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枣庄英才教育培训机构法人?
赵娟娟
枣庄市英材教育培训学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04月28日,注册地位于枣庄市市中区文化中路铭轩大厦三楼303室,法定代表人为赵娟娟。
二、滕州经济为何强于枣庄其他地区?
前18年在滕州,后来跟随家人搬到枣庄新城的斗胆毛遂自荐 作答下:
首先,类似的问题在讨论区应该精华不少,可以翻阅,就不引用了;
“为何滕州GDP还是足以占枣庄一半?”很显然,国民生产总值在普通城市背景下,人口是一个很重要的因素;滕州占据了枣庄人口的半壁江山。
并且也的确有类似 “联泓新材料”这样的上市企业,“中国中小机床之都”“中国马铃薯之都”,单单几个称号的申报也能看出侧重点;
“土地经济”大环境下,山东房价第一县的称号个人感觉不好,虽说也是经济的驱动力;
但是在人均GDP方面,排除枣庄高新区这样 为了人均而人均 的功能区划设置,滕州市的人均GDP和薛城区近两年不相上下;因此纵使“人多好办事”,也只是用人口拼出来的GDP,下一步发展需要重点有所突破了。
滕州相较枣庄其他五个区,独有的经济发展优势:人口 亲商爱商 人情味。
第一条反复提了,为什么近期滕州铆足劲建商业广场,频频拿下星巴克 海底捞 安德玛等一众“枣庄一店”消费品牌也可见一斑,下一个五年规划滕州市希望“100W城区居民”,对经济自然是极好的;相比于市中区 薛城区40W左右的城区人口,自然是发挥空间大一些;
第二条,枣庄自媒体“枣庄洞见”也亲口承认过滕州的经商环境,商业 市场是滕州市引以为傲的一方面;
第三条,师承济宁孔孟之乡 无论在红白事和亲戚里道一众事务中,滕州人的处理方式一向讲究圆滑、厚道、舒适;之前在高铁上遇到个从事土木行业的长辈生动形容道:“在滕州我听说你结婚,早早给你随份子 填香,你邀不邀请我、办不办场都可以;在枣庄五区,我就等着你邀我,邀请我了 我可以去 我才会给你随份子。”如此一来,如果客商及人才引进,想落户,也就新城的人口稀疏和资源配套能和滕州碰一碰了。
区位因素导致了滕州经济在枣庄一家独大。
政治因素很搞笑,枣庄虽然代管滕州市,但就是管理;政治因素整个枣庄肯定都是想发展新城,这个一点毛病没有。在枣庄一家独大,单看总GDP是一个方面,但有的人就喜欢看人均GDP,选择新城有一种“人少 精英”的优越感也未尝不可;在枣庄一家独大,本身枣庄连续几年GDP在山东倒数第一了,今年赛迪百强县滕州全国第35名,大可不必在意这一点。
多多交流,个人观点~
三、其他教育包括?
其他教育机构包括少年宫以及地方教研室、电化教育机构等。
少年宫是政府为纳税人提供青少年公共服务重要形式和场所,并必将逐渐发展成为政府统筹各类社会资源服务青少年的平台。
简单地说,少年宫是孩子们在闲暇时间学习人文、艺术和科学,认知朋友、家庭和社会,培养兴趣、爱好和情感,进行表演、游戏和锻炼,以及享受青少年相关公共服务的校外教育和活动场所,同时也是各地少先队组织管理、培训和开展活动的主要阵地。
四、教育培训与培训教育有什么不同?
1、从目的来看。学校的教育是增进知识和技能,尤其是以知识为主。培训是提升组织的绩效以及团队的竞争力。
2、从时间上来看。学校的教育是一个中长期的过程,而培训是短期为主的。
3、从内容上看。企业的内训都需要配合工作的需要,而且是基于工作的需要为出发点去做的这个事情,它一定是着重于实践。在学校都是基于基础知识的一个教育。
五、培训教育口诀?
1)国家加强了对教育的重视和干预,公立教育崛起
(2)初等义务教育的普遍实施
(3)教育的世俗化
(4)重视教育立法,以法治教
六、教育培训机构?
这个问题可以分4步来看,最重要的一点,培训机构都要经过教育局的认可,拿到办学许可证。
1、到所在地的教育局填写申请表,提供开办者的相关资质,学历学位证明等,经过审核批准,颁发许可证才能开办。
2、接着向工商行政部门申请营业执照进行法人登记(要提供验资证明、经营场所状况等等)。
3、然后去办理税务登记。
4、最后支付注册资金。当然如果暂时还没达到这些条件的话,可以尝试做在线教育,从成本来看,相对传统教育培训机构还是低很多,而且在线也有很多优势。
七、教育培训条例?
