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业培训机构审批流程
一、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登陆“本地政务中心办事大厅人社服务窗口”。
2.在线填写注册表单,并进行申报材料登记。
3.网上核准后打印相关表格。
4.将纸质申请材料面交窗口或寄送送达。
5.领取《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办学许可证》正、副本。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向政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回执》;
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组织实地核查,专家评审等特殊审查,作出审查结论。符合审批条件的,予以通过,出具同意设立批文,同时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
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所在地政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领取同意办学批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或《不予许可决定书》。
办理时限:90(自然日)。
二、办理条件
符合下列全部条件,可提出申请:
1)举办者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基本条件,符合民办职业培训的宏观发展规划。
2)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个人。申请举办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个人应当具有政治权力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违规办学经历。
3)有明确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学校章程。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名称应符合下列要求:
a)只能使用一个名称,外文名称应与中文名称一致。
b)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应规范、明确。其名称应按所在行政区域确切表示。
c)未经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批准,不得冠以“中国”、“全国”、“世界”、“国际”字样。
4)符合《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民办培训学校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的条件。
5)有符合规定的专职管理人员和与办学类型、等级、规模相适应的理论和实习指导教师及管理人员。
6)有明确的办学宗旨、培训目标、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培训教材,有健全的管理制度。
7)有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的固定教学场所、设备和设施,应达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规定的设置标准。租赁的教学场所必须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租赁契约,租期不得少于3年。
8)有满足教学需要的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财务应当独立核算,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三、办理材料
内容应当主要包括: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
学校举办者应有稳定、可靠的经费来源,固定资产应达到20万元以上(单价2000元以上的仪器设备发票),注册资金10万元以上;学院固定资产应达到100万元以上(单价2000元以上的仪器设备发票),注册资金50万元以上。
理事会或者董事会由举办者或者其代表、校(院)长、教职工代表等人员组成。其中三分之一以上的理事或者董事应当具有五年以上教育教学经验。
学校(院)理事会或者董事会由五人以上组成,设理事长或者董事长一人。理事长、理事或者董事长、董事名单报审批机关备案。
属捐赠性质的校产须提交捐赠协议,载明捐赠人的姓名、所捐资产的数额、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关有效证明文件。
二、职业类培训学校审批手续
1、申办人在市行政服务中心劳动保障局窗口领取或从即墨劳动保障网选择下载审批表及申请报告、章程(文本)、规范办学承诺书、培训协议(样本);
2、申办人向政务大厅窗口提交以下材料:
(1)开办书面申请书;
(2)《社会培训机构审批表》;
(3)举办者的资格证明文件(组织:企业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社会组织提供法人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个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拟任校长或主要行政负责人以及拟聘的教师的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或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原件复印件,拟任校长、董事(理事)会成员及管理人员从事职业教育工作的证明文件;
(5)教学及实习场地证明(属自有场地的应出具产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属租赁场地的应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租赁契约或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6)经有资质的验资机构出具的办学资产及准备作为注册资金的自有资金验资证明;
(7)具有法人资格且注册资金不少于50万元法人单位的书面担保证明及担保单位的法人营业执照复本原件与复印件、担保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
(9)拟办培训机构的章程、发展规划、学校各项管理制度;
(10)拟开办专业的教学大纲、教学计划、拟使用的教材;(11)拟开办专业的设施、设备明细表。
三、职业培训学校审批流程
手续如下:
县内转学程序:
(1)转入学校发出申请-----校级审核
(2)转出学校: 学籍异动学校审核
(3)县级主管教育局 学籍异动审核
跨县转学程序:
同县内转学,最后转入学校主管教育局
跨省转学程序:
1. 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向转入学校提出申请(申请的方式、条件等均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规定)
2.转入学校依据地方规定和学校学位空额等情况审核。
3.对于同意接收的,转入学校通过学籍系统发起办理转学手续并核办。
4.转入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在学籍系统中核办。
5.转出学校在学籍系统中核办。
6.转出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在学籍系统中核办。
7.转入学校获得其他三方同意信息后,通知学生报到入学。
8.待学生到转入学校报到后,转入学校通过学籍系统调取学生学籍电子档案(学籍系统同时通知转出学校)。
9.转出学校按照与家长商定的方式,将学生的纸质学籍档案转出,并通知转入学校。
四、职业培训机构审批表
教育部门
以学历教育或成人继续教育为目的的教育培训机构需要有场地的要求及师资的要求,需要教育主管部门给予认证并且取得社会力量办学资格方可营业,其培训课程价格需要核算并报教育部门批准,增加课程或改变收费需要向教育部门申请并获得批准后才可改变。近年来逐渐兴起的一种将知识教育资源信息化的机构或在线学习系统。
一般来说,这种机构或网站会包含从幼教到大学,甚至博士或者出国等各个阶层的教育信息,也有包括对现任职位的工作者或者下岗人员等类别的技能培训,是以提供教育资源和培训信息为主要内容的专门性网站或培训机构。
五、职业培训机构审批管理办法
1.本会会员为单位会员,有志愿申请加入辽宁省建设执业继续教育协会的愿望和要求。
2.承认协会章程,按规定交纳会费。
3.申请入会培训机构需满足《附件一》文件要求,在行业有一定影响力。
4.申请入会的非培训机构应符合章程的要求:省内大、中型建筑企业、设计及科研单位。
5.能够支持配合协会工作,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六、职业培训机构审批手续流程
三岗人员培训机构需要经过以下审批:
一、营业执照审批:三岗人员培训机构需要向工商部门申请营业执照,并经过工商部门的审批。
二、教育行政部门审批:三岗人员培训机构需要向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许可证,并经过教育行政部门的审批。
三、财政部门审批:三岗人员培训机构需要向财政部门申请税务登记证,并经过财政部门的审批。
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批:三岗人员培训机构需要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并经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审批。
五、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审批:三岗人员培训机构需要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市场准入证,并经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审批。
六、社会保险部门审批:三岗人员培训机构需要向社会保险部门申请社会保险登记证,并经过社会保险部门的审批。
此外,三岗人员培训机构还需要经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的审批,以及经过有关部门的审批,才能正式开展业务。
七、职业培训机构审批要多久
不同培训机构申核机制不同时间也不一样。
比如杭州艺帆申请退费审核用了7天。退款到校区用了21天,到收到退费前前后后都快一个月。
八、职业培训机构审批需要什么资料
申请举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的审批条件
具有法人资格,或者是依法登记注册的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
有符合规定标准的教学场地及设施、设备;
2.
申请举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应提交的申请材料
《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办学申请表》;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
九、职业培训机构审批标准
校外培训机构培训首先法人代表,营业执照,师资力量。教师水平人力证书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