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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刑事经典案例?

236 2023-11-10 14:14 admin

一、农村刑事经典案例?

有很多,以下是其中一些案例:1. 家庭纠纷案例:在农村地区,由于土地和财产问题等因素,家庭纠纷也经常发生。例如,在争夺土地遗产或产权纷争中,可能会发生诈骗、抢劫、故意伤害等刑事案件。2. 盗窃案例:农村地区可能存在盗窃案件,这些案件通常涉及农田、牲畜或农民家中财物的盗窃。例如,有人可能会盗窃农作物、禽畜、农机具或农民家中的贵重物品。3. 杀人案例:虽然农村地区相对安宁,但仍然存在一些杀人案例。这些案件可能是由于农村社会的矛盾、争斗或是个人恩怨引起的。这些案例往往引起社会的关注和警惕。4. 交通事故案例:农村地区的交通安全状况不容忽视。由于道路狭窄、驾驶技术相对较差等因素,交通事故时有发生。这些事故可能导致人员伤亡,严重的甚至涉及刑事责任。5. 涉及农村特点的案例:在农村地区,还可能发生一些特殊的刑事案件。例如,非法砍伐林木、非法捕杀或拍卖珍稀野生动物、非法采矿等违法行为。总结来说,农村地区的刑事案例与城市地区有所不同,但同样涉及各种刑事犯罪行为。这些案例需要法律的严惩,以维护社会的稳定和公序良俗。

二、咨询法律顾问,该怎么问?

企业只要运营,哪一块都涉及到法律的,人事、对外业务、对外合作、股权架构、知识产权等等。不过,到律师事务所找律师做顾问肯定比较贵。我建议你可以找那种在互联网模式的法律机构,有点像“滴滴”共享模式,虽然需要你自助式操作,不过成本只有传统1/4左右,而且服务的律师的很多,同时也不受地域的限制,全国各地都可以服务。比如“律包子”你可以搜索试试!

三、婚姻法律顾问免费咨询哪家好?

结婚离婚,都是人生中的头等大事,走进去也好,逃出来也罢,除了是换种生活的方式,还是一种人生的选择。特别是离婚,对你的人生影响,可能会深远到连你自己都想不到。

所以在你的气质里,在你的样子中,都藏着走过的路,每一步都算数。不要觉得发生过的事情,全部都是过去式,认为那只是在人生中发生过的事情,一段经历而已。放大经历的意义,将你带进另一种人生。

离婚纠纷在文书送达、抚养费确定、法律适用、财产分割方面都存在难点,不是专业离婚律师很难应付这类案件。 这类纠纷,听说上海的徐宝同律师、北京的刘智融律师这方面做的很专业。他们的律师团队算是国内比较好的离婚律师了。

四、什么是刑事案例评析?

刑事疑难案例评析》是从事刑事审判工作的法官对典型刑事案件进行分析概括的结晶。该书所选取的判例均是山东省各级法院这些年来已作出处理的具有典型意义的案例。其中,部分案例已在原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经济犯罪案例专刊》内部资料上刊载,这次又进行了必要修改形成。

五、刑事案例分析怎么写?

案例分析的基本格式

1、先简述案情及针对本案的几种不同意见;

2、就法条来分析案例,为什么能得出你的结论:写出你对案例的见解,你做此判定的法律依据,就是写出法条;

3、不赞成其它意见的理由及依据;

4、做一个总结。

六、醉驾免于刑事处罚案例?

广州一名高三毕业生为庆祝学业结束,和朋友喝了一场,后无证驾驶一辆无号牌二轮摩托车返家途中被查出醉驾。广州市番禺区法院近期一审判决被告人小余犯危险驾驶罪,免予刑事处罚。

2020年7月18日22时许,为和朋友庆祝学业结束,被告人小余与朋友在离家附近不远的烧烤档喝啤酒,后无证驾驶一辆无号牌二轮摩托车返回家,行驶至小区附近的时候被公安人员查获。经检验,被告人小余被查获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47.6毫克/100毫升,属于醉酒驾驶。

