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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护假多少天?

来源:www.jobdf.com  时间:2023-01-17 01:24   点击:199  编辑:admin   手机版

一、陪护假多少天?

每个地方的陪产假天数都是不一样,最少是7天,最长的大概可以放1个月,主要看每个地方的颁发的生育政策,例如,在浙江男方享受十五天护理假。陪产假包括星期六和星期天,这个天数指的是自然天数,非工作日。

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全国没有统一规定,一般都是各省市自己的地方性规定。

比如贵州省规定,职工是独生子女的,每年陪护假累计不超过15天;职工是非独生子女的,每年陪护假累计不超过7天。河南省规定,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其子女所在单位应当给予每年累计不少于20日的护理假。 内蒙古规定,赡养人为独生子女的,其所在单位应当给予每年累计二十日的陪护假。

二、那个甩掉赌王,拿到何鸿燊上亿分手费后嫁给前任的护工,现怎样了?

澳门也被称作东方蒙地卡罗,博彩业是其经济发展中的重要的一环。提到这个特殊的行业,也就自然而然地想起一个人,赌王何鸿觥Hツ5月,98岁的何老先生逝世,他生前与四位太太的一举一动都备受人们关注,去世后何家的百亿家产分割问题更是引得无数网友遐想。

事实上,豪门的斗争远比我们想象中的还要复杂,有时背地里斗得头破血流,人前还要维持大家族的脸面。起码从外人看来,何鸿龅乃姆刻窍啻Φ靡恢倍急冉先谇由纤撬17个子女,一大家子人也是热闹和睦。

殊不知,曾有一个女子差点成为赌王的五太太,她的出现还让其他几位太太出手阻挠,最后却突然与前任结婚,还带走了赌王上亿资产。这个女子名叫邓咏诗,是一个长相普通,没有显赫背景的护工,她是怎么与赌王结缘的呢?

2007年,何鸿鲆虿∽≡海昙痛罅吮揪蜕硖寤芡嘶现兀偌由喜∏檠现兀皇奔浠旧钗薹ㄗ岳恚踔辽喜匏夹枰慊ぁH峦裾浼矗推渌肝惶塘亢缶龆故俏耐跽乙桓鲎ㄒ档目椿ぃ谑撬炎约旱乃饺丝椿さ擞绞樯芰斯ァ

邓咏诗不过三十出头的年纪,但是工作经验很丰富,照顾人也是细致入微,这让生病中的何鸿龈械绞治屡H找勾绮讲焕氲呐惆槿帽揪头缌鞫嗲榈亩耐鹾芸於哉飧瞿昵崤硬撕酶校鲈阂院螅S忻教迮牡剿鱿疃贝诺擞绞小

两人的亲密举动让四太梁安琪提高了警惕,此时的何鸿鲆丫86岁,这时候如果横空出世一位“五太太”,不论是对她个人的利益还是整个家族的稳定都不是一件好事。梁安琪联合陈婉珍提出让何鸿龃峭说擞绞淙蛔焐洗鹩α耍还嗑盟降紫掠职训擞绞伊嘶乩础

眼看这个方法行不通,梁安琪又找到私家侦探对邓咏诗进行调查,最后终于在她的私生活上查出了纰漏。原来邓咏诗有一位分手已久的前任,但是两人近来交往密切疑似旧情复燃。梁安琪将得到的证据交给何鸿龊蟊疽晕饧戮痛肆私崃耍幌氲剿晕奶と缟饺幢坏擞绞痪洹靶置弥椤被饬恕

直到几个月后何鸿鲈俅尾〉梗退奶耪业交岚训擞绞铣隽思颐挪⑶易柚顾秃魏龅募妗U诹轿惶乖诩颇弊诺日煞虿『萌绾蜗蛩淮保忻教蹇浅隽说擞绞峄榈南惭叮吕烧撬那叭巍

两人的婚礼办得极其豪华,绝非普通人家能够承受的,有数据表明这场婚礼前后花费共几百万。这个消息一出,一波激起千层浪,又有不少报道指出早在与何鸿鼋煌痪茫擞绞途3鋈肷莩奁返辏阉酱蟠蟪鲆桓隹椿さ哪芰Ψ段А

