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iso质量管理体系基本知识?
01 .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
ISO9001标准是一个放之四海皆准的东西,这并不是说9000标准有多少万能,而是因为9001是一个基础型的标准,是西方质量管理科学的精华,因为生产型的企业适用,服务性行业、中介公司、销售公司等也都适用。因为讲究质量都是共通的。
一般来说,ISO9001标准比较适合生产型企业,因为标准中的内容比较好对应,过程对应比较清楚,因此有对号入座的感觉。
销售公司可以分为两种,纯销售和生产型销售公司,如果是纯销售公司,他的产品就是外包或采购的,其产品就是销售服务,而不是应该是产品生产,因此策划过程就要考虑产品(销售过程)的特殊性,这样会比较好策划体系了。如果是生产型的销售企业,中间包括了生产,就应该把生产过程及销售过程都策划进去,所以销售公司申请ISO9001证书时就应该考虑自己的产品,与生产型企业区分开。
总的来说,无论企业大小,无论什么行业,目前所有企业都适合做ISO9001认证,其适用范围面很广,适合任何的行业,亦是所有企业发展壮大的基础、根基。针对不同行业,ISO9001又衍生出不同的细化标准,例如汽车行业、医疗行业的质量体系标准等等。
02 .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
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适用于任何组织,包括企业,事业及相关政府单位,通过认证后可证明该组织在环境管理方面达到了国际水平,能够确保对企业各过程、产品及活动中的各类污染物控制达到相关要求,给企业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
现在环境保护问题日益受到人们的关注,自从国际标准化组织发布了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标准和其他几个相关标准以来,得到了世界各国的普遍响应和关注。越来越多有注重环境节能的企业自愿推行了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
一般来企业推行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有以下几种情况:
1、注重环境保护,希望通过推行环境管理体系的实施,从根本上实现污染预防和持续改进,同时可以推动了企业开发清洁产品、采用清洁工艺、采用高效设备、合理处置废物的进程。
2、相关方要求。如供方、顾客、招投标等的需求,需要企业提供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提高企业管理水平,推动企业管理模式转变。通过对各种资源的消耗的控制,全面优化本身的成本管理。
总而言之,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是一项自愿性认证,凡是有需求提高的企业都可以推行此项认证来加强企业的知名度,从根本上改善管理水平。
03 .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ISO45001是国际性安全及卫生管理系统验证标准,是原职业健康及安全管理体系(OHSAS18001)的新版本,目的是通过管理减少及防止因意外而导致生命、财产、时间的损失,以及对环境的破坏。
ISO 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适用于任何组织的职业健康及安全的管理体系标准,目的是通过管理减少及防止因意外而导致生命、财产、时间的损失,以及对环境的破坏。
我们通常将ISO9001、ISO14001以及ISO45001这三大体系一起合称为三体系(又称三标)。
这三大体系标准适用于各行各业,更有些地方政府会给予通过认证企业财政补助。
04 .GB/T50430工程施工质量管理体系
任何从事建筑施工工程、道路桥梁工程、设备安装等相关工程的企业,都必须具有相应的资质证明,其中包括了GB/T50430建筑施工体系。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如果您是工程建设施工行业企业,相信您对GB/T50430认证也不陌生,特别是拥有三张证书还能够提高中标分数,提高中标率。
05 .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
一、以信息为生命线的行业:
1、金融行业:银行、保险、证券、基金、期货等
2、通信行业:电信、网通、移动、联通等
3、皮包公司:外贸、进出口、HR、猎头、会计师事务所等
二、对信息技术依赖度高的行业:
1、钢铁、半导体、物流
2、电力、能源
3、外包(ITO或BPO):IT、软件、电信IDC、呼叫中心、数据录入,数据处理加工等
三、工艺技术要求高、竞争对手渴望得到的:
1、医药、精细化工
2、研究机构
