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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评估后折旧如何提?

来源:www.jobdf.com  时间:2023-09-19 15:51   点击:152  编辑:admin   手机版

一、固定资产评估后折旧如何提?

根据我国会计计量应采取历史成本的原则,在不改变固定资产所属权限的情况下进行的评估增值,不得改变其帐面价值,也就不涉及折旧年限变化和新增净值如何计提折旧的问题了。

如果你的评估是用于固定资产投资,改变了其权属,则被投资企业用评估后的净值入账,按同类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乘以成新率作为这部分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进行折旧。

二、评估后的固定资产如何入帐?

固定资产评估入账,其会计分录简单的写一下就是这样的:

借:固定资产清理 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 借:管理费用(制造费用、其他业务支出等)

贷:累计折旧

三、固定资产评估后如何做账务处理?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各项财产物资应当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价。按照历史成本记账的会计原则,企业在持续经营的情况下,一般不能对企业资产进行评估调账,否则,由于计量基础的不一致,不同会计期间产生的利润将没有可比性,容易误导投资者、债权人及其他报表使用者,从而影响他们的决策。除根据国家规定对固定资产价值重新估价外,一般不能按评估确认的价值调整资产的账面价值。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交易行为的增多,资产评估事项也越来越多,企业在进行公司制改制、购买股权、企业兼并、资产置换、以非现金资产抵债、以非现金资产投资、债转股、企业清算、增资扩股、将资产抵押、质押或担保、公司制企业变更、法人股拍卖等往往都需要进行资产评估,但国家规定的可以调整账面价值的事项仅限于下列两种情况:

  一是国有企业按照《公司法》规定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规定,应对企业的资产进行评估,并按资产评估确认的价值调整企业相应资产的原账面价值;二是企业兼并,也就是购买其他企业的全部股权时,如果被购买企业保留法人资格,则被购买企业应当按照评估确认的价值调整有关资产的账面价值,如果被购买企业丧失法人资格,购买企业应当按照被购买企业各项资产评估后的价值入账。

  这两种情况之所以可以调账是因为改组后的企业和被兼并但保留法人资格的企业均发生了实质性的变化,相当于一个新企业的开始;而整体兼并不再保留法人资格的企业相当于兼并企业买进了被兼并企业的净资产,应当按被兼并企业各项资产的公允价值入账。

  借:固定资产(增值部分)

  贷:资本公积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按适用税率)

四、固定资产评估值怎样入账?

固定资产评估入账,其会计分录简单的写一下就是这样的:

借:固定资产清理

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

借:管理费用(制造费用、其他业务支出等)

贷:累计折旧

五、请问固定资产评估增值的账务如何处理?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各项财产物资应当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价。按照历史成本记账的会计原则,企业在持续经营的情况下,一般不能对企业资产进行评估调账,否则,由于计量基础的不一致,不同会计期间产生的利润将没有可比性,容易误导投资者、债权人及其他报表使用者,从而影响他们的决策。除根据国家规定对固定资产价值重新估价外,一般不能按评估确认的价值调整资产的账面价值。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交易行为的增多,资产评估事项也越来越多,企业在进行公司制改制、购买股权、企业兼并、资产置换、以非现金资产抵债、以非现金资产投资、债转股、企业清算、增资扩股、将资产抵押、质押或担保、公司制企业变更、法人股拍卖等往往都需要进行资产评估,但国家规定的可以调整账面价值的事项仅限于下列两种情况:  一是国有企业按照《公司法》规定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规定,应对企业的资产进行评估,并按资产评估确认的价值调整企业相应资产的原账面价值;二是企业兼并,也就是购买其他企业的全部股权时,如果被购买企业保留法人资格,则被购买企业应当按照评估确认的价值调整有关资产的账面价值,如果被购买企业丧失法人资格,购买企业应当按照被购买企业各项资产评估后的价值入账。  这两种情况之所以可以调账是因为改组后的企业和被兼并但保留法人资格的企业均发生了实质性的变化,相当于一个新企业的开始;而整体兼并不再保留法人资格的企业相当于兼并企业买进了被兼并企业的净资产,应当按被兼并企业各项资产的公允价值入账。  借:固定资产(增值部分)  贷:资本公积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按适用税率)

六、固定资产评估报告可以入账吗?