还有媒体披露,何鸿鑫郝蛄撕眉复勒芗壑倒凇2恢赖擞绞遣皇强吹郊抑屑肝惶侄喂玻雷约杭奕牒烂盼尥谑窃谀玫胶么缶龆镁褪铡2还烂哦髟贡揪透丛樱銎舅蝗酥θ绻敛煌巳梦抟煊谝月鸦魇笆背樯硪膊皇桓雒髦堑难≡瘛

至于邓咏诗的丈夫苏炳龙,据说两人相识已经十余年,虽然不知道他们的突然复合与何鸿鲋溆形薰叵担饺嘶楹缶1慌牡绞附艨郏θ萏鹈郏绱丝蠢匆膊皇桓鲈猜慕峋帧

现在过的十分的好,爱情,金钱双丰收,她既有了钱,还遇到了那个爱她的人,生活十分美满

现在的生活过得很不错,没有外界的打扰,也还算是平静,而且有足够多的钱,不用像以前那么辛苦。

邓咏诗和他的前任苏炳龙,两人婚后经常被拍到十指紧扣,笑容甜蜜,可见应该是过上了安享晚年的幸福结局了。

这个护工在赌王生病的时候无微不至的照顾赌王,最后与赌王分手拿到了上亿元的分手费。之后与她的前任结婚了,两个人的婚礼非常的豪华,经常与自己的老公出席各种场合。两人总是十指紧扣,看上去非常的幸福,现在的生活的很温馨。

三、有人提议成立“拒绝插管CLB”拒绝临终时的一些过度医疗,你能接受吗?

我会接受这样的倡议。事实上我已经这样做了。我深信这样的操作就是濒死者心中不容亵渎的愿望。

之前我父亲我84岁时病重不治,在他还清醒的时候,他曾向我母亲交代:万一到了那一天,他已无可挽救,绝对不要给他插管,就让他走。可是真的到了那一天,医生来征求家属意见插管。母亲为难的找我商量,出于子女挽救父亲生命的本能考虑,我还是建议插管。

医生为父亲做插管操作,已经完全没有能力反抗的父亲只能圆睁双眼,以震惊的表情看着我们。那种眼神,永不能忘!

父亲是医生,1934年毕业于上海医学院。医生给他插管的时候,他虚弱的甚至连摇头点头动一根手指的能力都没有。完全的听人摆布。而插管的指令是我们下的。

至此以后,他就再也没有睁开眼。只有呼吸机乎达乎达千篇一律的声音,以及输液瓶无声的注入各种液体。心跳,一直维持在40跳/每分钟的状态下。他其实已经死了,但是一个心跳有呼吸的死人。逐渐的,输入的液体完全无法通过导尿管排泄出来,人开始浮肿起来。输入的液体全部渗出到皮下,皮肤开始肿得发亮。

实在看不下去了。终于,我们兄弟商量了一下,由哥哥上前关闭了呼吸机的电源,拧紧了输液管上的开关。等待着,等待着仪器的心跳归零。召唤医生前来,医生例行公事的带来了强心针,注射进毫无感觉的身体里。然后,宣布病人死亡。

按照父亲生前订立下的遗体捐赠协议。医生的遗体要交给医学院的学生做生理解剖,为培养医学院新人做最后的贡献。

自那时开始,我们就下定决心,再也不要在病人临终前无谓的插管。

后来母亲在98岁高龄上患病住院,在最后临终时刻,我们拒绝了插管抢救的医生询问,让她安静的离世。然后,依照她的愿望送她去遗体捐献。两个老医生,用自己的躯体,为培养今后的医生,尽力了。

我相信,如果到了要离开这个世界的时刻,绝不要挽留,不要用外来的力量强行张开自己的肺叶。不要用呼吸机自己的肺。它想要休息,就让它睡去吧!

死的安乐,是无比的幸福!善始善终!

