稚子弄冰的衔的意思?
在这里指儿童晨起,从结成坚冰的铜盆里剜冰。
高校食堂管理办法
学校食堂管理办法
一、食品卫生管理制度
1.认真执行《食品卫生法》,制订单位日常卫生制度,有专人负责食品卫生管理工作。
2.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持有效“食品卫生许可证”,悬挂于明显处,并每年进行复验。
3.食品从业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须持有效的《预防性健康体检、卫生培训合格证》上岗,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4.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持有符合卫生要求且与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场所,布局合理。食品原料、成品仓库必须专用保持通风、干燥,货物隔墙离地分类堆放。
5.严禁生产加工销售“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定型包装食品,必须按规定标注出品名、厂名、生产日期、批号、配方、保存日期等,对生熟食品实行加工人员用具及存放实行“三分开”原则,并有明显的标志,严防交叉污染。
6.食品生产经营场所保持内外环境整洁,必须配备专用的有足够容量的密闭垃圾容器,阴沟畅通无污水,无蚊子苍蝇孕生地,有防蝇、防尘、防鼠措施,勤灭“四害”。
7.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餐具、工具、容器、管道和卫生间等地实行严格的消毒制度,必须配备有效的物理消毒设备(消毒柜、蒸汽等)和化学消毒药物(二氧化氯)。
二、食品采购员、仓库保管员卫生岗位制度
1.不得购进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的食品,不采购腐败、霉变、有异味、虫蛀等变质食品。
2.不采购来源不明的食品,粮、油、肉等大宗食品应在供应点统一采购,且必须索取三证(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食品检验合格证)备查,保管员有权拒绝变质食品和三无产品进库。
3.食品入库应有验收、登记制度,需储存的食品按入库的先后次序、生产日期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做到摆放整齐,挂牌存放,建立台账制度。
4.保管员负责仓库的日常卫生工作,使仓库清洁、干燥、通风、库房无蝇、无鼠、无蟑螂,严禁存放有毒物品。
三、员工卫生岗位制度
1.持有效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上岗,上岗时着清洁工作衣帽。
2.售货前双手用肥皂洗净,必要时应消毒双手,不留长指甲,工作期间严禁吸烟、随地吐痰等不良卫生习惯。销售无包装食品不得用手直接抓食物,货款要分开。
3.不销售过期、三无、变质及无卫生部门批准文号和标志的保健食品。
4.搞好店内外环境卫生,做好防蝇防尘工作,垃圾废物用加盖容器存放,及时清理。
5.盛装散装食品的容器、工具要及时清洗消毒。
四、面点间卫生标准
1.不得使用霉变、生虫、有异味的老面。
2.做面点的工具、容器、台案和机械等使用前后洗净消毒,保持清洁。
3.主食、糕点以销定产。含水分、奶油和带馅的糕点应放冰箱保存,防止霉变。
4.点心制作人员要穿戴干净的工作服、帽、围裙,操作前腰彻底洗手消毒。
五、餐具消毒方法、卫生标准
(一)物理消毒
1.热力消毒
第一去残渣:用抹布去残渣;第二用温碱水除油腻:水温45-50度;第三清水冲洗:流动水最好,防止脏水重复污染;第四高温消毒。
将洗净的器皿底朝上放进锅里煮沸3-5分钟。
将器皿放入蒸箱内,蒸汽温度80°以上蒸10-15分钟。已经消毒的餐具不能有油腻或水珠,不得用手或抹布擦拭,以免污染。
四道工序不能颠倒,否则达不到消毒效果。
2.红外线消毒
使用红外线消毒,温度120°,消毒时间15-20分钟。
3.洗碗机消毒
水温控制在85°,消毒时间40秒。
(二)化学消毒
一般使用氯制剂,消毒液配比为1:200,即一份药液,加200倍的水。
(三)紫外线消毒
1.紫外线消毒有一定的局限性,只能消毒物体表面。
2.每立方米一瓦,灯管与操作台距离一米。
3.消毒时间是:上班前30分钟,上班后30分钟。
六、餐具卫生标准
无油腻、无污染、无异味、无可溶性附着物。
七、炊具卫生标准
1.无锈、无油渍、无污染。
2.消毒方式:刀、菜墩用酒精消毒;盆盒用蒸汽消毒。
3.达到卫生检验标准。
4.生熟分开,并做有标记。
八、备餐间卫生标准
1.售饭窗口玻璃每天擦拭,玻璃要明亮。
2.售饭台、售饭卡机、保温箱等每餐售饭后打扫干净,无油渍污垢。
3.墙壁房顶要经常打扫,无尘无虫网。
4.售饭工具每餐后洗刷干净,用消毒液浸泡冲洗,放在统一的容器内,用干净的毛巾遮盖待用。
九、加工机具设备卫生标准
1.无锈、无油渍、无污垢。
2.用一次洗刷一次。
3.经常上油防锈。
4.用后盖上洁净的盖布。
十、冷荤间卫生标准
(一)冷荤制品必须做到“五专”,即:专人、专室、专用具、专消毒、专冷藏。
(二)冷荤冰箱只能存放直接入口的食品,不能存放饮料、啤酒及带包装的食品。
(三)洗消灵消毒剂的使用方法
1.生食瓜果蔬菜用1:200的消毒液浸泡3分钟后用净水冲刷干净或用3%的漂白粉溶液浸泡3分钟后冲刷干净即可。