引入信息安全管理体系就可以协调各个方面信息管理,从而使管理更为有效。保证信息安全不是仅有一个防火墙,或找一个24小时提供信息安全服务的公司就可以达到的,它需要全面的综合管理。
06 .ISO20000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
ISO20000是第一个关于IT服务管理体系的要求的国际标准,它秉承“以客户为导向,以流程为中线”的理念,并强调按照PDCA(戴明质量)的方法论持续改进组织多提供的IT服务。其目的是提供建立、实施、运作、监控、评审、维护和改进IT服务管理体系(ITSM)的模型。
ISO 20000的认证适合IT服务的提供者,可以是内部的IT部门,也可以是外部的服务提供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类别:
1. IT服务外包提供商
2. IT系统集成商和软件开发商
3. 企业内部IT服务提供商或IT运营支持部门
07 .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证书是餐饮行业必备证书之一。
ISO22000体系适用于整个食品供应链中所有的组织,包括饲料加工、初级产品加工、到食品的制造、运输和储存、以及零售商和饮食业。
同时也可以用于作为组织对其供应商第二方审核的标准依据,当然也可用于第三方商业认证。
08 .HACCP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
HACCP体系是对可能发生在食品加工环节中的危害进行评估,进而采取控制的一种预防性的食品安全控制体系。
该体系主要针对食品生产企业,针对的是生产链的全部过程的卫生安全(对消费者的生命安全负责)。
虽然ISO22000和HACCP体系都归属于食品安全管理行列,但是在适用范围上有所区分:ISO22000体系适用于各个行业,而HACCP体系只能适用于食品及其相关行业。
09 .IATF16949汽车工业质量管理体系
适合做IATF16949体系认证的企业包括:轿车、载货汽车、客车、摩托车及部件、配件的生产厂家。
不适合做IATF16949体系认证的企业则有:工业(叉车)、农业(小货车)、建筑业(工程车)、矿业、林业等用车生产厂家。
混合性生产的企业,只有少部分产品是提供给汽车制造厂的,也可以做IATF16949认证。公司的所有管理都应按IATF16949执行,包括汽车产品技术方面。如果生产现场可区分开来,可只对汽车产品制造现场按IATF16949管理,否则整个工厂必须按IATF16949执行。
模具产品生产厂尽管是汽车供应链厂家的供方,但所供产品不是用于汽车上的,因此不能申请IATF16949认证。类似的还有运输供方等。
10 .商品售后服务认证
只要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合法经营的企业都可以申请商品售后服务认证,包括制造有形商品的企业、销售有形商品的企业、提供无形商品(服务)的企业。
商品是进入消费领域的产品。商品除了有形的产品外,还包括无形的服务。工业品和民用消费品都属于商品。
有形商品具有外观形式和内在质量以及促销成分,如品质、包装、品牌、造型、款式、色调、文化等。
无形商品包括劳务和技术服务,如金融服务、会计服务、营销策划、创意设计、管理咨询、法律咨询、程序设计等。无形商品一般随着有形商品而发生,也随着有形的基础设施而发生,如航空服务、旅店服务、美容服务等。
所以,凡有独立法人地位的生产、贸易、服务企业都可申请商品售后服务认证。
11 .汽车功能安全认证 ISO26262
ISO26262是从电子、电气及可编程器件功能安全基本标准IEC61508派生出来的,主要定位在汽车行业中特定的电气器件、电子设备、可编程电子器件等专门用于汽车领域的部件,旨在提高汽车电子、电气产品功能安全的国际标准。
ISO26262从2005年11月起正式开始制定,经历了大约6年左右的时间,已于2011年11月正式颁布,成为国际标准。中国也正在积极进行相应国标的制定。
安全在将来的汽车研发中是关键要素之一,新的功能不仅用于辅助驾驶,也应用于车辆的动态控制和涉及到安全工程领域的主动安全系统。将来,这些功能的研发和集成必将加强安全系统研发过程的需求,同时,也为满足所有预期的安全目的提供证据。
随着系统复杂性的提高,软件和机电设备的应用,来自系统失效和随机硬件失效的风险也日益增加,制定ISO 26262标准的目的是使得人们对安全相关功能有一个更好的理解,并尽可能明确地对它们进行解释,同时为避免这些风险提供了可行性的要求和流程。。
ISO 26262为汽车安全提供了一个生命周期(管理、开发、生产、经营、服务、报废)理念,并在这些生命周期阶段中提供必要的支持。该标准涵盖功能性安全方面的整体开发过程(包括需求规划、设计、实施、集成、验证、确认和配置)。
ISO 26262标准根据安全风险程度对系统或系统某组成部分确定划分由A到D的安全需求等级(Automotive Safety Integrity Level 汽车安全完整性等级ASIL),其中D级为最高等级,需要最苛刻的安全需求。伴随着ASIL等级的增加,针对系统硬件和软件开发流程的要求也随之增强。对系统供应商而言,除了需要满足现有的高质量要求外还必须满足这些因为安全等级增加而提出的更高的要求。
二、it基本知识?
