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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链食品安全监管规定?

157 2024-04-02 06:45 admin

一、冷链食品安全监管规定?

一、“三个严禁”必须不折不扣执行。严禁购销进口冷链食品;严禁购销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冷链食品;严禁购销渠道不明、走私的冷链食品。

二、“两个报告”必须不折不扣执行。严格执行进货前报计划、到货后报台账。

三、“六本台账”必须不折不扣执行。务必建立并如实记录《进货台账》、《销售台账》、《消费者实名登记台账》、《餐饮业主冷链食品使用台账》、《从业人员健康及核酸检测台账》、《消毒台账》。

四、“四项检测”必须不折不扣执行。冷链食品外包装落地必检;冷链食品落地必检;从业人员一周一核酸检测;生产经营环境一周一检。

五、“四个集中”必须不折不扣执行。全县建设公共冷冻仓库,确保县外来蓬冷链食品集中监管、集中登记、集中检测、集中消杀。

六、“三个限制”必须不折不扣执行。在冷链货物核酸检测结果出来前限制销售;从业人员限制社交范围;从业人员无有效期内的核酸检测证明和疫苗接种证明的限制上岗。

七、“四项防护”必须不折不扣执行。人员正确佩戴口罩、手套和着工作服、凭“绿码”上岗。运输车辆必须消毒,做好车辆环境样的核酸检测。经营场所按时消毒,做好场所环境样、食品及其包装的核酸检测。从业人员接种新冠肺炎疫苗。

二、休闲食品种类规定?

休闲食品 (leisure food)其实也是快速消费品的一类,是人们闲暇、休息时所吃的食品,最贴切的解释是吃得完的食品。主要分类有:干果,膨化食品,糖果,肉制食品等.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休闲食品一直是深受广大人民群众喜爱的食品。走进超市,就会看到薯片、薯条、虾条、雪饼、果脯、酸角糕、话梅、花生、松子、杏仁、开心果、鱼片、肉干、五香炸肉等休闲食品。休闲食品正在逐渐升格成为百姓日常的必需消费品,

三、农村食品安全监管解释?

所谓食品安全监管的概念是,国家职能部门对食品生产、流通企业的食品安全行使监督管理的职能。具体是负责食品生产加工、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的日常监管;实施生产许可、强制检验等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查处生产、制造不合格食品及其它质量违法行为。而近期频频曝出的食品安全问题,让消费者和政府部门对食品安全及其监管提高了关注度,也暴露出了我国食品安全监管方面存在着不足。这就需要地方政府和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在食品的生产、加工、销售等环节采取监管措施,加强整治力度,完善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体系

四、休闲食品取名?

好高兴、多乐、哼哼之恋、奇奇花、两扇清凤、一品鲜、可爱鲜、为佳、其乐多、花哼哼、乐乐巴布、思蜀乡、万多量、大碗香、飘乐……

五、休闲列车食品?

1.果脯、坚果、饼干、面包、肉干、水果、饮料等

2.列车上方便食用的休闲食品太多了,有零食类的、可饱腹的、解渴的等等

3.你如果晕车了,那一定要来点话梅干、脆桃干,坐车坐累了就来点碧根果、小鱼干、牛肉干之类的,饿了的话别急,泡面面包应有尽有,吃完再来点水果饮料解解腻解解渴

六、古代食品安全监管的特点?

古代食品安全监管的主要特点是民不举,官不究,也就是百姓不举报古代食品的安全问题,当地的食品安全监管官员是不进行追究的

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餐饮服务应当符合哪些要求?

食品安全 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的单位和接受病人治疗的医疗卫生机构应当立即采取应急处置,防止事故扩大。应急措施包括:

1.立即停止食用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

2.保留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的现场,控制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流失,采集有关食品及其原料样品。

3.密切关注已食用这些食品的人员,一旦出现不适症状的,立即送至医院救治。

八、住建局工程安全监管规定?