2.用容器去残渣后用1:300的消毒液浸泡5分钟后洗净即可。
(四)刀、墩消毒方法
1.75%的.酒精配制方法:市售95%的酒精4份+蒸馏水1份。
2.菜刀使用前取酒精棉球点燃后将刀灼烧后方可使用;菜墩使用前取酒精倒在菜墩上燃烧后再使用。
(五)冷藏设备卫生
1.冰箱每周化霜清洗一至二次,并用1:200洗消灵消毒液全面擦洗消毒。
2.冰箱把手上必须捆上浸有消毒液或酒精的湿毛巾。
(六)紫外线消毒灯应悬挂在离工作台面1.5米的高度,消毒时间应在操作前、后30分钟内对室内空气和用具进行消毒。
(七)个人卫生
1.冷荤制售人员不准带病上岗,制售之前双手必须用酒精消毒。
2.非准荤制售人员不准进入冷荤间。
十一、餐厅卫生标准
1.餐厅地面、墙壁、门窗、灯具、空调机、桌椅等保持清洁整齐。做到用餐后案净、地洁、餐桌上调料容器、餐巾纸盒保持清洁,定期消毒;酱油、醋每日更换。
2.餐巾、餐纸消毒后在专用台折叠,工作人员操作前双手洗净消毒;台布一餐一换;小毛巾一用一消毒。
3.吧台、咖啡厅不准出售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酒水。
4.服务员上菜要进行把关检查,不上质量不佳、品种不对、数量不合要求或含有杂质异味的食品。
十二、仓库卫生标准
1.仓库无蝇、无鼠、无蟑螂。
2.存放做到生、熟隔离;成品、半成品隔离;食品、杂物药品隔离;食品、天然冰隔离。
3.各种原材料要隔地离墙,上架加盖存放,存放地干燥、通风,周围保持清洁。
4.鲜进鲜出,不收发霉、变质、不洁的原辅料。
5.用具、容器保持干净。
十三、食品卫生“五。四”制
1.由原料到成品,实行“四不制度”,即:采购员不买腐烂变质的原料;保管员不收腐烂变质的原料;加工人员(厨师)不用腐烂变质的原料;营业员(服务员)不卖腐烂变质食品(零售单位不收腐烂变质的食品、不出售腐烂变质的食品、不用手直接拿食品、不用废纸物包装食品)。
2.成品存放实行“四隔离”:生与熟隔离;成品与半成品隔离;食品与杂物隔离;食品与天然冰隔离。
3.用具实行“四步骤”: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
4.环境卫生采取“四定”办法:定人、定物、定时间、定质量。划片包干负责。
5.个人卫生做到“四勤”: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被褥、勤换工作服。
十四、食堂处罚标准
食堂: 单位:元

检查项目
处罚标准
备注
台账
50-200
留样
50-200
餐厅卫生
50-200
操作间卫生
50-200
冰箱存放食品
50-200
采购物品索证
50-200
消毒设施
50-200
自制饮料(牛奶、豆浆)
50-200
腐烂变质产品
200-500
第一次检查发现处罚,再次发现停业整顿
禁用产品(色素、添加剂)
500
注:罚款三日内交后勤财务科,逾期加倍处罚,双休日顺延。
员工: 单位: 元
检查项目
处罚标准
备注
着装
未戴口罩
10-50
未戴手套
未佩戴健康证
未穿工作服
工作服不洁
佩戴首饰
未办健康证
100
上班抽烟
50-100
检查日期:
参检人:
被检查食堂负责人:
饮食服务中心
年 月 日


第二十三条 有条件的学校应当根据需要设置食堂,为学生和教职工提供服务。
学校自主经营的食堂应当坚持公益性原则,不以营利为目的。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不得对外承包或者委托经营。
引入社会力量承包或者委托经营学校食堂的,应当以招投标等方式公开选择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能承担食品安全责任、社会信誉良好的餐饮服务单位或者符合条件的餐饮管理单位。
学校应当与承包方或者受委托经营方依法签订合同,明确双方在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方面的权利和义务,承担管理责任,督促其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履行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责任。承包方或者受委托经营方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食品安全标准以及合同约定进行经营,对食品安全负责,并接受委托方的监督。
第二十四条 学校食堂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严格按照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经营项目进行经营,并在食堂显著位置悬挂或者摆放许可证。
第二十五条 学校食堂应当建立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状况自查制度。经营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学校食堂应当立即整改;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的,应当立即停止食品经营活动,并及时向所在地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教育部门报告。
