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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质量工程师条件?

来源:www.jobdf.com  时间:2023-09-13 09:02   点击:293  编辑:admin   手机版

一、考质量工程师条件?

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的适用对象为在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中从事质量专业工作及相关工作的人员。

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按照原人事部、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和〈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2000〕123号)有关规定执行。

(一)参加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质量工作的方针、政策,遵守有关质量工作法律法规,热爱质量专业工作,恪守职业道德。

(二)参加质量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一条所列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中专以上学历。

(三)参加质量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一条所列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5年;

2. 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4年;

3. 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2年;

4. 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1年;

5. 取得博士学位;

6. 《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发布前(2000年12月22日),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5年。

(四)对在《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发布前(2000年12月22日),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工程系列助理工程师、工程师职务的质量专业人员,分别只参加《质量专业基础理论与实务》(初级)或《质量专业理论与实务》(中级)一个科目的考试,考试合格者即可取得质量专业相应级别的资格证书。

根据原人事部办公厅《关于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安排和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45号)、原人事部《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和原人事部、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关于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78号)规定,应届本科毕业生及符合质量专业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均可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报名参加考试,各地在组织报名过程中要严格审核报考条件。

二、质量工程师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

报考初级质量工程师:必须具备中专以上(含中专)学历(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持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

报考中级质量工程师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5年;

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4年;

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2年;

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1年;

取得博士学位;

《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暂行规定》(自2001年1月1日起实施)发布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5年。

三、土建质量工程师报考条件?

报考质量工程师主要的条件是:

1、学历大专及以上;

2、3-5年的质量工作经验。前者的凭证为学历,后者只要在你现在就职的公司开一个证明,盖上公章就可以了。

四、中级质量工程师报考条件?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4年;

 质量工程师考试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6)《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暂行规定》(下称“暂行规定”,自2001年1月1日起实施)发布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5年。 职业资格考试一般条件限制比较多,国家职业培训考试相对会灵活一点,你看下自己满足这些条件吗,祝你好运。

五、高级质量工程师报考条件?

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的适用对象为在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中从事质量专业工作及相关工作的人。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质量专业中级资格考试: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4年;

3、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6、2002年12月22日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5年。

六、qa质量工程师报考条件?

一)参加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质量工作的方针、政策,遵守有关质量工作法律法规,热爱质量专业工作,恪守职业道德。

(二)参加质量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一条所列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中专以上学历。

(三)参加质量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一条所列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5年;

2. 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4年;

3. 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2年;

4. 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1年;

5. 取得博士学位;

6. 《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发布前(2000年12月22日),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5年。

(四)对在《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发布前(2000年12月22日),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工程系列助理工程师、工程师职务的质量专业人员,分别只参加《质量专业基础理论与实务》(初级)或《质量专业理论与实务》(中级)一个科目的考试,考试合格者即可取得质量专业相应级别的资格证书。

根据原人事部办公厅《关于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安排和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45号)、原人事部《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和原人事部、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关于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78号)规定,应届本科毕业生及符合质量专业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均可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报名参加考试,各地在组织报名过程中要严格审核报考条件。

七、注册质量工程师报考条件?

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的适用对象为在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中从事质量专业工作及相关工作的人员。

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按照原人事部、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和〈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2000〕123号)有关规定执行。

(一)参加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质量工作的方针、政策,遵守有关质量工作法律法规,热爱质量专业工作,恪守职业道德。

(二)参加质量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一条所列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中专以上学历。

(三)参加质量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一条所列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5年;

2. 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4年;

3. 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2年;

4. 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1年;

5. 取得博士学位;

6. 《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发布前(2000年12月22日),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5年。

(四)对在《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发布前(2000年12月22日),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工程系列助理工程师、工程师职务的质量专业人员,分别只参加《质量专业基础理论与实务》(初级)或《质量专业理论与实务》(中级)一个科目的考试,考试合格者即可取得质量专业相应级别的资格证书。

八、质量工程师具备哪些条件?

答:质量工程师具备下列条件: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6、在2000年底以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5年。

九、考取质量工程师需要什么条件?

一、初级

(一)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质量工作的方针、政策,遵守有关质量工作法律法规,热爱质量专业工作,恪守职业道德。

(二)必须具备中专以上学历。

(三)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关于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安排和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45号)文件要求,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在报名参加本年度质量专业初级资格考试时,须持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按规定程序进行报名。

二、中级

(一)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质量工作的方针、政策,遵守有关质量工作法律法规,热爱质量专业工作,恪守职业道德。

(二)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6、在2000年底以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5年。

三、部分科目免试

在2000年底以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工程系列助理工程师、工程师职务的质量专业人员,只参加“质量专业基础理论与实务”(初级)或“质量专业理论与实务”(中级)一个科目的考试。

十、质量工程师认证需要什么条件?

评定质量工程师需要满足以下要求:;

(1)进行产品质量、质量管理体系及系统可靠性设计、研究和控制;

(2)组织实施质量监督检查;

(3)进行质量的检查、检验、分析、鉴定、咨询;

(4)进行产品认证、生产许可证、体系认证、审核员和评审员注册、质量检验机构和实验室考核等合格评定管理;

(5)调节质量纠纷,组织对重大质量事故调查分析;

(6)研究开发检验技术、检验方法、检验仪器设备;

(7)制定质量技术法规并监督实施;

(8)设计、实施、改进、评价质量与可靠性信息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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