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子维修该找谁,物业有没有责任?
主要看你房屋自完工交付使用到现在的使用时间,一般规定房屋的防水有5年的保修期,如在期限内可以找你家房屋的开发商进行维修;如超过年限,须有物业来维修。 建设部2001年6月1日起施行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明确要求开发商对购房者承诺的保修期应当从房屋交付之日起算。也就是说,即使开发商在销售房屋时,该房屋已竣工多年且过了施工方承诺的保修期限,开发商也应该按照其与购房人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所载明的保修期,从房屋交付给购房人之日起算保修期。在这保修期内,房屋出了质量问题,开发商应当免费维。扩展资料: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保修责任。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就保修范围、保修期限、保修责任等内容做出约定。保修期从交付之日起计算。商品住宅的保修期限不得低于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向建设单位出具的质量保修书约定保修期的存续期;存续期少于《规定》中确定的最低保修期限的,保修期不得低于《规定》中确定的最低保修期限。非住宅商品房的保修期限不得低于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向建设单位出具的质量保修书约定保修期的存续期。在保修期限内发生的属于保修范围的质量问题,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坏,房地产开发企业不承担责任。第三十四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前按项目委托具有房产测绘资格的单位实施测绘,测绘成果报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用于房屋权属登记。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将需要由其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买受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第三十五条 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二、飘窗漏水物业有责任维修吗?
这些问题应该属于房屋质量问题,物业只负责沟通协调的作用,不具备维修的责任和能力,正常维修途径:
1、如果在质保期内可以通过物业向开发商呈报,开发商再联系维保单位进行维修。(门窗质保2年)
2、物业直接联系维保单位进行维修。
3、如果在质保期外,物业没有责任和能力去解决业主室内的房屋质量问题,物业只对园区内公共区域的设备设施进行维修、维护。
4、就解决问题本身而言可以与物业进行沟通、协商解决。
三、物业的电工有上门维修责任吗?
不负责,物业电工通常负责公共区域的电力设备维护和维修,例如楼道照明、电梯、门禁系统等,而不负责业主室内的电路维修。如果业主需要室内电路维修,可以联系物业公司或者自行寻找专业的电工进行维修。需要注意的是,在进行电路维修时,一定要确保安全,遵循相关的电气安全规范,避免发生电气事故或者损坏设备等情况。
四、厨房下水管渗漏物业负有维修责任吗?
没有责任。物业负责公共部位的维修,比如自来水负责计量水表的前面,电表的前面,供热管路进户之前。进入住户的电路、管路都是自己负责。当然物业服务可以帮你维修,但是有偿服务,不是必须,不是责任。但是有高价收费的物业公司有责任与义务,但需要有双方认可的协议或合同,物业费也是相当的高,每月每平米在7元以上。
五、中空玻璃进气了物业有责任维修吗?
在保修期内由房屋的开发商和建筑商来负责维修,过了保修期就要住户自己承担了,当然也可以找物业,物业维修是要收费的。
六、物业对接开发商之间的维修责任划分?
这个责任划分我们有交房中的啊,明确责任书也就是一种啊告知书,我们从有关条款中可以了解到哪些是物业负责,哪些是开发商负责,当然作为业主在交房过后发现问题,首先啊是要找物业的,要通过物业,这是我们最基本的一个责任划分,比如说房屋的总体结构通常是5年的维修保质期,在此期间出现问题,我们当然要找物业和开发商进行免费维修
七、虚假申领物业维修基金有什么法律责任?
根据住建部、财政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37、38条规定处罚。物业服务企业挪用专项维修资金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追回挪用的专项维修资金,没收违法所得,处以挪用金额2倍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物业企业资质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自己负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挪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由上一级政府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对直接责任人依法给予处分,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小区物业对屋内设施有没有维修责任?
屋内设施分公共设备和业主自用设备公共设备由物业负责维修,主要是上下水主管道(上水管水表前部分,含水表;下水管道主要是垂直立管)。业主自用部分物业不负责维修。包括上水管水表后端的管线、下水主管立管以外的部分等,都属于业主自行维修范围。
九、物业公司与业主的维修责任如何划分?
业主作为物业的所有权,应该对自己所拥有的房产承担维修养护责任。因此,房屋的室内部分,也就是户门以内的部位和设备,包括水、电、气、户表以内的管线和自用阳台,都由业主负责维修。
房屋的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包括房屋的外墙面、通道、楼梯间、屋面、上下水管道、公用水箱、电梯、加压水泵、机电设备、公用天线和消防设施等房屋主体共用设施,由物业管理组织定期养护和维修。
住宅小区内的水、电、煤气、通等管线的维修养护,由有关供水、供电、供气以及通单位负责,维修养护费由业务单位支付。
但是物业管理与有关业务单位有特别约定的,按照双方的约定来确定维修责任。
房主可以自行维修养护房屋的自用部分和自用设备,也可以委托物业或专业维修人员来维修养护,但是需要承担一定的费用。
由于业主拒不执行维修责任,从而导致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已经或者可能危害相邻房屋安全以及公共安全,造成报失的,业主应当赔偿损失。
另外,人为造成小区公用设施损坏的,由损坏者负责修复。造成损失的,应当赡羹授失。中物教育关于物业管理的职责,都有系统课程参考。
十、物业长期不维修外墙是否承担责任?
如果你确实是住在小区里面,假如外墙上出现了一些质量上的问题,并不是因为人为所导致的,那小区的物业公司是一定有责任的啦,而且我们不可能去找其他人来维修,只能去找物业公司来解决,所以他们也就变成了唯一的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