It基本知识肯定是要了解整个电脑的基础知识的还有一些常用的办公软件的应用,还有自己专业软件的应用的,再就是需要了解网络方面的知识的,毕竟是做IT行业的,那么,互联网的基础知识肯定是需要了解的,比如,一些互联网的组成结构,使用的协议等等。
三、质量管理包括哪些?质量管理包括哪些?
质量管理是指为确保产品或服务具有符合规定要求的质量特性,从而满足顾客需求和期望的一系列计划、控制、保证和改进的活动。以下是质量管理的主要内容:
1、质量计划:确定产品或服务质量目标和指标,并制定实现这些目标和指标的计划。
2、质量控制:对产品或服务生产和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检查产品或服务是否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及时发现和纠正质量问题。
3、质量保证:通过建立和实施质量管理体系,确保产品或服务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并提供质量保证文件和记录。
4、质量改进:对存在的质量问题进行分析和改进,不断提高产品或服务质量水平,减少产品或服务的缺陷率。
5、质量信息管理:建立和维护质量相关的信息系统,收集、分析和利用质量信息,提供决策支持和绩效评价依据。
四、质量管理规定?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2000年1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9号发布 根据2017年10月7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订 根据2019年4月23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管理,保证建设工程质量,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有关活动及实施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必须遵守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
第三条 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质量负责。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 从事建设工程活动,必须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不得超越权限审批建设项目或者擅自简化基本建设程序。
第六条 国家鼓励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和管理方法,提高建设工程质量。
第二章 建设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第七条 建设单位应当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
建设单位不得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
第八条 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对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进行招标。
第九条 建设单位必须向有关的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供与建设工程有关的原始资料。
原始资料必须真实、准确、齐全。
第十条 建设工程发包单位,不得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不得任意压缩合理工期。
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设计单位或者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建设工程质量。
第十一条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制定。
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批准的,不得使用。
第十二条 实行监理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工程监理单位进行监理,也可以委托具有工程监理相应资质等级并与被监理工程的施工承包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该工程的设计单位进行监理。
下列建设工程必须实行监理:
(一)国家重点建设工程;
(二)大中型公用事业工程;
(三)成片开发建设的住宅小区工程;
(四)利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组织贷款、援助资金的工程;
(五)国家规定必须实行监理的其他工程。
第十三条 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可以与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合并办理。
第十四条 按照合同约定,由建设单位采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建设单位应当保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符合设计文件和合同要求。
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
第十五条 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委托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没有设计方案的,不得施工。
房屋建筑使用者在装修过程中,不得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第十六条 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二)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三)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四)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五)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
第十七条 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及时收集、整理建设项目各环节的文件资料,建立、健全建设项目档案,并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移交建设项目档案。
第三章 勘察、设计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第十八条 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的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
禁止勘察、设计单位超越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或者以其他勘察、设计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勘察、设计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
勘察、设计单位不得转包或者违法分包所承揽的工程。
第十九条 勘察、设计单位必须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设计,并对其勘察、设计的质量负责。
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等注册执业人员应当在设计文件上签字,对设计文件负责。
第二十条 勘察单位提供的地质、测量、水文等勘察成果必须真实、准确。
第二十一条 设计单位应当根据勘察成果文件进行建设工程设计。
设计文件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设计深度要求,注明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第二十二条 设计单位在设计文件中选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其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除有特殊要求的建筑材料、专用设备、工艺生产线等外,设计单位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
第二十三条 设计单位应当就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向施工单位作出详细说明。
第二十四条 设计单位应当参与建设工程质量事故分析,并对因设计造成的质量事故,提出相应的技术处理方案。
第四章 施工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第二十五条 施工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
禁止施工单位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其他施工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施工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
施工单位不得转包或者违法分包工程。
第二十六条 施工单位对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
施工单位应当建立质量责任制,确定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施工管理负责人。
建设工程实行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应当对全部建设工程质量负责;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的一项或者多项实行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应当对其承包的建设工程或者采购的设备的质量负责。
第二十七条 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单位应当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其分包工程的质量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质量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十八条 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得偷工减料。
