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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上只约定基本工资?

258 2024-03-03 00:10 admin

一、劳动合同上只约定基本工资?

1年半劳动合同,约定2个月的试用期是合法的。

《劳动合同法》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再加2个月考察期也可以,但是所谓的考察期内,工资应该按照你们双方的约定支付。考察期内,用人单位不得以劳动者试用期不合格提出解除双方劳动合同。

二、劳动合同中对于工资应该怎样约定?

要想对工资的约定合法,必须了解法律对于工资的相关规定。工资是由以下几部分组成的: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3条规定:“劳动法中的‘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需要注意的是,合同中的“工资收入”的约定,一般不包含“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以下收入不属于工资范围:根据《意见》第53条规定,(1)单位支付给员工个人的社会保险福利费用,如: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生活困难补助费等;(2)劳动保护方面的费用,如用人单位支付给员工的工作服、解毒剂、清凉饮料费用等;(3)按规定未列入工资总额的各种劳动报酬及其他劳动收入,如稿费、讲课费、翻译费及国家规定发放的创造发明奖等。员工知道了这条规定,在双方约定工资条款时,若用人单位将车贴、误餐补助等福利费用纳入工资总额,显然违法,员工可予以纠正,若用人单位在工资条款中没写明奖金,那么员工最好要求在工资条款中写明奖金的分配方式,以免发生争议时口说无凭。

    工资应每月支付一次,支付日期由用人单位与员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如遇法定休假节日或休息日,通过银行发放工资的,不得推迟支付工资;直接发放工资的,应提前支付工资。对实行年薪制或按考核周期兑现工资的员工,用人单位应当每月按不低于最低工资的标准预付工资,年终或考核周期满时结算。

,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按照同工同酬的原则对劳动者发放劳动报酬

  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时,应一次性付清工资。就是说,在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时,应按规定办理退工手续,开具退工单;开具退工单后,一次性全部付清员工应得的工资。如果员工与企业之间在退工时有其他未处理完的经济纠纷或应予赔偿等事宜,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通过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企业不得克扣应付的工资。

三、合伙人工资如何处?

合伙人如果有在公司里担任其行政职务,付出了劳动,就应当为其发放工资;

一、对于合伙人的工资,可以通过银行转账的形式进行发放;

二、工资应当以货币的形式发放给劳动者本人;

四、合同的标的应该如何约定?

谢邀,你的问题好不明确啊,合同的标的即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简单来说就是你们达成合意的主体内容。比如说房屋买卖合同的合同标的是不动产,买卖合同的标的是有权处分的物,借款合同的标的是金钱给付。

不同的的合同标的都有不同的约定注意事项,民法通则里有买卖合同的章节,借款合同的章节,等等,还有很多司法解释。所以你的问题不明确,但我这样的回答希望能给你提供点思路。

五、合同约定保险包含在工资里,是否合法?

  违反了《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在规定里,工资涵盖以下方面:   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下面几种情况不在工资范围之内:   (1)社会保险费;(2)劳动保护费;(3)福利费;(4)解除劳动关系时支付的一次性补偿费;(5)计划生育费用;(6)其他不属于工资的费用。  工资是工钱的一种类型,即员工的薪资,是固定工作关系里的员工所得的薪酬,是雇主或者法定用人单位依据法律规定、或行业规定、或根据与员工之间的约定,以货币形式对员工的劳动所支付的报酬。是劳务报酬(劳酬)中的一种主要形式。

六、合伙人工资如何处理?

合伙人如果有在公司里担任其行政职务,付出了劳动,就应当为其发放工资;

一、对于合伙人的工资,可以通过银行转账的形式进行发放;

二、工资应当以货币的形式发放给劳动者本人;

七、贝壳合同解约定金如何赔付?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贝壳网签订的合同,如果买卖双方因为某种原因需要解约,那么支付的定金可能会有不同的赔偿方式。一般情况下,如果是买家违约需要解约,那么定金不退还;如果是卖家违约需要解约,那么需要将定金返还给买家的同时再赔偿一个同等金额的违约金。但具体的赔偿方式还需要根据合同条款和相关法律规定进行。从法律层面来说,购房者在签订购房合同时需要仔细阅读合同内容,了解解约条款和相应赔偿方式。此外,购房者在签订合同前也需要对自己的购房需求和经济能力进行充分考虑,避免因为自身原因导致的违约行为。最后,如果购房者在交易中遇到纠纷,可以根据贝壳网的售后服务进行投诉和维权。

八、公司不签劳动合同,工资口头约定,劳动仲裁时如何取证?

现在你主要是收集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

1、工资转账凭据;

2、考勤记录;

3、工作证件;

4、人证;

5、业务相关证据等;

6、加班的证据。只要证明了事实劳动合同关系,申请仲裁要经济补偿就没太大问题了。如果你能证明事实劳动关系,这里可以请求加班费、没签合同的双倍工资、社保等等。祝你好运。

九、试用期工资不足劳动合同中约定工资的80%该该如何处理?

试用期的工资跟转正工资是有区别的,试用期拿转正工资的80%,这个是符合劳动法规的,也就是公司要给你的试用期的薪资,所以另外的20%是不能去要求补回的。

公司辞退你的理由是什么呢?如果公司是没有正当理由进行的辞退,是需要支付赔偿金的。劳动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你可以对照以上几点看下是否合规,再进行正当的维权。

十、劳动合同中能约定工资按年支付吗?

工资要按月支付,劳动合同约定按年支付工资违法的 《劳动法》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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