小余刚刚年满18周岁,系2020年应届高中毕业生,在校期间品学兼优,无违反校规校纪等情况。2020年6月以优异成绩毕业,并先后被加拿大两所名校录取,若被判处刑罚,基于出入境及学校管理要求,小余将可能失去求学机会。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小余犯罪情节轻微,且能够深刻认罪悔罪。首先,案发当天小余喝酒后骑行的距离较短;其次,深夜行驶,路面交通流量不大,社会危害性较小,犯罪情节轻微;最后,被告人小余自愿认罪,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其在《悔过书》中陈述“通过此次对国家法律政策的认真学习,切实认识到自身错误,悔恨不已,在走向社会之前上了一堂难忘的法律课,保证今后一定加强自我约束,强化自身责任感,增加法律意识观念,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并在学成归来时报效祖国”。

七、刑事案件,案例分析?

主要涉及罪与非罪、此罪或彼罪、是否有从轻、减轻或从重、加重情节等方面阐述。

一要从犯罪构成的四个方面分析事实,是否构成犯罪,构成何种犯罪;

二要阐述依照现行刑法或相关司法解释,应给予何种刑罚;

三要分析其行为是否具有法定从轻、减轻或从重、加重处罚的情节及理由;四可以提出其他观点及自已的认识。

八、刑事指导性案例解析?

正当防卫

法案例93号:于欢故意伤害案(20条)

1.对正在进行的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的“不法侵害”,可以进行正当防卫。

2.对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并伴有侮辱、轻微殴打的行为,不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的“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

3.判断防卫是否过当,应当综合考虑不法侵害的性质、手段、强度、危害程度,以及防卫行为的性质、时机、手段、强度、所处环境和损害后果等情节。对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并伴有侮辱、轻微殴打,且并不十分紧迫的不法侵害,进行防卫致人死亡重伤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的“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

4.防卫过当案件,如系因被害人实施严重贬损他人人格尊严或者亵渎人伦的不法侵害引发的,量刑时对此应予充分考虑,以确保司法裁判既经得起法律检验,也符合社会公平正义观念。

九、刑事案例分析怎么写?

无意识存储他人信息是否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从解除强制措施探究一二

——周娜律师


案情简介

张三是A公司的技术总监,该公司在2016年3月开始新增“实名认证”服务,为其合作的下游公司提供认证服务。由于公司直接技术人员李四的失误,导致相关用户的身份证图片以代码形式储存在系统日志内。自2016年4月到2018年8月,共缓存公民照片12万余张。公安机关认为张三作为公司的技术总监对代码的运行具有审查责任,李四作为直接操作的技术人员也具有责任,因此于2019年9月,以张三、李四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对二人立案并依法。


办案过程

本案当事人张三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存在异议,认为自己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办案过程中,周娜律师查阅卷宗,并与承办人就案件存在的问题多次进行沟通,提出自己对案件的看法和观点,并递交了相应的辩护意见。


辩护思路

辩护人的辩护意见认为:

(一)从事实方面来看,本案被告人张三身为A公司技术总监,不对技术人员代码错误负直接责任。

将公民个人身份证信息缓存至系统日志的行为是一种纯技术行为,本案中所涉技术代码是两个公司对接端口之后产生的系统冗余,无论是张三还是李四对此都没有控制意识。李四作为这种技术行为的直接负责人,只要代码运行正常就是完成了工作任务。张三作为李四的上级负责人,其全部职责在确认李四代码可以流畅、符合目的运行后业已结束,不能要求其主动发现、删除不影响运行结果的代码冗余。此外,张三所在的公司及张三、李四均未因该行为获利。本案中,作为技术人员的张三、李四,对代码可能存在的法律问题无认识可能,理应由风控部门与技术部门对接告知代码运行过程中的某些行为可能会造成非法后果,不应将可以正常运行的代码造成的风险责任归咎于技术人员。

(二)从主观方面来看,张三没有犯罪的故意。

本案涉及的代码是由上游公司编写的,张三所在的公司是为了实现工作的配合,从上游公司获取源代码的行为无可厚非。李四在能够正常运行程序的情况下,照搬上游公司的代码最终导致涉案身份证照片的缓存。这种后果的出现是由上游公司编写的代码产生的,不能要求下游公司的程序人员对上游公司的可能违法行为有足够认识,因此实际上,造成下游公司错误缓存公民身份证照片的责任应由上游公司承担。

