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是各少学时?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第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接受安全培训,具备与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第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培训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二)安全生产管理基本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专业知识;
(三)重大危险源管理、重大事故防范、应急管理和救援组织以及事故调查处理的有关规定;
(四)职业危害及其预防措施;
(五)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六)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七)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第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二)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职业卫生等知识;
(三)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及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方法;
(四)应急管理、应急预案编制以及应急处置的内容和要求;
(五)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六)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七)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第九条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
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
第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必须依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制定的安全培训大纲实施。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二、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职责?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应当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承担主体责任,并对未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导致的后果负责。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负责。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物质保障责任:
1.具备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
2.保证依法履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规定;
3.依法为从业人员提供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其正确佩戴和使用。
(二)资金投入责任:
1.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确保资金投入满足安全生产条件需要;
2.按规定存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
3.依法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
4.保证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资金。
(三)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责任:
1.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按规定委托和聘用注册安全工程师或者注册安全助理工程师为其提供安全管理服务。
(四)规章制度制定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五)教育培训责任:依法组织从业人员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取得相关上岗资格证书。
(六)安全管理责任:
1.依法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2.定期组织开展安全检查;
3.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
4.依法对重大危险源实施监控;
5.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6.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7.统一协调管理承包、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七)事故报告和应急救援的责任:
1.按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2.及时开展事故抢险救援;
3.妥善处理事故善后工作。
(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责任。
三、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如何履行职责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应当立即处理;不能处理的,应当及时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有关负责人应当及时处理。检查及处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在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应当立即处理;不能处理的,应当及时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有关负责人应当及时处理。检查及处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在案。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检查中发现重大事故隐患,依照前款规定向本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有关负责人不及时处理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可以向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接到报告的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处理。
四、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应包括哪些内容?
根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之:第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二)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职业卫生等知识;
(三)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及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方法;
(四)应急管理、应急预案编制以及应急处置的内容和要求;
(五)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六)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七)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五、生产经营单位遵守的安全生产规定?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遵守下列安全生产规定:
(1)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2)生产经营场所和设备、设施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3)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4)主要负责人、主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5)从业人员经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特种作业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6)有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并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取得安全许可。
六、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的主体?
生产经营单位。《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
第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应当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承担主体责任,并对未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导致的后果负责。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负责。
扩展资料
第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四)定期研究安全生产问题,向职工代表大会、股东大会报告安全生产情况;
(五)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认真监控、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六)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七)及时、准确、完整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有效组织事故救援工作;
(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七、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主要负责人。
根据国家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规定之:第五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
拓展资料:
1.生产经营单位,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包括工、矿、商、贸等。
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对安全生产承担主体责任,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
3.国家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主要指生产经营单位在安全生产制度建设、安全投入、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人员、有关人员培训考核、生产经营单位的作业环境、生产设备、安全设施、工艺以及安全生产管理等方面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安全生产要求。
八、生产经营单位的谁对安全生产负责?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责任人:企业法人、厂长(经理)、生产安全员。
九、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有()行为之一的?
《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可以并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1)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未建立专门安全管理制度、未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或者不接受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管理的;
(2)对重大危险源未登记建档,或者未进行评估、监控,或者未制定应急预案的;
(3)进行爆破、吊装等危险作业,未安排专门管理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的。参见教材P61.
十、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哪些安全生产管理措施?
安全生产法是我国安全生产领域的基础性、综合性法律,于2002年公布施行,历经2009年、2014年和2021年三次修订。它规定了我国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体制、基本原则及相关主体的权利义务,是我国安全生产工作的法律基础。
随着安全生产法的不断修订,其明确性不断强化。为了更好地普及法律知识,普法和法律解读不仅要关注责任问题,还要对条款含义、注意事项以及其他相关规定进行完整阐释,充分发挥法律的指引作用。 为此,安为科技通过筛选一些与新安法相关的实用问答及案例,让相关单位能学习到更多法律知识,更好地进行生产经营管理。
针对重大危险源,生产经营单位要如何管理和采取哪些应对措施?
《新安全生产法》中第四十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及有关安全措施、应急措施报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应当通过相关信息系统实现信息共享。”
所谓的重大危险源,是长期或临时用于生产、搬运、使用或储存危险物品的场所和设施,而使其本身也具有一定程度的危险,以及储存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
这里的临界量指危险物品的储存数量达到或者超过这个规定的数值,发生安全事故的几率就非常大。而在我国颁布的《重大危险源辨识标准(GB18218-2018)》中对临界量有明确的规定。
针对重大危险源的特别属性,要求对其采取一些专门的安全管理措施,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控制,对于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具有重要的意义。可以采取的管理措施如下:
1、建立有效的重大危险源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监测和预警,确保应急处置能够迅速有序地进行。
2、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明确各种情况下的应急处置措施和责任人,确保应急处置能够有序进行。为了在发生紧急情况时能够有条不紊地采取适当的措施,避免或降低生产安全事故的损失,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提前制定重大危险源的应急预案,并进行必要的演练。
这些应急预案应该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制定,确保其可行性和实效性。应急预案应该包含各种情况下的应急处置措施和责任人,以及应急处置流程和时间节点等。通过预案演练,能够让相关人员熟悉应急处置流程,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有效地应对。因此,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加强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3、明确重大危险源的管理责任人和责任部门,加强管理监督,确保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稳定运行。
4、加强安全培训,定期开展员工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应急急救培训等。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员工能够正确应对各种突发情况。
5、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检查、评估和监控,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隐患,确保重大危险源的安全性。检测是指采用专业的技术手段和仪器对重大危险源的各项参数进行测量,以获得准确的数据;评估是指对重大危险源的各种情况进行全面的分析和判断,以掌握其危险程度和存在的风险;监控则是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实时观察和控制,防止其产生危害。
通过定期的检测、评估和监控,能够及时发现和解决重大危险源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防范和减少事故的发生。因此,对重大危险源的检测、评估和监控是非常重要的安全管理措施。
6、加强与相关单位的沟通和协调,共同维护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稳定运行,确保不对周围环境和人民群众造成影响。为了提高应急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对生产经营单位重大危险源的监督管理能力,以及在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能够迅速采取正确的救援措施,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主动将其重大危险源及有关安全措施和应急措施报告所在地应急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这些备案信息应当包括重大危险源的位置、规模、种类、数量、危险性质等详细信息,以及单位制定的相关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等。这样可以方便应急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对重大危险源的实际情况进行了解和掌握,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和隐患,确保重大危险源的安全。同时,备案信息也可以为救援和应急处置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帮助应急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采取针对性的措施,最大程度地减少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