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房服务员主要指为宾馆或酒店的客房提供清洁及为住户提供生活帮助的服务人员。其主要工作包括:清洁并检查客房、补充用品、为客人提供服务 、清洁用品使用及保养、检查客人遗留物及客房内贵重物品、确保工作区域的安全。
培训要求
培训期限
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晋级培训期限:初级不少于70标准学时;中级不少于80标准学时;高级不少于100标准学时。
培训教师
培训初级客房服务员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培训中、高级客房服务员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或本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同时具有2年以上的培训教学经验。
培训场地设备
教室、服务台(配备电脑)、标准客房(或模拟标准客房)以及相关教具及设备。
扩展资料:
职业等级
本职业共设三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职业环境
室内,常温。
职业能力特征
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能获取、理解外界信息,进行分析、判断并快速做出反应;有一定的计算能力;有良好的动作协调性,能迅速、准确、灵活地完成各项服务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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