在缺乏专业法律背景的情况下,身为专业技术人员的张三仅会从普通公民的角度思考问题,用朴素的利益观审查代码程序。既然从上游公司获取的代码能够正常运行,即使这些代码中出现了多余的冗余的信息,下游公司的技术人员张三也不会主动维护上游公司的利益,为其删除多余的代码。本案中张三的行为情有可原,不能因此就认定其具有非法储存信息的目的。此外,即使是系统自动获取了身份证照片,张三所在的公司也没有使用其信息获利,还因为这些代码多支出了大额费用。根据利益情况可以推定,张三所在的公司及其张三都没有主观犯罪的故意。

(三)不应对无主观目的公司的技术错误过早介入评价。

张三涉案行为发生在2016年,彼时《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尚未出台,两高《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也未出台,当时适用的规定应为《依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人大11-30决定】》。张三在被调查时才发现自己公司有储存身份证照片的行为,而且张三公司的存储身份证照片的结果是由上游公司的代码造成的。对上游公司有意售卖个人信息的行为应当予以严厉打击,但是对于张三所在的下游公司无意识储存的行为应当先通过行政处罚予以规制。越过行政处罚直接进入到刑事处罚的范围之中,明显有违刑法的谦抑性原则。并且在上述法律正式施行之后,张三所在的公司已经修改了相关代码。按照刑法不溯及既往的原则,行为人实施的行为应当按照当时的法律予以处理。张三的行为在2016年不构成犯罪,因此不能按照侵犯个人信息罪予以认定。

张三所在的公司在2017年发现代码错误冗余造成额外获取十二万余条公民个人身份证照片信息之后,并非为获利,而是依据《反洗钱法》等相关规定继续将涉案信息保存在系统日志中而没有立刻删除。张三及所在公司对涉案信息的存在并无利用意识。

(四)本案日志缓存照片的行为并不是非法获取

本案张三所在的公司向上游公司对接的时候,已经获得了公民对其身份证进行调查核实的授权,其调取身份资料是完整调取,身份证是一个整体,获得身份证信息的时候张三所在的公司已经被允许查看身份证照片,在获取时是合法获取,而获取之后的缓存在日志的行为也并非有意识操控的结果,是因技术失误造成。该行为并非非法获取,故张三不能成立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综上,本案行为无犯罪主观故意、无犯罪客观方面行为、无受损害的犯罪客体。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行为的事实虽在张三所在的公司发生,但是由于上游公司违法代码所产生的延续作用,张三不应对此负责,不能认定其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办案结果

根据周娜律师提出的辩护意见,公安机关在取保候审期限一年到期时,为张三解除取保候审措施。


办案心得

在对当事人进行辩护的时候,可以从法律施行的时间以及行为人本身的主客观方面综合考虑为其寻找辩护的突破口。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本身要求故意的主观心理,但是在实践中出现很多由于过失产生的无意识存储他人信息的行为。此种行为在认定上存在一定的争议,行为人是否做到了注意义务或者是不作为,会对案件定性产生重要影响。此外还要考虑刑法的溯及力问题,如本案中张三的行为发生在2016年,在案发时张三已经修改了相关代码。根据从旧兼从轻的观点,张三的行为应当按照行为时的法律予以认定,因此亦不应认定张三构成犯罪。


十、广州企业法律顾问私人资深法律顾问咨询请法律顾问要多少钱?

根据公司要求的不同,法律顾问可能是多人组成的法务部门了,也可能是个人形式的法务专员,或者是将公司的法律相关事务外包给律师事务所或法律咨询公司的外部法务。

对创业企业或小微企业来说,组建法务部门或招聘法务专员成本相对较高,无法保证相关人员的法学素养。如果委托律师事务所做法律顾问费用相对较高,且无法保证律师事务所可以全面覆盖公司需要的所有法律需求。

所以在这种情况下,选择互联网的法律咨询公司是一个性价比最优的选择,比如律包子,费用只有传统的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的1/5~1/6,同时通过互联网法律服务的模式整合了四五十名专业律师,基本涵盖了企业的方方面面。希望对您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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