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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上姓廖的谁最有名气?

来源:www.jobdf.com  时间:2023-10-14 21:04   点击:166  编辑:admin   手机版

一、历史上姓廖的谁最有名气?

1、廖汉生

廖汉生(1911年11月14日—2006年10月05日),土家族,湖南省桑植县人。1929年参加革命,1933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55年被授予中将军衔。

廖汉生同志是中国共产党的优秀党员,久经考验的忠诚的共产主义战士,无产阶级革命家,我军杰出的政治工作领导者,第六、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中央军委原委员,国防部原副部长,沈阳军区原第一政治委员。2006年10月5日6时30分,廖汉生同志因病医治无效在北京逝世,享年95岁。

2、廖永安

廖永安(1320年—1366年),字彦敬,巢(今安徽巢湖)人,元末巢湖水军将领,朱元璋麾下早期将领,郧国公。庆国公廖永忠之兄。

元至正十五年(1355年)五月,廖永安率巢湖水军投靠朱元璋,此后屡立战功。至正十七年(1357年),随徐达收复宜兴,深入太湖时为吴将吕珍所败,被俘。至正二十五年(1365年),在囚牢中逝世,死后,朱元璋为之痛哭,并亲自写文祭奠,配祭功臣庙。

3、廖永忠

廖永忠(1323一1375年),巢县(今安徽省巢湖)人,楚国公廖永安之弟,明初名将。廖永忠早年与汤和共讨方国珍,平定浙东;后俘陈友定,平定福建;与朱亮祖攻克广州,平定广东;攻克象州,平定广西;明灭夏之战中,充南路军右副将军职,取得夔州之战胜利,为最终消灭夏政权铺平道路。

因鄱阳湖之战战功卓著,朱元璋以漆牌书“功超群将,智迈雄师”赏赐给他,并在《平蜀文》书“傅一廖二”之语,盛赞廖永忠功勋。

4、廖仲恺

廖仲恺(1877年4月23日—1925年8月20日),男,汉族,原名恩煦,又名夷白,字仲恺。1877年4月23日出生于美国旧金山。

广东省归善县陈江镇鸭仔埗乡窑前村人(现广东省惠州仲恺高新区陈江街道幸福村),祖居广东梅县程江镇,中国国民党左派领袖、中国近代著名的民主革命活动家、伟大的爱国主义者、中国民主主义革命的先驱,国民党左派的光辉旗帜,中国共产党的挚友。

5、廖承志

廖承志(1908.9-1983.6),曾用名何柳华。广东惠阳县(现惠城区)陈江人。中国无产阶级革命家、杰出的社会活动家、党和国家的优秀领导人。他,出身国民党元老之名门,却在革命低潮时投奔了中国共产党。

他曾多次被捕入狱,却每次都奇迹般生还;他曾因“海外关系”被批判,却凭这份关系在外交战线上独树一帜。童年被叫作“肥仔”,晚年被尊为“廖公”他为世界和平事业,为中日邦交正常化作出了特殊的贡献。他对海外侨胞感情深厚,赢得了他们的尊敬和爱戴。他为港澳回归殚精竭虑,他魂系宝岛情动两岸引。

二、定居惠州有什么条件?

入户惠州的基本条件:

  1、在本市有合法住所,包括自有房、单位住所、合法承租等。

  2、持本市有效的《广东省居民证》,必须在有效期内的居住证。

  3、无违法犯罪记录。

  4、在本市就业或创业并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养老、工伤、生育、失业、医保)。

  小贴士:居住证不是说办就办,来惠人员办理居住证,自办理居住登记之日起满半年以上才可以申领居住证。同时,居住证有效期限统一为一年。

  入户的方式主要有三种:引进人才入户、稳定居住地就业入户(居转户)、家庭团聚入户

  引进入才入户条件:

  引进人才对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有相应学历或一定技能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技能型人才包括:

  1.经地级以上市相关部门认证的中级技能型以上人才(中级技能型人才年龄在45周岁以下)

