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装成外卖小哥取餐犯法吗?
伪装成外卖小哥取餐,把别人点的餐品据为己有,实际上就是一种盗窃的行为,这当然是犯法的。但也涉及到一个金额的问题,因为外卖价值普遍不高,所以如果只是少数的取了几次,总金额没有达到刑事法律上的标准,那么也不构成违法犯罪行为。但如果取得次数很多,造成的金额巨大的话,就可能会触犯刑事法律,从而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伪装成外卖小哥取别人的餐肯定是犯法的,这是盗窃别人的餐。
广东一男子伪装外卖员偷外卖被抓现行
广东一男子伪装外卖员偷外卖被抓现行
广东一男子伪装外卖员偷外卖被抓现行, 店主根据店内的监控,把假冒外卖小哥的男子照片张贴出来,希望店内顾客可以帮忙追捕。事发才不过几天,他又来到这家餐馆偷餐了。而且一样是头戴美团头盔的装束。
广东一男子伪装外卖员偷外卖被抓现行1 一份十几、二十几的快餐究竟多美味才能让人一而再,再而三的偷呢?
近日,一位男子假装是美团的外卖小哥,在深圳的一家餐馆前取餐,正巧碰到店主从店里出来,偷餐的男子慌张地逃走了。
店主根据店内的监控,把假冒外卖小哥的男子照片张贴出来,希望店内顾客可以帮忙追捕。
说起来,这位假冒外卖小哥的男子也是胆大得很。
事发才不过几天,他又来到这家餐馆偷餐了。而且一样是头戴美团头盔的装束。他假装看着手机确认订单,然后漫不经心地将手伸出去拿餐。
这时候,店主认出他来了,上前出声制止。假外卖小哥见情况不对,又要撒腿跑开,店主连忙冲出店,逮住了这名偷餐的贼。
这名假装外卖小哥的男子,从他逃跑的灵活度来看,身体没什么大问题呀。只要勤劳点,好好去找个工作,养活自己应该不难。
老板娘气愤道“偷了我们多少次了!你做人有这样子做的吗?”,店老板:你以为你天天带走,我们不知道啊?
在老板和老板娘的声讨声中,男子挤到门口想走,被老板抓住衣服阻止,老板娘见状冲老板喊:报警!
男子见无法脱身,返回店内,抱着手机一副有担当的模样冲老板道“我扫给你啊!”
不得不说男子想的还挺美,抓不住就白吃,抓住了就结账?自己给自己定的违法成本够低的。这样的处理方式,显然不可能得到受害者认同,男子话音刚落就遭老板娘开喷:你扫给我?我每一个证据都在这里,你从4月13号就开始……
人都会有想要天降馅饼,不劳而获的时候。可是我们接受的教育,有明辨是非的能力,有心中的道德准绳,有做人的基本标准,很清楚“偷”这个行为是多么不耻。
从老板娘的斥责里,男子在店里偷外卖也不是一次两次了,似乎是个常客,不知道是因为小吃店餐食味道比较好,还是男子实在太懒了,都懒得换地方,有网友形象的调侃:薅羊毛逮着一只薅。
男子年纪轻轻,年富力强的年纪,不想法设法靠劳动致富,靠双手吃饭,净动歪脑筋吃白食,一顿饭都要靠偷来解决。白食吃的心安理得,如此好吃懒做,浪费了大好青春!
广东一男子伪装外卖员偷外卖被抓现行2 偷外卖属于偷窃行为,是可以报警的,但是如果是附近的人认识的话还能找回,如果不是的话找回几率不大。如果你是顾客,没有拿到餐,可以申请平台处理,如果是骑手,只能自己赔钱和客人沟通赔偿或者重新购买制作。
偷外卖一般是不会坐牢的,偷外卖属于治安案件,由公安机关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治安处罚,包括警告、罚款和行政拘留。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首先一点,外卖被偷,做为一个消费者应该做的`就是联系商家协商,如协商不成立即申请退款。如不退款请投诉至相关外卖平台处进行处理。
勿以恶小而为之。在日常生活中,总有人出于占小便宜的心理,认为偷拿外卖、快递等小东西无关紧要,即使被抓到,充其量也就是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罢了。
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其中“多次盗窃”作为入罪情节并没有犯罪数额的限制,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 二年内盗窃三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多次盗窃”。换言之,如果行为人被查实在二年内盗窃三次以上,那么不管其偷盗的财物价值几何,都有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幸福生活是奋斗出来的,每一个努力为生活打拼的人都值得被尊敬、被善待。而那些好吃懒做,不愿意通过劳动获取报酬,反而动起“歪脑筋”的人,最终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奉劝那些在生活中习惯于“占小便宜”动歪心思的人及早收手,倘若有朝一日身陷囹圄,为时晚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