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设计文件和图纸有差错的,应当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二十九条 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进行检验,检验应当有书面记录和专人签字;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第三十条 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健全施工质量的检验制度,严格工序管理,作好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和记录。隐蔽工程在隐蔽前,施工单位应当通知建设单位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第三十一条 施工人员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当在建设单位或者工程监理单位监督下现场取样,并送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第三十二条 施工单位对施工中出现质量问题的建设工程或者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应当负责返修。
第三十三条 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的教育培训;未经教育培训或者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第五章 工程监理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第三十四条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担工程监理业务。
禁止工程监理单位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或者以其他工程监理单位的名义承担工程监理业务。禁止工程监理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担工程监理业务。
工程监理单位不得转让工程监理业务。
第三十五条 工程监理单位与被监理工程的施工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不得承担该项建设工程的监理业务。
第三十六条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代表建设单位对施工质量实施监理,并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
第三十七条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选派具备相应资格的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进驻施工现场。
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者安装,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建设单位不拨付工程款,不进行竣工验收。
第三十八条 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工程监理规范的要求,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形式,对建设工程实施监理。
第六章 建设工程质量保修
第三十九条 建设工程实行质量保修制度。
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在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时,应当向建设单位出具质量保修书。质量保修书中应当明确建设工程的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
第四十条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
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第四十一条 建设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的,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二条 建设工程在超过合理使用年限后需要继续使用的,产权所有人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单位鉴定,并根据鉴定结果采取加固、维修等措施,重新界定使用期。
第七章 监督管理
第四十三条 国家实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的建设工程质量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国务院铁路、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工,负责对全国的有关专业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质量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专业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
第四十四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务院铁路、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第四十五条 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组织稽察特派员,对国家出资的重大建设项目实施监督检查。
国务院经济贸易主管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对国家重大技术改造项目实施监督检查。
第四十六条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可以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委托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具体实施。
从事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的机构,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核;从事专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的机构,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国务院有关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考核。经考核合格后,方可实施质量监督。
第四十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第四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被检查的单位提供有关工程质量的文件和资料;
(二)进入被检查单位的施工现场进行检查;
(三)发现有影响工程质量的问题时,责令改正。
第四十九条 建设单位应当自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发现建设单位在竣工验收过程中有违反国家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行为的,责令停止使用,重新组织竣工验收。
第五十条 有关单位和个人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进行的监督检查应当支持与配合,不得拒绝或者阻碍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人员依法执行职务。
第五十一条 供水、供电、供气、公安消防等部门或者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购买其指定的生产供应单位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
第五十二条 建设工程发生质量事故,有关单位应当在24小时内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报告。对重大质量事故,事故发生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按照事故类别和等级向当地人民政府和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报告。
特别重大质量事故的调查程序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办理。
第五十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建设工程的质量事故、质量缺陷都有权检举、控告、投诉。
第八章 罚 则
第五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位将建设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施工单位或者委托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工程监理单位的,责令改正,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位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的,责令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0.5%以上1%以下的罚款;对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并可以暂停项目执行或者暂停资金拨付。
第五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的;
(二)任意压缩合理工期的;
(三)明示或者暗示设计单位或者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工程质量的;
(四)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擅自施工的;
(五)建设项目必须实行工程监理而未实行工程监理的;
(六)未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的;
(七)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
(八)未按照国家规定将竣工验收报告、有关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报送备案的。
第五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位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1%以上2%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2%以上4%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未组织竣工验收,擅自交付使用的;
(二)验收不合格,擅自交付使用的;
(三)对不合格的建设工程按照合格工程验收的。