  2.本地区经济发展特别需要的特殊技能型人才和特殊专业技术人才。

  稳定居住地就业入户条件

  在惠东县、博罗县和龙门县3个市辖县的乡镇(街道)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并已在公安机关办理了居住登记的人员;

  在惠阳区、大亚湾开发区和仲恺高新区3个市辖区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居住满2年(连续办理居住登记2年或以上),且连续合法稳定就业满2年或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2年的人员;

  在惠城区设街道办事处地区(包括桥东街道、桥西街道、江南街道、江北街道、龙丰街道、河南岸街道、水口街道、小金口街道)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居住满3年(连续办理居住登记3年或以上),且连续合法稳定就业满3年或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3年的人员;

  在马安镇、横沥镇、三栋镇、汝湖镇和芦洲镇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居住满2年(连续办理居住登记2年或以上),且连续合法稳定就业满2年或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2年的人员;

  家庭团聚入户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嵌入本市居民常住户口

  1.夫妻投靠的,以配偶有本市居民常住户口、有合法稳定住所为条件,可申请迁入本市居民常住户口。

  2.未婚子女投靠父(母)的,以父(母)有本市居民常住户口、有合法稳定住所,并与父(母)共同生活为条件,可申请迁入本市居民常住户口;已婚子女投靠父(母)的,以父(母)身边无子女并与父(母)共同居住生活、照顾父(母)为条件,可申请迁入本市居民常住户口

  3. 父(母)投靠子女的,以子女有本市居民常住户口、有合法稳定住所,并与子女共同生活为条件,可申请迁入本市居民常住户口。

  小提示:惠州购房落户早在2016年底已经正式取消,不过并不是一刀切,在惠州购房落户政策取消前(2016.11.21)购房的,按之前的政策可以办理购房落户!而在2016.11.21之后购房的则不能通过购房落户惠州!

  购房入户条件:2016.11.21之前(包括当天:按揭的以银行按揭合同日期为准,一次性付款的按照全额发票时间为准),在我市范围内购买商品房(含二手房),已办理房产证、不动产权证、银行按揭购房凭证的(三选一即可),本人及共同居住生活的直系亲属可以申请迁入居住地常住户口。

  非常见方式入户:

  招(调)干调任、调动入户

  经公招、公选或经省、市、县(区)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正式录(聘)用、调任、转任、调动到本市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工作人员,其本人及其配偶、未婚子女可迁入本市居民常住户口。

  政策性安置入户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嵌入本市居民常住户口

  1.驻惠部队军官、文职干部、士官,符合部队有关随军条件规定的,经师(旅)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批准,其配偶、未婚子女可申请随军迁入本市居民常住户口

  2. 符合安置规定并安置在本市(县、区)的部队转业干部、转业士官、复员退伍军人,其本人及配偶、未婚子女可以在居住地申请迁入本市居民常住户口

  3.国家、省、市政府文件明确规定由本市安置的其他人员,可申请迁入本市居民常住户口。

  回原籍入户

  原具有本市户籍、在本市有合法稳定住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申请迁入本市居民常住户口

  1.军人退出现役回原籍

  2.到外地就读大中专、技工学校毕业、退学、休学回原籍

  3.刑满释放人员回原籍

  4.非定居国(境)外且已被注销户口人员,回国(入境)后申请回原籍定居

  院校招生入户

  惠州市内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普通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学校招收的属于全日制教育的非本市户籍的学生,入学时可迁入就读学校集体户口除毕业、退学等原因外,不可市内迁移。

  城镇居民回农村地区入户

  户口在城镇的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在村小组有合法稳定住所,长期实际居住生活在农村地区的(公务员,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除外),可在实际居住地申请迁入居民常住户口。

  外国人、无国籍人、华侨和台湾同胞定居入户

  经批准来我市定居的外国人、无国籍人、华侨和台湾同胞,可以在合法稳定住所地申请登记本市居民常住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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