射,降低土壤的蒸发速度。

3. 排水系统:在床的底部设置排水系统,以防止积水现象,保持适当的湿度。

总的来说,蚯蚓对湿度有一定的要求,保持适宜的湿度对于蚯蚓的生长和繁殖非常重要。在养殖蚯蚓时,可以通过以上的方法来控制养殖床的湿度,提供一个适宜的生活环境给蚯蚓。

七、药用蚯蚓的品种及要求?

药用蚯蚓的品种一般多用直隶环毛蚓、秉氏环毛蚓、参环毛蚓和背暗异唇蚓等。参环毛蚓又名广地龙。该品种个体较大,长120-400毫米,直径6-12毫米,背面紫灰色,后部颜色较深,刚毛圈稍白,喜南方气候,食肥沃土壤。

用于药用时要求将蚯蚓及时剖开腹部,除去内脏和泥沙,洗净,晒干或低温干燥。

八、养殖业环保要求和政策?

一、总则

  (一)为防治畜禽养殖业的环境污染,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技术进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等相关法律,制定本技术政策。

  (二)本技术政策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畜禽养殖业防治环境污染,可作为编制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和最佳可行技术指南、工程技术规范及相关标准等的依据,指导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技术的开发、推广和应用。

  (三)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应遵循发展循环经济、低碳经济、生态农业与资源化综合利用的总体发展战略,促进畜禽养殖业向集约化、规模化发展,重视畜禽养殖的温室气体减排,逐步提高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技术水平,因地制宜地开展综合整治。

  (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应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经济性和实用性相结合,管理措施和技术措施相结合,有效利用和全面处理相结合”的技术方针,实行“源头削减、清洁生产、资源化综合利用,防止二次污染”的技术路线。

  (五)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应遵循以下技术原则:

  1.全面规划、合理布局,贯彻执行当地人民政府颁布的畜禽养殖区划,严格遵守“禁养区”和“限养区”的规定,已有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应限期搬迁;结合当地城乡总体规划、环境保护规划和畜牧业发展规划,做好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优化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及其污染防治设施的布局,避开饮用水水源地等环境敏感区域。

  2.发展清洁养殖,重视圈舍结构、粪污清理、饲料配比等环节的环境保护要求;注重在养殖过程中降低资源耗损和污染负荷,实现源头减排;提高末端治理效率,实现稳定达标排放和“近零排放”。

  3.鼓励畜禽养殖规模化和粪污利用大型化和专业化,发展适合不同养殖规模和养殖形式的畜禽养殖废弃物无害化处理模式和资源化综合利用模式,污染防治措施应优先考虑资源化综合利用。

  4.种、养结合,发展生态农业,充分考虑农田土壤消纳能力和区域环境容量要求,确保畜禽养殖废弃物有效还田利用,防止二次污染。

  5.严格环境监管,强化畜禽养殖项目建设的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环保验收、日常执法监督和例行监测等环境管理环节,完善设施建设与运行管理体系;强化农田土壤的环境安全,防止以“农田利用”为名变相排放污染物。

  二、清洁养殖与废弃物收集

  (一)畜禽养殖应严格执行有关国家标准,切实控制饲料组分中重金属、抗生素、生长激素等物质的添加量,保障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的环境安全。

  (二)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排放的粪污应实行固液分离,粪便应与废水分开处理和处置;应逐步推行干清粪方式,最大限度地减少废水的产生和排放,降低废水的污染负荷。

  (三)畜禽养殖宜推广可吸附粪污、利于干式清理和综合利用的畜禽养殖废弃物收集技术,因地制宜地利用农业废弃物(如麦壳、稻壳、谷糠、秸秆、锯末、灰土等)作为圈、舍垫料,或采用符合动物防疫要求的生物发酵床垫料。

  (四)不适合敷设垫料的畜禽养殖圈、舍,宜采用漏缝地板和粪、尿分离排放的圈舍结构,以利于畜禽粪污的固液分离与干式清除。尚无法实现干清粪的畜禽养殖圈、舍,宜采用旋转筛网对粪污进行预处理。