一般来说到了ICU,需要浑身插满管子之时,医生一定要先经过家属的同意。过不过度医疗的决定权,其实在病人家属手中,而此时的你因为陷入昏迷,是不可能为自己做任何决定的。

所以这一切最好在病人清醒的时候,自己做决定,等到了无意识的状态之时,家属在传统的道德压力面前,是不敢随便做拒绝治疗的选择。很多时候,子女家属并不是不知道病人的痛苦,只是不能做这个“坏人”。

就我个人而言,一直跟子女们说,真到了这种场景,请记住我的选择,无论无何不要插管子,强行为我续命,这跟费钱无管,而是我不想让自己在痛苦中离开。而你们也不需要背负什么道德包袱,一切都是我自愿的。

如果有这样想法的人,一定要尽早的立下遗嘱,不让亲人为难,也给自己找一个体面离开世界的机会。

拒绝临终抢救,支持安乐死!

我能接受,举双手赞成,而且在现实中我也是这样做了。当生命到了无可挽回的地步时,就有尊严的离去吧,不要为了延缓那几天甚至是几个小时苟延残喘的生命而身上插满了管子,那样一点意义都没有。

我妈妈在85岁那年摔了一跤,把腿摔坏了,我们一点都不敢碰,碰一下就疼的嗷嗷叫唤,打了120送到了医院。在医院拍了片子确认是右腿股骨头骨颈部位摔断了,大夫说需要换人工的股骨头关节,因为我妈年纪大了,大夫讲了一大堆可能发生的情况,言外之意就是出现一切不好的后果甚至死亡都与医院无关,家属同意就签字。我哥和我商量了一下,心里很纠结,不治吧,我妈那疼的嗷嗷叫,看着实在是揪心,治吧又有这么多的意外可能发生,真是太难抉择了。考虑了很久,最后我俩达成共识,还是手术,听天由命吧,不管出现什么情况我们都认了,我提出要骨科的主任亲自为我妈手术,主管我妈的大夫说可以,我哥手哆嗦着在文件上签了字。

手术那天早晨6点多就开始准备了,早晨需要空腹不能吃不能喝,我给我妈从头到脚都擦洗了一遍,一遍一遍的嘱咐我妈,不要害怕,给你手术的医生是这个科的主任,技术是最好的,也是非常有经验的,手术做完了你就不疼了。我做完这些准备工作后,9点来钟护士过来开始用刀片给我妈备皮(就是把汗毛刮下去),然后插上尿管,手上埋了针开始输液。快到11点了,手术室的护士推着车来接人了,我们一起把我妈抬到了手术室的车上,一同去了手术室。到了手术室门口护士说你们就在这里等着吧,有什么情况好及时能找到你们。我的心一下子就提了起来,在门口看着屏幕上写着我妈的名字是在等候状态,就是说虽然人进去了,还在等候状态中,没有开始手术。

我们目不转睛的盯着屏幕,焦急的等待着,仿佛时间过得太慢了。1.15分屏幕上终于显示轮到我妈进去了手术,这时候我的手冰凉,心跳快的有点受不了,心里默默的念着“一切顺利一切顺利”。过了有近一个小时突然听到有拉锯的声音,嘎子嘎子就像用锯子在锯什么东西,什么情况,我和我哥都蒙了。又过了有半个小时,手术室门打开了,出来一个护士喊我妈名字,我的心一下子就到了嗓子眼了,腿都不好使了,我们忙说家属在这里,护士把一个塑料袋递给我说这是患者断了的股骨头,取了出来你们拿着吧。我接过塑料袋一看,里边装了一个圆球状的骨头,骨头的一边还有一个3公分直径的脖颈,脖颈里边有个空腔,上边还有斑斑血迹。我这是第一次看见活人的骨头,不知道是害怕还是什么,双手抖的厉害,递给了我哥,我哥拿着看看就装在了兜子里,我哥说回头找个地方埋了。

(上图就是人体的股骨头,股骨头颈最容易断,一般老年人摔倒断裂的都是在股骨头颈部)

里边的手术还在进行中,我们又听到了好像锤子敲打东西的声音,咣咣的响声听的我们有点不知所措。到了4点了吧手术室的门终于打开了,我妈被护士推了出来,告诉我们手术很顺利,已经换上了钛合金股骨头了,这时候我的心终于落地了。和护士一起把我妈送到了病房,手术是做的腰麻,从腰部到大腿上都没有知觉,我们把我妈抬下来放到床上,我妈一只胳膊绑着血压检测的带子,手上埋着点滴的针,药液一滴一滴的流入我妈的身体,另一只手上食指上夹个夹子连着生命监控仪器,前胸上贴着检测心电的胶贴,大腿外侧手术刀口处贴了有60公分长的纱布,在刀口的最下边埋了一根导管,起着引流的作用,伤口里面的残血顺着导管流出体外,下身插着导尿管,真是惨不忍睹。让人看着好心疼,这对85岁的老人来说是多么大的磨难,暗自庆幸我妈还真的挺过来了。因为麻药还得六个小时才能在体内消耗完,所以我妈平躺着不能枕枕头,也不能进食,六小时后可以进点流食。我们就陪在我妈身边,盼着六小时快快过去。