第五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建设单位未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移交建设项目档案的,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单位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工程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对勘察、设计单位或者工程监理单位处合同约定的勘察费、设计费或者监理酬金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对施工单位处工程合同价款2%以上4%以下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未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的,予以取缔,依照前款规定处以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的,吊销资质证书,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处以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第六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对勘察、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处合同约定的勘察费、设计费和监理酬金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对施工单位处工程合同价款2%以上4%以下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第六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对勘察、设计单位处合同约定的勘察费、设计费25%以上50%以下的罚款;对施工单位处工程合同价款0.5%以上1%以下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工程监理单位转让工程监理业务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合同约定的监理酬金25%以上50%以下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第六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勘察单位未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的;
(二)设计单位未根据勘察成果文件进行工程设计的;
(三)设计单位指定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的生产厂、供应商的;
(四)设计单位未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的。
有前款所列行为,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偷工减料的,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或者有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或者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其他行为的,责令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2%以上4%以下的罚款;造成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的,负责返工、修理,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
第六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施工单位未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进行检验,或者未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取样检测的,责令改正,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施工单位不履行保修义务或者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责令改正,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对在保修期内因质量缺陷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十七条 工程监理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造成损失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一)与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的;
(二)将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按照合格签字的。
第六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工程监理单位与被监理工程的施工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承担该项建设工程的监理业务的,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第六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涉及建筑主体或者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没有设计方案擅自施工的,责令改正,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房屋建筑使用者在装修过程中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的,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有前款所列行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十条 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报告期限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七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供水、供电、供气、公安消防等部门或者单位明示或者暗示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购买其指定的生产供应单位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责令改正。
第七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等注册执业人员因过错造成质量事故的,责令停止执业1年;造成重大质量事故的,吊销执业资格证书,5年以内不予注册;情节特别恶劣的,终身不予注册。
第七十三条 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单位罚款处罚的,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
第七十四条 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五条 本条例规定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和吊销资质证书的行政处罚,由颁发资质证书的机关决定;其他行政处罚,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法定职权决定。
依照本条例规定被吊销资质证书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
第七十六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七十七条 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单位的工作人员因调动工作、退休等原因离开该单位后,被发现在该单位工作期间违反国家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造成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仍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九章 附 则
第七十八条 本条例所称肢解发包,是指建设单位将应当由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建设工程分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不同的承包单位的行为。
本条例所称违法分包,是指下列行为:
(一)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的;
(二)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中未有约定,又未经建设单位认可,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部分建设工程交由其他单位完成的;
(三)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其他单位的;
(四)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建设工程再分包的。
本条例所称转包,是指承包单位承包建设工程后,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给他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其他单位承包的行为。
第七十九条 本条例规定的罚款和没收的违法所得,必须全部上缴国库。
第八十条 抢险救灾及其他临时性房屋建筑和农民自建低层住宅的建设活动,不适用本条例。
第八十一条 军事建设工程的管理,按照中央军事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十二条 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五、何为质量管理?
质量管理就是在一定的技术经济条件下,为保证和提高产品质量所进行的一系列经营管理活动的总称。该管理活动包括质量管理体系的制定,质量的控制,质量的验收与评定等相关内容。
六、质量管理原则?
质量管理的原则包括:
1、以顾客为关注焦点
组织依存于其顾客,因此组织应理解顾客当前和未来的需求,满足顾客要求并争取超越顾客期望。
2、领导作用
领导者确立本组织统一的宗旨和方向。他们应该创造并保持使员工能充分参与实现组织目标的内部环境。
3、全员参与
各级人员是组织之本,只有他们的充分参与,才能使他们的才干为组织获益。
4、过程方法
将相关的活动和资源作为过程进行管理,可以更高效地得到期望的结果。
5、管理的系统方法
识别、理解和管理作为体系的相互关联的过程,有助于组织实现其目标的效率和有效性。
6、持续改进
组织总体业绩的持续改进应是组织的一个永恒的目标。
7、循环决策
有效决策是建立在数据和信息分析基础上。
8、关系管理
关系管理贯穿原则所有的活动。
七、橱柜设计基本知识?