  (五)畜禽粪便、垫料等畜禽养殖废弃物应定期清运,外运畜禽养殖废弃物的贮存、运输器具应采取可靠的密闭、防泄漏等卫生、环保措施;临时储存畜禽养殖废弃物,应设置专用堆场,周边应设置围挡,具有可靠的防渗、防漏、防冲刷、防流失等功能。

  三、废弃物无害化处理与综合利用

  (一)应根据养殖种类、养殖规模、粪污收集方式、当地的自然地理环境条件以及废水排放去向等因素,确定畜禽养殖废弃物无害化处理与资源化综合利用模式,并择优选用低成本的处理处置技术。

  (二)鼓励发展专业化集中式畜禽养殖废弃物无害化处理模式,实现畜禽养殖废弃物的社会化集中处理与规模化利用。鼓励畜禽养殖废弃物的能源化利用和肥料化利用。

  (三)大型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集中式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处置工厂宜采用“厌氧发酵—(发酵后固体物)好氧堆肥工艺”和“高温好氧堆肥工艺”回收沼气能源或生产高肥效、高附加值复合有机肥。

  (四)厌氧发酵产生的沼气应进行收集,并根据利用途径进行脱水、脱硫、脱碳等净化处理。沼气宜作为燃料直接利用,达到一定规模的可发展瓶装燃气,有条件的应采取发电方式间接利用,并优先满足养殖场内及场区周边区域的用电需要,沼气产生量达到足够规模的,应优先采取热电联供方式进行沼气发电并并入电网。

  (五)厌氧发酵产生的底物宜采取压榨、过滤等方式进行固液分离,沼渣和沼液应进一步加工成复合有机肥进行利用。或按照种养结合要求,充分利用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周边的农田、山林、草场和果园,就地消纳沼液、沼渣。

  (六)中小型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宜采用相对集中的方式处理畜禽养殖废弃物。宜采用“高温好氧堆肥工艺”或“生物发酵工艺”生产有机肥,或采用“厌氧发酵工艺”生产沼气,并做到产用平衡。

  (七)畜禽尸体应按照有关卫生防疫规定单独进行妥善处置。染疫畜禽及其排泄物、染疫畜禽产品,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尸体等污染物,应就地进行无害化处理。

  四、畜禽养殖废水处理

  (一)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应建立完备的排水设施并保持畅通,其废水收集输送系统不得采取明沟布设;排水系统应实行雨污分流制。

  (二)布局集中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和畜禽散养密集区宜采取废水集中处理模式,布局分散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宜单独进行就地处理。鼓励废水回用于场区园林绿化和周边农田灌溉。

  (三)应根据畜禽养殖场的清粪方式、废水水质、排放去向、外排水应达到的环境要求等因素,选择适宜的畜禽养殖废水处理工艺;处理后的水质应符合相应的环境标准,回用于农田灌溉的水质应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四)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产生的废水应进行固液分离预处理,采用脱氮除磷效率高的“厌氧+兼氧”生物处理工艺进行达标处理,并应进行杀菌消毒处理。

  五、畜禽养殖空气污染防治

  (一)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应加强恶臭气体净化处理并覆盖所有恶臭发生源,排放的气体应符合国家或地方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二)专业化集中式畜禽养殖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工厂产生的恶臭气体,宜采用生物吸附和生物过滤等除臭技术进行集中处理。

  (三)大型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应针对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与利用过程的关键环节,采取场所密闭、喷洒除臭剂等措施,减少恶臭气体扩散,降低恶臭气体对场区空气质量和周边居民生活的影响。

  (四)中小型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宜通过科学选址、合理布局、加强圈舍通风、建设绿化隔离带、及时清理畜禽养殖废弃物等手段,减少恶臭气体的污染。

  六、畜禽养殖二次污染防治

  (一)应高度重视畜禽养殖废弃物还田利用过程中潜在的二次污染防治,满足当地面源污染控制的环境保护要求。

  (二)通过测试农田土壤肥效,根据农田土壤、作物生长所需的养分量和环境容量,科学确定畜禽养殖废弃物的还田利用量,有效利用沼液、沼渣和有机肥,合理施肥,预防面源污染。

