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绩效薪酬的形式主要包括
可变薪酬目前主要包含四种类型:
1、绩效薪酬:根据事先设定的标准进行发放,资金来源方面,可能是预算的时候就拨了一块,也有可能是s根据实际业绩产生的,比如根据实际利润额的百分比拨出来一部分。通常是和KPI挂钩(部门或个人KPI),比如达到100%目标,多发1个月工资,达到50%目标就多发半个月工资。绩效薪酬可以是长期激励(比如股权),也可以是短期激励(比如月度、季度、年度绩效奖金);可以基于团队绩效,也可以基于个人绩效。
2、奖金:一般不提前设定标准,常见的形式有企业在解决招聘任务时设置的员工推荐奖金、入职奖金;或者完成某个大项目,你的上司特批给你的一笔奖励。
3、佣金:一般常见与房产中介、汽车销售、猎头等,主要与销售数量(固定金额)或者销售单价(百分比)相关。
4、认可:可以是金钱的或者非金钱的,主要是表彰行为用的(比如优秀员工奖)。
二、个人绩效薪酬的形式有()
项目 公式 项目 结果 岗位 2000 岗位 2000 绩效 2000 绩效 2000 病假 =ROUND((B20+B21)/30*1,0) 病假 133 节日加班 =ROUND((B20+B21)/30*3,0) 节日加班 400 平时加班 =ROUND((B20+B21)/30*1.5,0) 平时加班 200 应发 =B20+B21-B22+B23+B24 应发 4467 养老 =ROUND($B$25*0.08,2) 养老 357.36 失业 =ROUND($B$25*0.01,2) 失业 44.67 医疗 64.24 医疗 64.24 公积金 =B25*5% 公积金 223.35 实税 =B25-B26-B27-B28-B29 实税 3777.38 个税 =ROUND(277.38*0.3,2) 个税 83.21 实发 =B30-B31 实发 3694.17
三、个人绩效薪酬的形式有哪些
在固定薪酬+绩效工资型薪酬结构模式下,员工的现金总收入包括固定薪酬以及浮动薪酬中的绩效薪酬部分,不包含浮动薪酬中的奖金提成。
四、个人绩效薪酬制的优缺点
在当今企业绩效薪酬设计的体系中,以团队和部门作为考核单位的相关内容已经越来越重要,特别是团队绩效薪酬制度,其特点包括我想几个方面:
第一,团队的绩效薪酬制度设定与量化指标的设计,需要和团队整体的目标相配套,这个目标最好是可量化可评估的目标。
第二,根据不同团队的职能特点,设定相契合的绩效考察模式和条件,区别以目标组织形态的团队,还是以同一类职能为组织形态的团队,针对性设计配套内容。
第三,在团队绩效考察中设定个人和团队领导之间的权重配比关系,按照不同岗位和级别设定不同的分配权重,从而自上而下的形成完整的绩效薪酬制度。
就适用条件而言,对团队薪资绩效制度的设计还是需要充分考虑团队类型和工作模式,根据不同团队类型和工作性质,例如:工作量,里程碑目标,业绩指标,kpi指标等考察条件,进行团队整体的绩效设定。
五、个人绩效薪酬的形式有
现行方法
应纳税额=(工资薪金所得-“五险一金”-扣除数)×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扣除标准5000元/月(2018年10月1日起正式执行)(工资、薪金所得适用)
奖金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
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并按以下计税办法,由扣缴义务人发放时代扣代缴:
(一)先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如果在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当月,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应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按上述办法确定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二)将雇员个人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按本条第(一)项确定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征税,
计算公式如下:
1.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
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
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扩展资料:
在实行绩效工资的企业,个人平时按月取得的生活费或部分工资,应按月依照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年终取得的绩效工资,应按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税办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薪酬、福利
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这就是说,个人取得的所得,只要是与任职、受雇有关,不管其单位的资金开支渠道或以现金、实物、有价证券等形式支付的,都是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课税对象。
应征个人所得税:
(1)个人因退职、退养和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收入。
(2)个人因内部退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
(3)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的收入。
(4)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超过规定比例和标准缴付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
(5)企业为员工支付的各项免税之外的保险费。
(6)个人因公务用车和通讯制度改革而按月取得的公务用车、通信补贴收入扣除一定标准公务费用后的余额。对不按月发放的补贴收入,分解到所属月份、并与该月份“工资薪金所得”合并后计征个人所得税。
(7)个人因没有休带薪年假而从任职受雇单位取得补贴应当合并到工资薪金缴纳个人所得税。
(8)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原则,对于发给个人的福利,不论是现金还是实物,均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但目前我们对于集体享受的、不可分割的、非现金方式的福利,原则上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9)因工作需要,从单位取得并实际属于工作条件的劳动保护用品,不属于个人所得,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10)单位发放的取暖费、防暑降温费补贴,应征收个人所得税。
(11)个人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取得2倍或3倍的等加班工资,应并入工资、薪金所得,依法计征个人所得税。
下列所得不属于工资薪金所得征税范围:
(1)独生子补贴;
(2)托儿补助费;
(3)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品补贴;
(4)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
(5)远洋运输船员的伙食费补贴。
(6)取得的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或其他属于生育保险性质的津贴、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但是超出上述范围的津贴、补贴,应合并当月工资薪金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六、个人绩效薪酬的形式包括
绩效工资是按照员工的绩效表现来发放的一种奖励性工资。具体来说,绩效工资的发放标准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工作目标的完成情况:绩效工资的发放通常与员工完成工作目标的情况有关。如果员工能够按时完成任务并达到预期的质量标准,那么就有可能获得更高的绩效工资。
工作质量和效率:除了完成任务的数量和质量,员工的工作效率也是绩效工资的重要考核因素。如果员工能够在规定时间内高效地完成任务,那么就有可能获得更高的绩效工资。
工作态度和行为:员工的工作态度和行为也是绩效工资的考核因素之一。如果员工能够积极主动地工作、与同事和谐相处、遵守公司规定等,那么就有可能获得更高的绩效工资。
公司业绩和利润:公司业绩和利润也是影响绩效工资的因素之一。如果公司业绩和利润表现良好,那么员工有可能获得更高的绩效工资。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公司和行业的绩效工资标准可能会有所不同,具体的发放标准需要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和政策来确定。
七、个人绩效薪酬的分类有哪些
一、什么是绩效工资
绩效工资又称绩效加薪、奖励工资或与评估挂钩的工资,是以职工被聘上岗的工作岗位为主,根据岗位技术含量、责任大小、劳动强度和环境优劣确定岗级,以企业经济效益和劳动力价位确定工资总量,以职工的劳动成果为依据支付劳动报酬,是劳动制度、人事制度与工资制度密切结合的工资制度。
二、绩效工资的标准
目前尚无一个行之有效的、各方达成共识的绩效评估办法,这也是绩效工资改革的重点和难点所在。
专家普遍认为,首先,事业单位的绩效评估办法不能变成简单“计工分”的形式,要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在规范事业单位工资、津贴制度的同时,逐步形成合理的绩效工资水平决定机制、完善的分配激励机制和健全的分配宏观调控机制。
第二,绩效管理应该更多关注员工内在的积极性,让他们有发自内心的对单位的热爱,有发自内心的主人公感觉,有充足的能量,有高度的责任感。
第三,绩效工资改革应该规范事业单位本身的经费使用,使得其更专注于“提高公益服务水平”。
三、实施绩效工资的条件
绩效工资的实施需要具备一些条件,包括:
(1)工资范围足够大,各档次之间拉开距离;
(2)业绩标准要制订的科学、客观;业绩衡量要公正有效,衡量结果应与工资结构挂钩;
(3)有浓厚的企业文化氛围支持业绩评估系统的实施和运作,使之起到奖励先进、约束落后的目的;
(4)将业绩评估过程与组织目标实施过程相结合,将工资体系运作纳入整个企业的生产和经营运作系统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