固定资产是否可以按评估值入账。新买固定资产没开发票,可以通过以下四种办法进行账务处理:

1、是做资产盘盈 ;

2、是找公司开发票给点 ;

3、找资产评估公司进行评估,通过暂估报告进行处理;

4、通过购买的合同进行处理。  很多时候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建账,其存货及固定资产多数情况下可能没有发票。可以根据实际盘点后编制的盘点表入账。  但在以后期间由于这些存货形成的主营业务成本,固定资产折旧形成的成本费用税务多不认可,在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应作纳税调整。如果固定资产是初始时由股东投入的,找到当时的评估报告也可算是一个佐证,可同税务进行沟通,在所得税汇算清缴时不作纳税调整。

七、评估后的固定资产怎样入账?

1、没有取得正式发票的固定资产,可以按照收据入账。

2、如果进行评估:

(1)评估增值部分,计入“资本公积”科目。

(2)评估减值部分,计入“营业外支出”科目。

3、新建成的企业,用固定资产做投资的,评估价值入账,会计分录为:

借:固定资产

贷:实收资本

4、固定资产评估价值大于注册资本的部分记入资本公积,会计分录为:

借:固定资产

贷:资本公积

扩展资料:

固定资产处置,包括固定资产的出售、转让、报废和毁损、对外投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等。

一、固定资产终止确认的条件

固定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予以终止确认:

八、已提满折旧的固定资产评估增值后如何计提折旧?

已提满折旧的固定资产评估增值后也是不需要计提折旧的,评估增值一般是不调整原固定资产原值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企业应当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但是‚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和单独计价入账的土地除外.  《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一条规定‚已足额提取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不得计算折旧扣除.  根据上述规定‚会计及税法均明确规定‚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不再计提折旧.  提示:《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三款规定‚企业持有各项资产期间资产增值或者减值‚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确认损益外‚不得调整该资产的计税基础.

九、评估入账固定资产允许计提折旧吗?

评估入账固定资产允许计提折旧。改制后的企业在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时,可以按照固定资产原账面原值计提,也可以按照评估确认的固定资产原值计提,具体应按以下规定分别处理:

1、按照评估调账后的固定资产的原值计提折旧企业改组为股份有限公司,如改制后拟按评估调账后的固定资产的原值计提折旧并计入成本费用,在按评估确认的固定资产价值调整固定资产账面价值时,应将按规定评估增值未来应交的所得税记入“递延税款”科目的贷方,固定资产评估增值扣除未来应交的所得税后的差额,记入“资本公积”科目。

在计提折旧时,或按规定的期限结转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时,其应交的所得税,借记“递延税款”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科目。

2、固定资产的原账面原值计提折旧企业改组为股份有限公司时,如果公司只按照固定资产的原账面原值计提的折旧部分计入成本费用的,则评估增值部分不需要计算未来应交的所得税,公司应将评估增值部分全部计入资本公积。在计提折旧时,公司应按固定资产原账面原值计提的折旧,借记有关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同时,按评估增值后的固定资产原值计提的折旧与按原账面原值计提的折旧之间的差额,或按规定的期限(不超过10年)平均转销的金额,借记“资本公积”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二、计提折旧简介:计提折旧是公司财务处理时,预先计入某些已经发生、但是未实际支付的折旧费用。

计提折旧时需要区分会计期间和折旧期间,这两者所指的期间不一定相同。三、计提折旧原则:

1、当月新增固定资产当月不计提折旧,下月开始计提折旧;当月减少固定资产当月照提折旧,下月开始不计提。

2、无形资产与固定资产恰恰相反,当月增加的无形资产,当月开始摊销;当月减少的无形资产,当月不再摊销。1、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时间超过12个月的,价值达到一定标准的非货币性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

2、固定资产是企业的劳动手段,也是企业赖以生产经营的主要资产。

从会计的角度划分,固定资产一般被分为生产用固定资产、非生产用固定资产、租出固定资产、未使用固定资产、不需用固定资产、融资租赁固定资产、接受捐赠固定资产等。

十、请问固定资产评估增值能否计入利润?

要看这家公司主要经营的是什么。

如果是房地产公司,那他们的固定资产 带来的增值就是他们的利润。反之,则 不计入本年的利润!应该计入“资本公积” 仅供参考!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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