  (三)加强畜禽养殖废水中含有的重金属、抗生素和生长激素等环境污染物的处理,严格达标排放。

  废水处理产生的污泥宜采用有效技术进行无害化处理。

  (四)畜禽养殖废弃物作为有机肥进行农田利用时,其重金属含量应符合相关标准;养殖场垫料应妥善处置。

  七、鼓励开发应用的新技术

  (一)国家鼓励开发、应用以下畜禽养殖废弃物无害化处理与资源化综合利用技术与装备:

  1.高品质、高肥效复合有机肥制造技术和成套装备。

  2.畜禽养殖废弃物的预处理新技术。

  3.快速厌氧发酵工艺和高效生物菌种。

  4.沼气净化、提纯和压缩等燃料化利用技术与设备。

  (二)国家鼓励开发、应用以下畜禽养殖废水处理技术与装备:

  1.高效、低成本的畜禽养殖废水脱氮除磷处理技术。

  2.畜禽养殖废水回用处理技术与成套装备。

  (三)国家鼓励开发、应用以下清洁养殖技术与装备:

  1.适合干式清粪操作的废弃物清理机械和新型圈舍。

  2.符合生物安全的畜禽养殖技术及微生物菌剂。

  八、设施的建设、运行和监督管理

  (一)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应设置规范化排污口,并建设污染治理设施,有关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及运营应符合相关工程技术规范的规定。

  (二)国家鼓励实行社会化环境污染治理的专业化运营服务。畜禽养殖经营者可将畜禽养殖废弃物委托给具有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三)畜禽养殖场(小区)应建立健全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配备专职运行管理人员和检测手段;对操作人员应加强专业技术培训,实行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九、养殖业规划布局的总体要求?

场址选择:应选在排水条件好、通风好、地势高的地方建场,需远离工厂以及产品交易市场,需距离主要交通干线以及生活饮用水源地500m以上。场所条件:需电力稳定、水源充足、空气清新、交通便利。场地面积:需建设青贮池、草料棚、防疫设施、场区道路以及粪污处理设施等建筑,可根据养殖场的规模来合理规划布局。

一、场址选择的基本原则

1、场址选择

(1)养殖场应选在地势高、通风较好、排水便利,易于防疫的地方。

(2)养殖区需远离屠宰场、皮革厂、采矿厂、大型化工厂以及其他产品交易市场,距离生活饮用水源地、主要交通干线、居民区以及其他畜禽屠宰加工交易场所500m以上。

2、场所条件

(1)水质:水质需符合NY5027-2001的规定,水源稳定充足。

(2)空气:养殖场区域舍内空气质量需符合GB/T18403、-2001的规定。

(3)用电:保证充足的电力供应,储备发电机组。

(4)道路:交通方便,可以直通入场。

3、场地面积

(1)育肥牛:建设青贮池、草料棚、防疫设施、场区道路以及粪污处理设施等建筑面积大概需要6-9平方米左右,牛舍面积为6平方米左右,合计12-15平方米左右。

(2)自繁自养的牛场:一般成年牛占地面积为15-20平方米左右,犊牛5-10平方米左右,育成牛10-15平方米左右,另外育成牛、种牛、犊牛还需要一定面积的运动场,因此成年牛的建筑面积为25平方米左右,犊牛为20平方米左右,育成牛为13平方米左右。

(3)完全育肥牛场:1000头牛,除去运动场的建筑面积大约在12000平方米左右,一般建筑面积占牛场面积的15-20%左右,因此牛场的总面积在6000-8000平方米左右。

十、养殖业安全管理人员任职要求?

畜禽养殖场员工应身体健康,持健康证上岗。应有饲养、防疫经验。出现畜禽生病等异常情况,能够正确处理。

工作人员进入生产区要更衣、消毒或洗澡,工作期间不得串岗。非工作人员一般不得进入场区,确需进入的,要按规定严格更衣、消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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