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护工在春节期间是否有一天付三倍工资的说法在法律上有明确规定
护工在春节期间是不是有三倍工资,这个不会针对某个具体工作来说的。
工资基数计算方法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21.75(天)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法定节假日工资计算
法定节假日小时加班工资=加班工资基数÷21.75÷8×小时数×300%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二、三款规定: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休息日加班工资
休息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基数÷21.75×天数×200%
正常的标准工时制和计件工时情况下,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
划重点: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工作日赶上周休息日,算正常上班;在法定节假日工作的,单位应支付其不低于劳动合同确定的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300%的加班工资。
公司无权自主决定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需要经过劳动保障部门批准。
延长工作时间加班
延时加班工资=加班工资基数÷21.75÷8×小时数×150%
《劳动法》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安排劳动者延长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
病假的工资计算
病假工资≥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十九条: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事假的工资计算
事假工资按照当按月薪÷月计薪天数21.75扣除工资
《关于试行企业单位工人职员在加班加点、事假、病假和停工期间工资待遇几项规定的通知》(59中劳薪字67号)第二条第1款规定:员工事假期间,一律不发给工资。实行月薪制的,应当按月薪÷月计薪天数21.75扣除工资。
经济补偿计算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生育津贴计算
生育津贴=用人单位月人均缴费基数÷30天×产假天数
生育津贴即为产假工资,生育津贴高于本人产假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不得克扣;生育津贴低于本人产假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这要看护工和雇主是什么关系,通常护工和雇主是劳务关系,劳务关系不受劳动法调整,不存在三倍工资的问题。如果你和具体支付待遇的一方是劳动关系,那么春节应当支付三倍工资。
护工和雇主属于雇佣关系而不是劳动关系,不受《劳动法》调整,自然不受《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的的约束。
在春节以及其他法定节假日期间是否应得到三倍的工资。应事先与雇主协商处理。事前未约定,事后无法主张,也不可能通过法律程序解决。
劳动法明确规定了法定节假日是一天付三倍工资的 但是单位一般情况下是不给的
二、护工发票怎么开
法律分析:个人是不可以开发票的,可以去地方税务局代开。具体的步骤为:到主管国税局办税服务大厅领取并填写《申请表》一份二、纳税人需要提供资料:
1.需出示的资料。申请人的合法身份证件。
2.需报送的资料。付款方对所购物品品名、单价、金额等出具的书面确认证明,或购销合同。没有户口的限制,税率总和大约为8%。《增值税专用发票规定》第四条专用发票由基本联次或者基本联次附加其他联次构成,基本联次为三联:发票联、抵扣联和记账联。发票联,作为购买方核算采购成本和增值税进项税额的记账凭证;抵扣联,作为购买方报送主管税务机关认证和留存备查的凭证;记账联,作为销售方核算销售收入和增值税销项税额的记账凭证。其他联次用途,由一般纳税人自行确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一条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不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非居民个人。非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纳税年度,自公历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三、深圳市中家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的师资力量
姓名:王红
职务:校长 专业:教育管理、妇幼医师。毕业于北京师范大学。妇幼医师、育婴师技师、企业培训技师、职业指导师技师、高级催乳师、国家家政考评员。主编出版《育婴师上岗手册》、《月嫂上岗手册》《家庭早育师上岗手册》《催乳师上岗手册》等9本专业书籍被指定为“全国家庭服务业标准划就业培训教材”从家政行业12年,先后赴香港、台湾、菲律宾、新加坡、等地学习家政、早期教育知识。2009年开始担任中国保姆大学校长至今。
姓名:汪卿琦
职务:副校长 专业;健康学高级营养师;高级中式烹饪师;高级中式面点师主编《儿童营养师手册》《家庭营养师手册》等书籍善长儿童营养与生长发育营养与机体代谢,营养行业知名人士。
姓名:谭琴
部门:教务处
职务:育婴师班班主任 专业:中医医学专业具有中医医士、美容技师、高级营养师、星级月嫂等专业技能资历。现就职于中家家政学校担任传授早教及育婴相关知识的老师,曾荣获过多次优秀家政服务奖。
姓名:丁红梅
部门:招生办
职务:茶艺老师 专业:涉外家政管理育婴师、茶艺师、参与《家政学》、《家政管理学》、《家庭社会学》、《家庭伦理学》、《儿童创造力开发与游戏》、《家庭建设大全》、《育婴师上岗手册》、《月嫂上岗手册》、《家庭早育师上岗手册》等编著。现担任深圳市中家职业技能培训学校育婴师、茶艺教师职务。
姓名:薛焕兰
部门:教务处
职务:催乳培训师 专业:临床医学、高级月嫂、高级催乳师、高级护理师。现在担任中家家政学校担任催乳师、老人护理、月嫂的培训老师。
姓名:张丽
部门:教务处
职务:月嫂班班主任 专业:家政服务专业、高级育婴师、高级母婴护理师、高级家政服务员、深圳市优秀教师、国家家政考评员、广东省家政服务技术能手等荣誉称号。家庭服务行业先进工作者,广东省家庭服务业职业技能大赛中荣获一等奖。
姓名 何春华
部门:教务处
职务:护工教师 专业 西医士、高级家政服务员、家政考评员、月嫂培训师参与编写家政专业书籍《护工》。担任中家职业技能培训学校老人护理老师。
姓名:张石宝
部门:教务处
职务:教务处主任 专业:学前教育专业(毕业于湖北省华中师范大学)中国学前教育学会会员,幼儿园高级教师。从事幼儿园园长21年,个人资料被收入《中国教育人才库》。现任中家职业技能学校教务处主任。
姓名:胡海芬
部门:教务处
职务:育婴师老师 专业: 学前教育2010年被评为福田区评选为优秀幼儿教师。
姓名:杨秋珍
部门:教务处
职务:月嫂营养 专业:中国文学/从事营养工作15年,高级营养师,月嫂班“月子餐营养”老师。
姓名:程爱枝
部门:招生办
姓名:高淑明
职务:办公室主任 学历:中专
专业:企业管理
姓名:徐芳
部门:教务处
职务:家政老师 学历:大专
专业:酒店服务 、毕业于武汉航海职业技术学院
2004年:获得客房教练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