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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岭泽国镇人事劳动保障所在哪里?

86 2023-10-22 00:41 admin

一、温岭泽国镇人事劳动保障所在哪里?

就在泽国镇的镇政府里面,保障所属于政府的一个部门。

二、人事代理与劳动保障代理的区别?

人事代理合同和劳动保障代理区别如下:

1,主体资格不同。劳动保障代理主体即劳动法律关系当事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而人事代理合同签订合同的方式不同签订人事代理合同的员工,不是与单位直接签订协议,而是与人事代理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

2,主体关系不同。劳动保障代理的双方主体间不仅存在财产关系即经济关系,还存在着人身关系,即行政隶属关系。劳动者除提供劳动之外,还要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服从其安排,遵守其规章制度等。而人事代理合同主体之间只存在经济关系,彼此之间无从属性,不存在行政隶属关系,劳动者提供劳务服务,用人单位支付劳务报酬。

3,获得待遇不同。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除获得工资报酬外,还有保险和福利待遇等;而人事代理关系中的自然人,一般只能获得劳动报酬。

4,合同内涵不同。劳动保障代理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而人事代理是指按照国家有关人事政策法规要求,接受单位或个人委托,在其服务项目范围内,提供人才招聘、技术培训、保险缴纳、职称评定、用工关系管理等代理性人力资源服务。

5,用人单位义务不同。劳动保障代理的履行贯穿着国家的干预,用人单位强制性地给用人单位规定了许多义务,如为劳动者交纳社会保险、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政府规定的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等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不得协商变更。而人事代理合同的雇主一般没有上述义务,当然双方可以约定上述内容,也可以不存在上述内容。

6,劳动力支配权不同。劳动保障代理关系中,劳动力的支配权,归用人单位行使,双方形成管理与被管理者的隶属关系;在人事代理合同关系中则由劳务提供方自行组织和指挥劳动过程。 

人事代理的方式有委托人事代理,可由单位委托,也可由个人委托;可多项委托,将人事关系、工资关系、人事档案、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等委托区人才服务中心管理,也可单项委托,将人事档案委托区人才服务中心管理

三、邯郸丛台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大队?

邯郸市劳动局监察大队在人民路与陵西大街交叉口北行五十米路东(华龙商场后面没多远)

四、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是劳动局吗?

是由以前的劳动局和人事局合并而来的。

五、蓝田县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

看您要办什么业务了 如果是学生托管档案 或是招考报名等在蓝新路(县医院隔壁)县人才交流中心办理 如果是退休等 就到长坪路的县就业服务局 (城关派出所对面)办理 人事局现在一分为二 蓝田县人事与劳动社保局=人才交流中心+就业服务保障局

六、邯郸丛台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大队在哪啊?

从丛台路到过中华大街到卫校 劳动局在卫校的南边(过中华路往东的第一个十字路口很好找) 监察大队好像是在楼里 你到那在打听吧

七、劳动保障全称?

劳动保障是指以保护劳动者的基本权益所采取的一切措施和行为的总和。

劳动保障制度的目的就是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为目的的,这是区别于其他对劳动关系调整的法律制度。

劳动保障的内容是主体的独立人格、法律地位和物质利益。主体的独立人格是获得法律地位的前提,而独立的法律地位又是实现物质利益的前提。

劳动保障首先要确立和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独立人格和法律地位。

八、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事业编有哪些?