好的橱柜是设计出来的,不是定制出来的11.16
好的橱柜一定是设计出来的,不是随便定制出来的。话是对的,但是需要有空间的支撑,同时需要有资金的支撑。网上遍地吐槽自己家橱柜设计的怎么烂,结果一米不到一千元,那再好的设计也支撑不了,再大的空间也是浪费。所以好的橱柜设计可以用来借鉴,但是别人花的钱也需要你对比自家钱包决定。
第一、台面长度尺寸。
一般单水槽最小600mm;灶具至少900mm,灶具一般在700mm左右,需要给开孔两边留够空余,否则有墙体或者其他物品,没法放大锅,而且火源会受影响,烘烤墙体或者物品;切菜区至少500mm,这也是刚需放菜板的最小空间了;备菜区至少400mm,当然如果有空间至少留出400mm的熟菜区,也可以和备菜区共用空间。更小的空间,其实切菜区同时兼顾备菜以及熟菜区了,这个在刚需中非常常见了。小家电区域至少留400mm空间,最起码满足一两个电器的放置吧。以上数据可得出:600mm+900mm+500mm+400mm+400mm=2800mm。也就是刚需厨房至少在2.8米的台面了。一般刚需房基本可以满足,但是加上烟道或者包管道以后,刚需至少3.5米的橱柜长度,才能仅仅满足功能。如果是公寓房,切菜兼顾备菜以及蔬菜区,最短尺寸应该在两米左右。
▲洗菜池能选单槽最好,可以借用滤水蓝随时变成双槽,洗锅也方便;小于这个尺寸使用起来就会困难;当然有条件空间的话,家里人又多,可以到700mm左右完美使用。
▲备菜区以及切菜区一般留500mm左右,如果空间实在小,至少300mm左右,满足最小的菜板放置即可,这里可以兼顾切菜以及备菜。
▲熟菜区400-450mm左右就是刚需了。如果可以分开备菜和熟菜区最好不过,实在没有空间,两者可以共用一个空间,最不济备和切菜区共用空间。一般备菜区在水槽和灶具之间,熟菜区在灶具的右边。
▲小家电专用区域,这个对于刚需厨房简直是奢侈,除过洗切炒以外,都没有多余的备菜和熟菜区,哪来的电器位置。但是家里又不可能没有电器,此时就得考虑餐边柜了,一般可以在餐边柜弥补厨房收纳的不足,单独作为小家电的放置区。
第二、台面高度。
这个数据没有任何程式化的东西,必须根据自身身高和自身使用习惯来决定,否则失去定制的意义了。
通过经验一般的橱柜高度是,身高÷2+50mm左右即可,具体自己可以体会一下;当然人的身材比例不同,往往用以上数据会出现很大偏差,所以经过反复论证,其实橱柜高度最好的参照物是人的手肘,从手肘下方到台面高度一般100mm-150mm左右,是最舒适的操作高度,可以避免因为身材比例问题带来的数据偏差。
▲自己可以根据手肘的数据,精确算出来自己多高操作更合适。
▲橱柜高低台是每一家必不可少的设计,当然也不是绝对,有的人就是不喜欢高低台,认为很小的厨房,视觉上更繁琐,这个自己体会一下看自己到底需要不。
因为水槽是凹陷区,每次洗菜如果台面过低都需要弯腰操作,所以抬高水槽以及切菜台面,洗菜减少弯腰,同时切菜也可以直腰站立,减少厨房操作的困累感;灶具因为本身有灶头的高度,而且放置锅具也有高度,所以刚好与洗菜以及切菜区相反,必须低,所以高低台刚好满足两种功能的需求。以上高低可以参照手肘下10-15公分的距离,建议一般高低台错位在8公分左右舒适。
第三、吊柜高度。
吊柜看似普通,其实这个比地柜要复杂很多了;大部分定制都会在这里犯各种错误;一种是不懂常识设计犯错,一种是故意犯错。