(这是置换了人工股骨头的X光片,发白的就是人工股骨头)

我和我哥看着我妈心里难受的要命,我俩就围绕我妈的情况聊了起来,我俩一致认为,以后万一那天我妈要是再次发病,如果能保守治疗就治疗,如果再这样血腥的需要手术治疗的病,尽量不要遭罪了,毕竟年纪这么大了。2019年我妈87岁那年,有一天突然发病高烧,我没有送我妈去医院,因为我唯一的哥哥刚刚因为肺癌去世才19天,我哥临终前我一直在医院陪护,送走我哥我就大病了一场,这时的我刚刚恢复了一点精神。我找了社区的大夫登门给我妈看病打针,用了四种药物同时点滴,我妈从得病就处于昏睡的状态,你叫她就睁眼看看你,然后马上又睡过去。开始叫她一声喂一点流食她还知道往下咽,这样过了两天退烧了,每天还是坚持着点滴,到第六天时,喂她就不吃了,顺着嘴往外淌,那天的后半夜凌晨1.45分,我妈就再没有醒过来,永远的离开了我。早上8点社区的大夫又来给我妈打针,她也没想到我妈会在凌晨去世了,看到大夫我大哭着问,我是不是做错了?我是不是应该把我妈送去医院?大夫安慰我说,你做的非常对,你妈妈已经是87岁高龄了,去医院也未必就能有好结果,俗话说就是熟透的瓜了,外边看着挺好,其实内脏功能都已经不行了,你妈能够这样在没遭罪的情况下就走了,对她来说是一种福分,你的决定是非常正确的不要自责了。听了大夫的话我的心才释怀了一些。

每当想起我哥和我妈在一个月内(相差26天)相继离我而去,我就控制不住的泪流满面,心也在隐隐作痛。他们是我原生家庭最后的亲人,我现在就相当于是个孤儿。今天,我也是流着眼泪写下这些,我是想和大家分享一下,如果是高龄老人了,且处于昏迷状态就不要去医院折腾了,让老人家平静安稳的走,对老人来说可能是最好的。希望大家不要喷我。

先说说我老公一个去世两年的远房姑父,老人家是离休干部,抗战时期的,月工资接近两万元,老伴是退休教师,生活尚能自理,儿子早过世,一个女儿在外地。姑父去世前有一年零三个月时间在重症监护室,医药费几乎全报,因为使用一些不能报销的进口药,还有请护工等,每月还得自费一万多元。反正他老人家全靠仪器活着,肉体遭受什么痛苦,有知觉时心里什么感受,外人都无从知道。

再说我自己的妈妈,我妈妈是退休干部,因为年轻时工作太拼命,身体落下病根,从我有记忆她就一直在疼,颈椎腰椎关节没一处好,从小就看她扎针吃药各种治疗,却不能根治,就这样病病歪歪一直到85岁不能自理,长期病痛和两年卧床,妈妈对死亡看的很淡。

今年5月21号晚,妈妈突发心衰,在医院抢救室稳定后,医生说随时有生命危险,要送去重症监护室,我们不同意。

第二天喂妈妈吃过饭,看她安详躺着,跟平时一样,我说:“妈妈,昨天吓死我了,你手都凉了,害怕了吗?”我妈说:“不怕,死了就不受罪了,再那样就别救了。”我说:“那可不行,我可不能眼睁睁看你走,昨天医生让你进监护室,如果再有意外,我可要听医生的。”妈妈安详地看着我:“不进,不去活受罪,别救我。”

23号晚,妈妈大便两次,是绿色的,24号早8点到9时半,一直在大便,刚收拾干净,又拉出来,护士来问什么颜色,看是黑色就说:“没事,打抗生素就这样。”唉!当时不懂,妈妈过世后才知道拉黑便其实人就快不行了。

