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哪里投诉行政复议机关?
不叫投诉,叫提起诉讼。对行政执法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等不服,可按巜行政复议法》规定到作出处罚的行政执法部门上级部门或管辖政府提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的最终结果具有法律效力。如果你仍不服,可向同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这是唯一出路
二、行政复议机关是哪个?
行政复议被申请人是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行政复议的复议机关根据被申请人的单位性质有所变化,主要是被申请人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同级人民政府,但垂直管理机构(如:工商局、质监局、药监局等)本单位有自己的复议机构,不通过同级人民政府复议,不一定由上一级行政机关复议。
举例:被申请人是区劳动局,申请人在提出申请前选择市劳动局或者区人民政府作为复议机关。由复议机关审查区劳动局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并依法对区劳动局的具体行政行为做出维持、撤销、变更的决定。
若被申请人是区人民政府,则只能向上一级人民政府也就是市人民政府提起复议。
本人在政府法制办工作,负责政府行政复议案件,有需要可以交流。
三、河南省机关事业单位人事调动政策?
您好,根据原人事部文件《干部调配工作规定》(人调发【1991】4号),干部调配工作“原则上应坚持以工作需要为主,注意发挥干部的专业特长,适当照顾干部的实际困难”,“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的干部调配,由所涉及地区的县级以上政府人事部门负责审批办理”,“调动干部时,应先由调出、调入单位进行商洽,并征得被调干部的意见,然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其主管部门审核批准”。请您与拟调入单位及当地人社部门联系。
四、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需要人事档案吗?
需要。办理退休不是一定要档案,没有档案的也可以办理退休,不过必须有社保的缴费记录来做证明。对于以下人员在本来退休时是需要档案的:
1、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国有企业职工。3、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过,辞职离职后到民营企业或是自谋职业的人员。
五、县级行政复议机关是什么单位?
行政复议机关是指依照法律的规定,有权受理复议申请,依法对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作出行正裁决的行政机关。
六、行政复议中复议机关属于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限内未作出复议决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起诉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起诉复议机关不作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作出同一行政行为的,共同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共同被告。
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所作的行政行为,委托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行政机关被撤销或者职权变更的,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七、行政复议中复议机关怎么样?
答:行政议中复议机关要么维持原处罚决定,要么撒销原处罚决定。
八、行政复议机关与法院有何差别?
1、行政复议机关是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的上级行政机关。人民法院是审判机关。
2、行政复议机关复议依据的是《行政复议法》,法院审理案件依据的是行政法律及行政法规。
3、行政复议机关复议只有一级,即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后行政复议程序即终止。而法院是二审终审。
4、行政复议机关复议可以调解,而法院审理行政诉讼案件不适用调解。
5、行政复议机关不收费,法院行政诉讼立案收费。
九、机关事业单位人事代理人员有职业年金吗?
正式在编人员就有,其他的要看领导给不给你缴纳了。
十、行政复议机关逾期不复议怎么办?
根据规定行政复议机关逾期不做答复的可以提出申请。
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复议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复议决定。
《行政复议法》第三十一条 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十日。
行政复议机关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应当制作行政复议决定书,并加盖印章。行政复议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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