吊柜的高度并不是随心所欲,第一与你家厨房层高有关;第二与你家吊顶高低有关;第三与你家烟机安装高度有关;第四与你的身高有关;这里涉及的数据协调太多了,需要专业人员从中协调才能更好的做好吊柜的定制。最好的办法是装修和定制是一家,这样能更好的协调装修、吊顶、橱柜之间的协作,让厨房更完美。大家可以参考一下这篇《厨房吊顶多高?你在随心所欲?》
▲层高过低导致吊顶过低,因为要隐藏烟管的高度,这样就会导致如图的做法,烟机高度是每一款烟机高度决定的,一般顶吸离台面距离稍高,侧吸离台面距离比较近,所以烟机的高度决定了吊柜的做法。如图为了满足更多收纳以及烟机安装,只能采用烟机位置吊柜高,其他地方低的办法,来满足吊柜的收纳
▲如果是顶吸烟机,一般只要不是特殊层高,吊柜的高度是烟机高度决定的,因为一般烟机高度不是固定值,有一个尺寸范围,吊顶低的情况下,可以采用烟机最低尺寸标准,这样可以最大化满足层高低厨房吊柜的长度,满足更多收纳。
这里需要注意,烟机安装工的随意性,一般烟机给出的尺寸空间,只要在其范围内,都是合理的,但是往往安装工为了便于自己安装,故意压低空间,导致与吊柜之间的缝隙加大,此时你找的应该是烟机商家,而非本末倒置让重新做吊柜。
▲除非你家是别墅,或者你家厨房吊完顶,层高在3米,否则不会出现上图的现象。出现上图的橱柜定制做法,最大可能是自己装修,没有设计人员参与,或者是橱柜定制自己做,压根没有找到懂得设计和协调的人,还有就是橱柜定制商低价切入的后果,故意这样做,从而压低定制的总价。积灰不说视觉更难看,这就是好坏区别,和装修里头好多细节都类似,看似功能有了,别人家的是价值,你的只是价格。
第四、吊柜以及橱柜的深度。
这个也是比较重要,也是最容易忽视的地方。一般地柜国标为600mm,这里的国标不是标准,否则同样失去定制的意义,需要根据自己家的空间,以及镶嵌电器决定。最重要的这里的600mm是台面的深度,而非柜体的深度。台面600mm,柜体到柜门外的深度是550mm,除去后面背板以及前方柜门厚度,实际内部空间在500mm左右。
如果你家有洗碗机深度大于550mm,橱柜国标600mm是无法满足的,会导致洗碗机超过这个距离,突出难看。国标600mm是怎么来的?是根据现有国产水槽以及灶具的尺寸来的,如果你家就是灶具和水槽镶嵌的话,台面深度600mm是足够的。
所以如果厨房是U性布局,空间有很局促,就可以把没有水槽以及灶具的地方缩小定制,而非死搬硬套非得600mm,导致空间逼仄狭小。
吊柜的深度,这里参考烟机的形式,一般以烟机的挡板尺寸为准制作;有的烟机没有挡板,只有烟管,此时吊柜的深度一般为300-350mm即可。
▲烟机挡板有的烟机是自带的,有的需要单独购买,这个在装修选购电器的时候需要考虑清楚,如果你家烟机是吊柜隐藏的话,可以不要挡板,节省费用,而且吊柜里头空间还能更大;如果你家烟机不做隐藏,最好购买挡板,否则如右图所示太丑,也不好打理。
第五、好的橱柜定制都有细节价值。
这些价值必须建立在空间以及资金的基础上,缺一不可。
▲如图所示,一个好的橱柜需要的基本需求,这个刚需到底有几家能完全实现?对于很小的厨房来说,又想要洗碗机蒸烤箱,这个几乎比登天都难,所以就会发现,刚需基本只能满足洗切炒而已。
▲想必大家都看到过这个设计,除非你家厨房这个角落没有任何障碍物,这里是可以做成钻石高柜,隔板错位排列,满足更多东西收纳,但其实刚需房子这个几乎是不可能实现的。
▲如果你家厨房层高比较高,吊柜挨着吊顶以后显得太厚重,可以采用分开吊柜的做法,上方放一些不常用的物品,下方放常用随手可以拿取的物品,不仅解决层高太高的问题,同时拓展更多收纳,视觉上也不会让吊柜看起来太厚重