24号晚饭妈妈就吃了几口,当时状态一如平常,还能接电话,可九点多开始呼吸困难,医生说只能送重症监护室,我也急了,对妈妈说:“咱去吧,听医生的。”可她老人家坚决摇头,说着别救了别救了,然后就没意识了,医生试脉搏翻眼皮,大声说:“赶紧插管。”我说“不插了,我妈妈说过,她不受这个罪了。”这个时候,我哥赶来了,也对医生说“放弃吧!我们放弃,别让我妈受折腾了。”晚10时30分,我们亲爱的妈妈离开了我们,享年87岁。

后记: 办完后事,我去医院结算,医生说:“您家老人真明智,其实插管也不过延长两三小时,多受罪。”

还有,我妈生我的时候38岁,现在我的大姐六十多了,哥姐们都得照顾儿子孙子加上父母,分身乏术。所以我还是空闲多的身体好的,平日有事也是我来做主处理的。所以那些反对父母年龄大生二胎的,等父母老了需要照顾时候,你就知道个中滋味了。

双手赞成!我早就对家人说过N次,一旦我语言出现障碍,表达不了我的思想时,即突发疾病,生活完全不能自理时,必须向医生表达我的愿望,即:不抢救,不开颅,不插管,不气切!死后不开追悼会,树葬!我不愿意没有尊严的苟活,即拖累家人,又自己遭罪,绝不!

如果患者疾病已到终末期,身体状态已经无法承受除药物以外的任何治疗手段 (重要前提) ,作为一名临床多年的医生,我是接受这个倡议的。

从临床实习到成为一名独立行医的医生,我曾目睹过太多临终患者的痛苦与挣扎,尤其是癌症患者。 癌性疼痛不是一般的疼痛,疼痛评分可达到7分以上(最高10分),这时的疼痛是很难承受的,需要镇痛级别十分高的止痛药(如吗啡) 。

除了疼痛,他们生活不能自理,因为无法进食, 需要长期留置胃管 ;因为疾病原因无法下床大小便, 需要插尿管 解决小便问题,大便要用成人纸尿裤;因为无法自主活动,需要护士帮忙翻身,不然容易长褥疮,时间久了容易感染;因为无法自主呼吸,还 需要进行有创或无创气管插管, 能自主呼吸的但是肺功能差的需要长期鼻导管吸氧; 最常见的是静脉留置针套管和深静脉置管。

身上插这么多管, 如果真的没有治疗希望,医生一般建议放弃有创抢救,比如心肺复苏、电除颤、气管切开、气管插管等,而这些是需要和患者家属商议并由患者家属签署知情同意书才能生效的。

如果在患者意识还清醒时,患者能接受自己的病情预期,提出拒绝插管的要求,医生和护士也会在履行告知义务后尊重患者的选择权利,并让患者签署相关文件。

成立“拒绝插管CLB”,其实是人们对临终关怀的认识的觉醒。在恶性疾病的治疗过程中应更多地关注患者的意愿,减少他们的痛苦,让他们有尊严地度过人生最后的光阴。

文:王浩浩/王传航

我接受,我家老太80多忽然不省人~,结果医院脑出血做手术十几万没了,不能说话不能动,但头脑清醒,整天哭闹大小便不知道,生活没质量儿女轮流管理。所有人累。

假如我即将离世……

亲爱的儿子、妻子和家人:

自从看到琼瑶发布的公开信,由于担心儿女受到道德和公义的绑架而不能自主,所以她早早地留下遗嘱,用公开信的方式告知所有人,交付儿女在她重病之时不要进行无谓的过度治疗和抢救。

然后我就一直想着也要学习她的思想,为孩子和家人留一份类似的遗嘱,主要是认同于琼瑶阿姨对待人生的豁达态度,同时也是不愿给孩子增添无谓的责任和负担,但是由于觉得自己年龄还不到五十岁,觉得此事不必急着做,所以在2017年3月18日把公开信下载备份后,便一直没有实施。

今天由于清明过后的一个意外之噩梦,突然觉得人生无常,所有想到的事情应该立即去做,不能再等!