第一条 为了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规范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安全监督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施工安全监督,是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及人员(以下简称工程建设责任主体)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等情况实施抽查并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理的行政执法活动。

  第三条 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全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以将施工安全监督工作委托所属的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具体实施。

  第四条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加强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建设,建立施工安全监督工作考核制度。

  第五条 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完整的组织体系,岗位职责明确;

  (二)具有符合本规定第六条规定的施工安全监督人员,人员数量满足监督工作需要且专业结构合理,其中监督人员应当占监督机构总人数的75%以上;

  (三)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配备满足监督工作需要的仪器、设备、工具及安全防护用品;

  (四)有健全的施工安全监督工作制度,具备与监督工作相适应的信息化管理条件。

  第六条 施工安全监督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二)具有两年及以上施工安全管理经验;

  (三)熟悉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规范;

  (四)经业务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相关执法证书;

  (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第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所属的施工安全监督机构(以下合称监督机构)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已办理施工安全监督手续并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工程项目实施施工安全监督。

  第八条 施工安全监督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抽查工程建设责任主体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情况;

  (二)抽查工程建设责任主体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

  (三)抽查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开展情况;

  (四)组织或参与工程项目施工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五)依法对工程建设责任主体违法违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六)依法处理与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相关的投诉、举报。

  第九条 监督机构实施工程项目的施工安全监督,应当依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受理建设单位申请并办理工程项目安全监督手续;

  (二)制定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监督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实施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监督抽查并形成监督记录;

  (四)评定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并办理终止施工安全监督手续;

  (五)整理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监督资料并立卷归档。

  第十条 监督机构实施工程项目的施工安全监督,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工程建设责任主体提供有关工程项目安全管理的文件和资料;

  (二)进入工程项目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监督抽查;

  (三)发现安全隐患,责令整改或暂时停止施工;

  (四)发现违法违规行为,按权限实施行政处罚或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五)向社会公布工程建设责任主体安全生产不良信息。

  第十一条 工程项目因故中止施工的,监督机构对工程项目中止施工安全监督。

  工程项目经建设、监理、施工单位确认施工结束的,监督机构对工程项目终止施工安全监督。

  第十二条 施工安全监督人员有下列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情形之一,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发现施工安全违法违规行为不予查处的;

  (二)在监督过程中,索取或者接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三)对涉及施工安全的举报、投诉不处理的。

  第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监督机构和施工安全监督人员不承担责任:

  (一)工程项目中止施工安全监督期间或者施工安全监督终止后,发生安全事故的;

  (二)对发现的施工安全违法行为和安全隐患已经依法查处,工程建设责任主体拒不执行安全监管指令发生安全事故的;

  (三)现行法规标准尚无规定或工程建设责任主体弄虚作假,致使无法作出正确执法行为的;

  (四)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导致安全事故的;

  (五)按照工程项目监督工作计划已经履行监督职责的。

  第十四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本规定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第十五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导则》同时废止。

九、休闲钓鱼规定?

你好,休闲钓鱼规定包括:

1.取得相关许可证和证件,包括钓鱼许可证、渔获证明、身份证明等;

2.遵守当地的钓鱼规定和法律法规,包括禁止捕捞的物种、禁止使用的设备等;

3.不污染水源,不扰乱其他钓鱼者和自然环境;

4.不使用非法的钓鱼设备、诱饵和药物等;

5.遵守安全规定,包括不在危险区域钓鱼、不擅自下水等;

6.限制钓鱼量,不超过规定的上限;

7.尊重其他钓鱼者的权利和利益,保持良好的行为和礼仪。

十、食品安全监管行政主体责任划分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在全面梳理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章政策的基础上,广泛征求基层监管人员、相关协会和食品销售者代表意见建议,起草并印发《食品销售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以指导督促食品销售者知法、懂法,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进一步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为方便使用和查询,《指南》以表格形式表述各项要求。《指南》分为5个栏目,一是“项目”栏,主要是对主体责任进行分类明确,共梳理出47项责任;二是“要点”栏,主要是明确每一项主体责任的落实要求,共梳理出105个要求;三是“内容”栏,主要是细化每个要点的落实内容和要求,共195条内容;四是“适用对象”栏,主要是明确每项主体责任的落实主体;五是“依据”栏,主要是明确每项主体责任的法律法规依据。

《指南》将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划分为“重点责任”“食品销售者基本责任”“其他主体责任”三大部分。

在“重点责任”中,《指南》针对责任落实不到位情形中的突出问题,将食品安全自查、追溯体系建设等列为重点责任予以强调,旨在提醒食品销售者以这两项责任为抓手,提高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在“食品销售者基本责任”中,主要强化食品销售者的“过程控制”要求,同时兼顾“许可”“制度”“人员”“标签说明书”“温度”等要素控制要求。

在“其他相关主体责任”中,主要是明确从事食品贮存运输业务的非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展销会举办者、柜台出租者、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等主体应当落实的主要责任,强化“备案”“能力要求”“过程管理”“场所及设施设备”“配合义务”“报告”“禁止行为”等要素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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