第二十六条 学校食堂应当建立健全并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按照规定制定并执行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洗消毒、维修保养校验、原料采购至供餐全过程控制管理、餐具饮具清洗消毒、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十七条 学校食堂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制度。患有国家卫生健康委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从业人员应当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必要时应当进行临时健康检查。
学校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证明应当在学校食堂显著位置进行统一公示。
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应当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加工操作直接入口食品前应当洗手消毒,进入工作岗位前应当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
学校食堂从业人员不得有在食堂内吸烟等行为。
第二十八条 学校食堂应当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如实、准确、完整记录并保存食品进货查验等信息,保证食品可追溯。鼓励食堂采用信息化手段采集、留存食品经营信息。
第二十九条 学校食堂应当具有与所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供餐人数相适应的场所并保持环境整洁,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第三十条 学校食堂应当根据所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供餐人数,配备相应的设施设备,并配备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就餐区或者就餐区附近应当设置供用餐者清洗手部以及餐具、饮具的用水设施。
食品加工、贮存、陈列、转运等设施设备应当定期维护、清洗、消毒;保温设施及冷藏冷冻设施应当定期清洗、校验。
第三十一条 学校食堂应当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或者半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制售冷食类食品、生食类食品、裱花蛋糕、现榨果蔬汁等,应当按照有关要求设置专间或者专用操作区,专间应当在加工制作前进行消毒,并由专人加工操作。
一、学校食堂承包卫生管理制度
1、学校应建立主管校长负责制,并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卫生管理人员。管理人员应掌握必要的食品卫生和营养知识。
2、学校应建立健全食品卫生安全规章制度、培训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度,承包经营的必须把食品卫生安全作为承包合同的重要指标。
3、加工经营场所应当保持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孽生条件。
4、学校食堂应当相关的卫生管理条款应在用餐场所公示,接受用餐者的监督。
5、食堂应建立严格的安全保卫措施,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学校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防止投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学生用餐的卫生与安全。
6、经营者必须先取得卫生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否则不得从事餐饮经营活动。
7、餐饮业经营者必须依据《食品卫生法》有关规定,做好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培训工作。
8、应当定期检查维护食品加工、贮存、销售、陈列的各种防护设施、设备及其运送食品的工具。冷藏、冷冻及保温设施应当定期清洗、除臭,温度指示装置应当定期校验,确保正常运转和使用。
9、学校应当对学生加强饮食卫生教育,进行科学引导,劝阻学生不买街头无照(证)商贩出售的盒饭及食品,不食用来历不明的可疑食物。
