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人才市场填了人事代理档案管理登记表,但是里面有些填错了,现在想修改,那张表能否重新填,旧的不要?
不知道你把表交了没有,如果没有交,随时都可以改的。如果交了,你可以带上有关要更改的项目的证明材料,比如身份证号、地址错了,带上身份证;单位名称错了,带上上岗证或单位出具的证明等等;到人才市场做一下变更就行了。
我觉得应该没关系的,现阶段的制度是退休工资按照工作地点最长的地方标准发放,你中间这才两年,相对于整个工作年龄段来说影响微乎其微,改不改没关系。当然,如果你还是不放心,最好打电话到你档案代理的人才市场咨询,免得误事。
二、到人才交流中心办理档案挂靠手续需带什么资料?
有就业单位档案这样办 毕业生将《就业协议书》交所在学校,由学校统一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毕业生就业报到证。需要迁移户口的毕业生,还需要持就业报到证、毕业证等材料到原籍办理户口迁移证。办理了人事代理的,由所在学校统一转移到人才交流中心,经清点、核实,符合条件的,办理存档手续。需要办理户口的,持存档手续、毕业证复印件、户口迁移证、身份证和身份证照片等在工作单位或人才交流中心办理入户手续。应聘单位无集体户口的,可直接迁入省或市、县的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口。 择业期内怎么办 择业期内,毕业生可以将档案存放在学校。但如果择业期满,要提前办理人事代理手续。 持《就业协议书》直接到人才交流中心,签注人事代理意见;将《就业协议书》交所在学校,由学校统一到有关部门办理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由所在学校将毕业生档案转递到人才交流中心,办理存档手续;持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身份证等材料办理存档和入户手续。 超过择业期的毕业生档案该怎么办理 超过择业期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专科以上毕业生,持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有效文书(证件)到入学前户口所在地人才交流中心开具商调函,凭商调函由原档案管理单位将人事档案移交人才交流中心;人事档案在个人手中保存或在无档案管理权的单位保存的,凭就业报到证先到当地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补办有关手续,完善档案材料(私自拆封或无档案管理权的单位拆封的,需退回原毕业院校重新审查、密封),而后,再将档案移交到人才交流中心。此时,毕业生已经不再具有就业报到资格,需要就业的需重新办理招工、聘干等就业手续,或者按照国家不包分配毕业生的就业办法,办理毕业生就业工作介绍信。 这部分毕业生的户口如果在入学时已经迁到学校,现在只能迁回毕业生入学前户口所在地,在其他地方不能办理入户。
三、如何开档案托管证明?
XXX人才交流中心: 我单位因XXXXX(简单写情况),委托贵中心保管张XX、王XX的人事档案,如贵中心同意,将由XXX,XXX(单位或个人)与贵中心签订档案保管协议。
此致。XXXXX有限公司 年月日 将此函交到人才交流中心,他们的领导同意后就可签协议,然后由他们开接收函,把档案调过去就是了。四、人事档案存放证明去哪开?
首先需要看本人的人事档案在哪?
1.生源地,由所在地级市的人社局下属人才交流中心。
2.学校,待落实工作单位后,将户籍和档案迁至工作单位所在地,申请档案留校超过两年仍未落实工作的,学校将其档案和户口迁回生源地,学校不再为其发放就业报到证。
3.就业代理或人才交流中心。
4.安置地退役军人服务部门。
五、我刚刚办理了人事代理,就业报到证是否要被收回去? 以后有用,可以拿出来吗?
当然可以拿出来 要是单位帮你办的认识人代理,到时让他们给你开张证明,盖上公章,就可以拿出来的。
报到证一般是和档案一起放在人事那边的。
希望对你有帮助!
六、新单位给开接受档案证明怎么开啊?
不需要,人才中心需要留存的是调档函和回执,去哪个单位工作是本人自由,只要本人和新单位出具了相关的证明,替人才中心承担了相关的责任,人才中心是不管这些的。他们只要求程序合法就可以了。离职证明:离职证明,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书面证明,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后必须出具的一份书面材料。
离职员工可以向人力资源部申请填发离职证明书,人力资源部发出的离职证明书只证明离职员工的受雇日期、职位及其离职原因。
一般被开除的职工是填发开除证明书而不填发离职证明书。
因为离职证明书没有确定的交阅单位,所以不必写收信人的姓名和地址,只须写上开证明的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