  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的下属部门或单位如下: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政务公开、信访、安全保密、目标管理、财务和后勤保障等日常运转和综合协调工作;参与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信息化建设规划工作。  (二)综合法规科(行政审批服务科)  组织开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研究工作;承担重要文稿起草工作;协调专家咨询工作;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新闻发布工作;负责起草相关地方性政策草案,参与立法论证等工作,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相关行政复议及行政应诉工作。编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全市人力资源需求和社会保险事业发展预测分析,承担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综合管理与分析工作;承担全市人才资源开发工作;承担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信息化建设规划工作。负责本部门所有行政许可事项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受理、审查、决定并依法进行有效监督。  (三)录用调配科  承担依法对公务员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全省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审核报批和管理工作。承担公务员日常登记管理工作和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考试录用工作;承担公务员信息统计管理工作。按规定承办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接收大中专毕业生、人员调配事宜。  (四)考核任免奖惩科  负责组织全市机关公务员培训;实施公务员职务任免与升降、交流与回避、辞职辞退制度;指导协调全市非领导职数管理工作,按干部管理权限承担市直行政机关非领导职数相关管理工作;承办公务员考核、奖励、表彰事宜;承办市人民政府有关干部任免事项;实施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考核、奖励、处分、辞职、辞退等管理政策。  (五)职称科  承担职称评审及管理工作,推行和强化执业资格制度和资格考试制度,承办深化职称制度改革事宜;承担组织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的推荐、选拔和管理工作;归口管理外来专家和出国(境)人员培训工作。拟定全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政策并组织实施。  (六)就业促进科  拟订就业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实施劳动者平等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跨地区有序流动的政策;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参与拟订专项就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政策和措施,指导、协调全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并督促检查;组织实施就业援助和特殊群体就业政策;落实国(境)外人员(不含专家)来安就业管理政策;指导和规范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负责人力资源服务中介机构的审批,并实施指导、管理和监督。  (七)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管理科(安顺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实施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培训计划;承办转业军官的接收、安置工作;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做好转业军官随军调(迁)家属的安置工作;实施省内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承担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承办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的具体工作。  (八)工资福利科  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资规划和调控管理政策;贯彻执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福利和离退休政策;管理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总额,承办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政策实施和工资统发工作;指导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总额管理工作;贯彻执行机关、事业单位津贴、补贴制度;协调市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承担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前退休手续办理工作。  (九)职业能力建设科  组织实施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政策、规划和管理办法及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的培养、激励政策;推行职业技能资格制度;监督实施技工学校及职业培训机构发展规划和管理规则,指导师资队伍和教材建设。  (十)劳动关系科(农民工工作科)  贯彻落实国家劳动关系的政策法规;实施指导建立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订立、集体合同(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合同)的审批;监督实施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贯彻执行劳动用工备案工作,办理劳动关系转移手续;监督执行国家企业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制度;负责特殊工时制的审批和监督执行;指导和监督企业落实职工工资收入分配政策,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拟定发布全市企业劳动力工资指导价位;贯彻执行企业工资指导线;参与劳动模范的评定工作。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协调处理涉及农民工的重大事件,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指导协调农民工工作信息建设。  (十一)劳动监察科  综合管理全市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并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组织劳动监察机构检查用人单位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双方执行、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负责企业内部劳动管理规章制度的备案审查工作,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承担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协调全市重大劳动违法案件和突发性事件的处理工作。  (十二)事业单位管理科  贯彻执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承办高级专家延聘工作;指导监督事业单位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公开招聘、聘用及岗位管理工作;指导和管理机关工勤人员聘用工作。  (十三)养老失业保险科  贯彻实施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及补充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政策,拟订相关工作制度;拟订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基金管理办法和预测预警制度;完善市内企业职工离退休政策,办理市本级统筹管理单位职工退休和市内企业职工提前退休审批手续。贯彻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较大规模失业的政策和经济结构调整中涉及职工安置权益保障的政策和失业人员疾病、生育、死亡的有关待遇政策。指导、监督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拟订全市农村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规划;拟定农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办法;负责征地方案中有关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的审核。  (十四)医疗生育工伤保险科  贯彻落实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政策,拟订全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基金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市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的监督管理;完善全市工伤预防、认定和康复管理工作制度;负责工伤伤残等级鉴定;组织拟订全市工伤保险基金管理办法和定点医疗机构、药店、康复机构、残疾辅助器具安装机构的资格标准并监督实施;承担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五)基金监督科  负责社会保险基金、就业再就业专项资金及其他资金的监督管理;拟订全市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监督制度;依法监督全市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征缴、支付、管理和运营,并组织查处市内相关案件;承担市社会保障监督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承担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工作;参与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  (十六)调解仲裁管理科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劳动争议、人事仲裁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拟订劳动争议、人事仲裁制度的实施规范,指导全市劳动争议、人事仲裁工作;指导开展劳动争议、人事仲裁预防工作;依法组织处理重大劳动争议、人事仲裁及相关协调工作。完善公务员申诉控告制度和聘任制公务员人事争议仲裁制度。承担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七)人事教育科  承担局机关和所属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干部人事、工资福利变动相关工作,承担干部职工考察、任免、调配、离退休人员工作;拟定本单位干部职工教育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

九、滦南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电话?

人劳局:4122871 就业局:4122305 社保局:4122611 人才交流中心:7802517 编委:4122365 某领导的私人手机号码不宜公布,见谅。

十、义乌市上溪镇人事劳动保障局地址在哪?

上溪镇没有劳动保障局的!局一级都是在县市的!上溪只有劳管所!在四通路,移动营业厅对面,老的信用联社那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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