10、学校应当建立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后,应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保护好现场,及时(1小时内)报教育主管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和所在地人民政府,积极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开展食物中毒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11、要建立学校食品卫生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食品卫生管理规定,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学生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的责任人,隐瞒实情不上报的学校和责任人,由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通报批评或行政处分。造成重大食物中毒事件,情节特别严重的,要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二、学校餐厅卫生管理制度
1、建立健全餐厅卫生清扫制度,坚持三定一保(定人、定物、定时间、保质量)。划清分工包干责任区,食堂外3米以内列为清洁区,保持干净并定期检查。
2、餐厅设防尘、防蝇、防鼠设施,消灭四害。
3、餐厅地面保持清洁(无水、无油迹、无尘土、无垃圾)。
4、餐厅桌面、椅子、传递食品的窗口应无油渍、灰尘等现象。
5、餐厅服务人员必须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
6、餐厅服务人员要经常保持仪表整洁、勤洗头、洗澡,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工作时间不得吸烟。
7、餐厅服务人员工作前后用肥皂及流动的清水洗手,外出办事须脱下工作服、帽。
8、餐厅服务人员必须佩带有效的健康证及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上岗。
9、餐厅服务人员患“五病”及出现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等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及时调离岗位。
三、学校食堂承包烹调加工卫生管理制度
1、食堂加工间最小使用面积不得小于8平方米。
2、墙壁应有1.5米以上的瓷砖或其他防水、防潮、可清洗的材料制成的墙裙;地面应防水、防滑、具有一定坡度。
3、烹调加工人员必须携带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
4、烹调加工人员必须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勤洗头、洗澡,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工作时间不得吸烟。个人物品不得带入烹调间。
5、烹制前,必须对烹制材料进行检查,不得加工出售感观异常或腐败变质等可能影响学生健康的食品。
6、熟制大块食品,中心温度不低于,食品烹调后至出售一般不超过2小时。剩余食品必须冷藏,且冷藏不超过24小时,在确认未变质情况下,经高温彻底加热后方可出售。
7、加工后的熟食品应当与半成品、原料分开存放。食品不得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8、所有待使用的容器、用具必须洗净消毒,放在指定的台案上,不得放置在地面。
9、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刀、案板、盆、框、抹布等,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及时洗净消毒。工作结束后,及时清理台面、地面,调料瓶加盖放置。
10、有“三防设施,废弃物弃置于污物桶内,污物桶加盖。
11、工作人员下班时,应检查各功能区域的卫生状况,负责人定期检查各岗位人员操作情况。
四、学校食堂承包餐饮具、用具清洗消毒制度
1、清洗餐饮具、用具时,应做到四池分开,并在水池的明显位置注明标识。
2、餐饮具、用具在清洗消毒过程中须做到一刮、二洗、三过清、四消毒、五保洁,不得减少任何环节。
3、清洗时,在水池里放入510/1000的洗涤剂,注入热水,将洗洁剂搅拌均匀,再将餐饮具、用具内的食物残渣和油污刮掉,放入水池浸泡510分钟后进行清洗,最后将餐具置于另一洗涤槽内用流动的清水冲洗干净。
4、洗净后,凡能用蒸煮消毒的餐具、用具、器皿等。均应进行消毒,煮沸、蒸汽消毒保持10分钟以上,红外线消毒控制温度在120保持10分钟以上。凡不能用蒸煮的塑料餐具,用具,器皿等,须用药物(一般为含氯消毒剂)浸泡进行消毒,消毒剂用量及作用时间按说明书。
5、消毒后的餐具置于餐具保洁柜中待用,已消毒的餐具要自然滤干或烘干,不能用毛巾、餐巾擦干,避免二次污染。
6、对每餐未使用的餐具,必须收回洗碗间用清水冲洗,进行消毒后,方可再用。
7、未经清洗消毒的餐饮具、用具不得使用。
8、洗碗间及消毒间必须保持整洁,卫生,明亮,不得存放有毒物品,有毒气体,污物,易爆物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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