特别说明:下面的内容虽然有抄袭琼瑶阿姨的原版,但也是我真实意愿的体现,希望家人和所有关心我的人能够理解和支持。

一、不论我生了什么重病,如胃癌、食道癌、胰腺癌等等各类癌症,坚决不动大手术,包括以伤害身体为代价的急救或治疗措施,如化疗、放疗、开颅、开胸、气切、电击、叶克膜等等!

二、不论什么情况下,绝对不能插「鼻胃管」!因为如果我失去吞咽的能力,等于也失去吃的快乐,我不要那样活着!

三、不论什么情况下,不能在我身上插入各种维持生命的管子,如尿管、呼吸管等各种我不知道名字的管子!如果仅是维持,生命就连行尸走肉都算不上,是完全没有意义的。

以上三条,在我能作主时让我作主,万一我不能作主时,照我的叮嘱去做!总之,让我最少痛苦的死去,比千方百计让我痛苦的活着,意义重大!当然,在安乐死还未被法律和大众认可之前,我不强求大家帮助我死去,因为这样会背负太多的法律纠葛和道德谴责,我不愿意!我只要求,在法律允许的范畴内,请你们尊重我的意愿,主动选择不动大手术、不作维持生命的无谓抢救和治疗,同时思想不要纠结,保持内心的坦然,不必在意别人的看法,因为一切都是为了我――没有痛苦的离去。

你们能做的,和应该做的,就是建议医生采取缓和治疗,来减缓我的病痛症状,帮助改善我作为病人的心理和精神状态,让我的生命最后一程走的有尊严!

英国的缓和医疗有三条核心原则:1.承认死亡是一种正常过程; 2.既不加速也不延后死亡; 3.提供解除临终痛苦和不适的办法。也可以理解为我们常说的“临终关怀”!

如果你们的时间和条件允许的话,可以参照以下几点去做:

1、要多抽时间陪我度过最后时刻;(如果我糊涂了,会胡言乱语,也可以不陪!哈哈!)

2、我如说出希望在什么地方离世,请尽量满足;(如果还没满足时,我突然走了,也不必遗憾和懊悔!呵呵!)

4、协助我弥补人生的种种遗憾;(这条就不必了,人之将死,如果还惦念着种种缺憾的话,说明还是想不开,即使你想帮助弥补,也是做不到的!但可以假假的敷衍一下,就OK了!笑脸!)

5、帮我回顾人生,肯定过去的成就。(此条与第3条雷同,说白了,能哄时哄哄,找路边做假证的颁个荣誉证书都行!调皮!)

最后说一句,无论你们怎么做,我爱你们,希望我离世后,你们内心能够得到平静,祝你们永远幸福!

(姓名略)  2018年4月7日星期六

前一阵正好经历了类似的事情。亲戚中的一位老人在生病的时候写了遗嘱,其中有一条是病危的时候不抢救。真到了病危的时候,几位子女便遵循了父亲的意愿,没有进行抢救。

这位老人本人也是从事医学工作的,对临终的抢救有自己的看法,希望能够有尊严的离去。难得可贵的是子女能够遵循老人的意愿。在很多情况下由于孝道观念的影响,是做不到这一点的。

题目上谈到临终前的过度医疗,这个界限很难决定,因为也不可能只拒绝临终前的过度治疗,能做的是像这位老人那样要求不抢救,这样医院在患者病危的时候就不采取抢救措施,包括插管。

是否这样做,完全是个人意愿。抢救是有可能延长生命的,很多人的考虑是增加患者的痛苦、经常无济于事、就算抢救过来也有可能只延长有限的时间,加上昂贵的费用,这也是情有可原的。所以要在本人清醒的时候考虑好,不仅本人考虑好,家属也要转过弯来,保证到时候不要违背患者的意愿。

人有求生的权利,也有死的尊严,究竟怎么选择,就让本人决定吧。

在国外还有一种极端现象,几年前美国一家医院接收了一个因为吸毒过量而病危患者,准备抢救的时候发现他胸前有”不要抢救“的纹身,再一查,此人签署过不抢救的法律文献。虽然他的情况如果抢救的话,是能够救过来的,但医院还是决定不抢救,结果患者死了。这个病例在美国医学界引发一场讨论,最终,专家认为医院做得对。

这种情况就和救死扶伤的宗旨有所违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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