第一条 为了加强深圳市教育培训机构的管理,规范教育培训机构的办学,促进教育培训市场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成人教育管理条例》《深圳市学校安全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深圳市民办教育管理若干规定》等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指的教育培训机构是指经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的非营利性教育培训机构。
第三条 教育培训机构在取得办学许可证后,须依法到民政部门办理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到税务部门办理税务登记,设立财务账户,领取机构代码证,刻制公章,方可办学。区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在审批设立教育培训机构后告知市教育行政部门。
第四条 教育培训机构应当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税务登记证》等有关证件悬挂于办学场地明显位置,向社会公示。
第五条 教育培训机构应当成立董事会或理事会决策机构,成员由举办者、机构负责人、教职工代表等组成,人数不少于5人。其中三分之一以上的理事或者董事应当具有5年以上教育教学经验。理事长、理事或者董事长、董事名单报审批机关备案。董事会或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
第六条 教育培训机构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建立党群组织。
第七条 教育培训机构的每个培训项目应当配备与办学规模、办学层次相适应的专任教师。教育培训机构专任教师符合职称评审条件的,可向市教育行政部门申报。
第八条 教育培训机构招聘教职工应当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为教职工购买社会保险和安排年度体检,建立教师人事档案,面向青少年培训的还应当建立教师师德师风档案。
第九条 教育培训机构聘请科教文卫类外籍教师,应当持有外国专家管理部门审批签发的《聘请外国专家单位资格认可证书》,并符合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公安部门以及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第十条 教育培训机构应当确定安全管理负责人(安全主任),建立安全管理制度。面向青少年的培训机构,其安全责任人应当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的安全培训并依法取得相应证书。
教育培训机构开设食堂的,应当依法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提供住宿的,应当配备相应的住宿条件和宿舍管理人员,建立住宿管理制度,保障学生住宿安全。
第十一条 教育培训机构的办学场所装修的,应当依法办理消防安全合格证明、环保检测合格证明。
第十二条 面向青少年的教育培训机构,应当与学生监护人签订培训协议,建立与家长联系的制度,发现学生未按时到校学习或缺课的,应当将情况告知学生家长,并定期向家长告知学生学习情况。
第十三条 面向青少年的教育培训机构,不得以任何名义与中小学联合办学、办班,不得以各类培训成绩与义务教育入学为名进行虚假宣传,不得有上新课、赶进度等加重中小学生学习负担的培训行为。
教育培训机构违反前款规定的,由教育行政部门予以通报,并确定当年年检为“不合格”。
第十四条 教育培训机构应当建立教学管理制度,配备教学大纲和相应的教材。
第十五条 教育培训机构的收费项目及标准应当报教育行政部门和物价部门备案,并将收费项目及标准悬挂于收费处明显位置。
第十六条 教育培训机构应当每年度进行一次财务审计,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报告。审计结果由教育行政部门结合年检情况向社会公布。
第十七条 教育培训机构收取的费用主要用于教育教学活动和改善办学条件,不得抽逃或挪用,不得跨年度收费;收取生均年度学费在2万元以上的教育培训机构,每学期(每半年)应当将学费使用情况报教育行政部门。
第十八条 出资人在机构的办学结余中取得回报的比例,应当符合相关规定,并经过董事会或理事会决议,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第十九条 教育培训机构在接到退费申请或退费投诉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退费比例按《广东省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退费管理办法》执行。
第二十条 教育培训机构设立分教点的办学条件不得低于相应教育培训中心的条件,分教点设立前应当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分教点应当由机构全额出资,不得对外加盟、出租。
教育培训机构违反前款规定设立分教点的,当年年检结果确定为“不合格”。
第二十一条 教育培训机构根据《深圳市教育局行政许可实施办法》(深教〔2012〕337号),在取得区教育行政部门的办学许可一年后,申请跨区域办学的,应当向市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市教育行政部门受理申请后,应当征求区教育行政部门意见。经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跨区域办学的,区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及时注销原机构的办学资质。
第二十二条 教育培训机构与中、高等院校联办学历教育的,应当按规定经过国家、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并到相关的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第二十三条 教育培训机构的层次、举办者、出资人、开办资金、名称、法定代表人、办学场地、办学范围、理(董)事会成员等项目的变更,应当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核准,并到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手续。
第二十四条 教育培训机构不得超范围办学。
第二十五条 教育培训机构的招生简章和广告应当实事求是,不得夸大其教学效果和师资,并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第二十六条 教育培训机构应当在每年1至3月报送年检材料。未按时报送年检材料的,年检结果按“不合格”确定。
第二十七条 教育行政部门每年将教育培训机构上年度年检结果、当年新设立培训机构情况及分教点情况于年检结束后通过媒体或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告。
第二十八条 教育培训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参加教师节先进评选的,与公办学校及其工作人员享有同等待遇。
第二十九条 违反本规定相关规定的,由教育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计入年检结果;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办学许可证,取消其办学资格。
年检结果连续两年“不合格”的,依法吊销办学许可证。连续三年年检结果为“基本合格”的,第三年确定为“不合格”。
第三十条 本规定由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解释,自2014年1月1日起实行。
八、培训的其他称呼?
培训又称学习、进修、上课和探讨等等。培训分重点对象培训和普遍业务培训,目的都是为了提高业务能力,捉升自己发展空间,用专业知识不断武装自己,从而掌握更高水平。培训也是一种学习,如培训班、培训机构、上课。培训还分理沦知识培训和实践技能培训。
九、枣庄和济南哪个教育好?
济南教育要比枣庄好很多,不是一点半点的,综合教育各因素,山东教育实力如下排名:第一名烟台市,第二名青岛市,第三名济南市,第四名淄博市,第五名威海市,第六名潍坊市,第七名泰安市,第八名济宁市,第九名日照市,第十名聊城市,第十一名菏泽市,第十二名东营市,第十三名滨州市,第十四名枣庄市,第十五名德州市,第十六名临沂市。
济南第三位,枣庄第十四位,各位可以很清楚了!
十、好大夫教育比较其他医考培训机构怎么样?
相较于其他的医考培训机构,专业性要强一些,主要面对河南市场,面授是强项,也做了不少年头了。学习这种事情还是在于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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