▲高柜是满足厨房收纳的神器,一般家庭几乎都可以实现,资金投入自己得决定;可以满足电器的镶嵌以及更多收纳,同时与吊柜一体化设计,视觉更整洁
▲空间小满足不了U型橱柜,但是空间还是有空余,就可以采用窄边置物架的形式满足更多的收纳,好用不好用做的人最清楚,至于担心不好打理和乱,懒人还不愿意掏钱,那就算了。
▲也可以直接定制成窄边柜,空间有限可以做开放式不装门,上头可以放置小家电,下方可以放置各种随手拿取的锅具,非常实用。
▲多利用垂直空间,这个对于刚需厨房来说尤为重要,利用好每一处空间就能让小厨房有大收纳。可以在网上看各种厨房挂件,然后根据自家墙面情况搭配,在不影响操作的前提下,任何墙面都可以让其有价值。
▲抽屉对于厨房来说必不可少,这个和拉篮不同,拉篮是用来满足抽屉无法满足的空间,而非代替抽屉存在,如果抽屉定制免费范围里头,何必掏钱买拉篮。如图普通抽屉都可以定制出来抽中抽,可以同时满足大件物品以及小件物品的放置。
第六、好橱柜一定不是理论说出来的,而是重金打造出来的。
好的设计一定要有空间和资金支撑,在定制商不加钱合理的范围让最大化满足收纳,这才是好橱柜的做法。
橱柜购买定制看自己的投入多少。如果就是百平刚需,大品牌定制还是算了,因为空间有限,大品牌的价值并施展不开,完全是扔钱有个面子而已,最后可能会发现,大品牌定制橱柜放到自己家丑爆了的后果。
因为大品牌橱柜是针对豪宅的设计,一套下来十几万是正常价格,针对的是超级空间以及各种最流行的五金的运用,而你家不到6平方的厨房,基本的刚需都得取舍,用大宅的设计思路死搬硬套的话,就会出现完全不匹配的问题。
定制其实重点是设计,富有富的设计,穷有穷的设计;豪宅有豪宅的设计,刚需有刚需的设计,并不是随心所欲的去做。满足功能最大化,照顾到颜值永远都不会出错。
八、词牌基本知识?
词牌,就是词的格式的名称。词的格式和律诗的格式不同:律诗只有四种格式,而词则总共有一千多个格式(这些格式称为词谱)。人们不好把它们称为第一式、第二式等等,所以给它们起了一些名字。这些名字就是词牌。有时候,几个格式合用一个词牌,因为它们是同一个格式的若干变体;有时候,同一个格式而有几个名称,那只因为各家叫名不同罢了。
九、炒菜基本知识?
方法/步骤1:
热锅冷油。就是说,锅应先热。炒菜时关键要控制好油温,只要加入制熟的油后摇匀,就可以放菜炒。根据炒菜内容的不同调整火力。
方法/步骤2:
原料排队。一道菜中一般都有几种原料,如有肉、青菜,这时应先炒一下肉丝捞出,再烧青菜,然后再重新倒入肉丝,原料下锅的顺序要有讲究。
方法/步骤3:
调料预配。炒菜前应将要用的调味品先配好,不至于做时手忙脚乱,即影响速度,又影响质量。
十、cpld基本知识?
CPLD(Complex Programmable Logic Device)是Complex PLD的简称,一种较PLD为复杂的逻辑元件。
20世纪70年代,最早的可编程逻辑器件--PLD诞生了。其输出结构是可编程的逻辑宏单元,因为它的硬件结构设计可由软件完成(相当于房子盖好后人工设计局部室内结构),因而它的设计比纯硬件的数字电路具有很强的灵活性,但其过于简单的结构也使它们只能实现规模较小的电路。为弥补PLD只能设计小规模电路这一缺陷,20世纪80年代中期,推出了复杂可编程逻辑器件--CPLD。目前应用已深入网络、仪器仪表、汽车电子、数控机床、航天测控设备等方面。
- 相关评论
- 我要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