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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规定?

239 2023-12-15 12:46 admin

一、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了规范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活动,促进业主自治管理物业,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住宅小区物业管理、使用、维护及其监督管理。

    第三条 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称市物业主管部门)负责全市物业管理活动的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

县(市)、区房产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称辖区物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

     建设、规划、城管、公安、价格、环保、工商、民政、财政、人防等有关部门应当依照各自职责,协助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协调物业管理与社区建设的关系,指导业主成立业主大会,协助辖区物业主管部门调处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的纠纷和对物业管理进行指导、监督。

     社区居民委员会应当支持和指导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依法履行自治管理职责,配合辖区物业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调处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的纠纷。

     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管理中发生纠纷的,可以要求辖区物业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居民委员会调处。

     第五条 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由辖区物业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和单位参加的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辖区内物业管理的重大问题,并建立物业管理争议化解和纠纷处理工作机制,为处理物业管理争议和纠纷提供便利。

     第六条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法律、法规规定的权利,并应当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

     第七条 物业管理区域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指导业主成立业主大会筹备组,辖区物业主管部门应当予以协助。

     第八条 业主大会筹备组应当履行下列工作职责:

(一)确定业主身份;

(二)拟定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草案;

(三)拟定管理规约草案;

(四)拟定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草案;

(五)组织召开首次业主大会。

     第九条 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筹备经费由建设单位承担。建设单位应当在物业交付使用前,依照与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协商确定的具体标准,将首次业主大会筹备经费交给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由业主大会筹备组使用。

     筹备经费应当专户储存,专款专用。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后,业主大会筹备组应当将筹备经费的使用情况向全体业主公布,接受全体业主的监督。筹备经费的结余部分应当纳入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或者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第十条 业主大会的召开形式、业主代表的产生、业主大会决定的作出,依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依法履行法律、法规和业主大会赋予的职责。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是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自然人业主或者单位业主授权的自然人代表,能认真履行业主义务,热心社区公益事业,具有较强的公信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第十二条 业主委员会委员的人数应当是单数,且不得少于五人。业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在业主委员会委员中推选产生。

     业主委员会应当在选举产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和辖区物业主管部门备案。业主委员会备案的内容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三十日内办理备案变更手续。

     辖区物业主管部门应当对依法选举产生的业主委员会出具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备案证明和印章刻制证明。业主委员会应当依法刻制和使用印章。

     业主委员会每届任期三至五年,具体任期由业主大会决定。业主委员会委员可以连选连任。

     第十三条 业主委员会会议由主任或者主任委托的副主任召集,召开会议时必须有半数以上的委员出席,作出的决定必须经业主委员会全体委员半数以上同意。

     业主委员会需要讨论、决定的事项应当于会议召开三日前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听取业主和非业主使用人的建议和意见。

     业主委员会应当在作出决定后三日内,以书面形式将决定内容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业主可以要求查阅业主委员会的会议记录,业主委员会应当予以配合。

     第十四条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依法作出的决定,对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

     业主认为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决定侵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要求辖区物业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依法处理,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第十五条 业主委员会应当根据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要求,组织召开业主大会定期会议。

     物业管理区域内百分之二十以上的业主提议或者符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规定条件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

     业主委员会不依照规定组织召开业主大会定期会议或者临时会议的,业主可以请求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督促业主委员会限期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会议。

     第十六条 业主发现业主委员会委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照法律、法规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提议业主大会定期会议或者临时会议审议决定是否终止其委员职务:

     (一)不履行业主委员会委员职责和业主义务,不遵守管理规约,情节严重的;

     (二)收受物业服务企业或者有利害关系业主提供的利益或者报酬的;

     (三)向物业服务企业销售商品、承揽业务的;

     (四)牟取可能妨碍公正履行职务的其他利益的;

     (五)其他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行为。

业主大会会议审议决定是否终止业主委员会委员职务时,应当允许该委员提出申辩,并记录归档。

     第十七条 业主委员会委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委员职务自行终止:

     (一)不再是本物业管理区域的业主的;

     (二)因疾病或者其他原因丧失履行职责能力的;

     (三)以书面形式向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提出辞职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八条 业主委员会委员职务根据本条例第十六条、第十七条规定终止的,业主大会应当依照其议事规则的规定及时补选缺额。

     第十九条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运作经费在利用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收益中列支,具体额度由业主委员会提出预算,并在业主大会上表决通过后执行。

     业主委员会应当在每年三月底前公布上一年度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运作经费的使用情况,接受全体业主的监督。

     第二十条 业主委员会应当在每年三月底前通过公告等形式向全体业主报告上一年度工作情况,并通报辖区物业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业主有权就涉及自身利益的事项向业主委员会提出询问,业主委员会应当予以答复。

二、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怎样创新?

关于如何创新物业管理的问题,你可以把你所见的,不符合要求的或者说是不满意的,业主看到的不足的地方,与之前物业对比或与其它物业做对比,比如别人做不到的地方我们尽量去做,早做,做好他

就像前物业没有把花圃弄好,那么你去弄好他,就是要做得与之前与其它物业做的不一样,有明显的改变,服务方面要以业主为主(服务),公共区域是管理为主,所以不搞混就没有问题了,其次把平时的服务做到细致化,比如谁家孩子摔倒了过去扶一下,哭的话带去买颗糖果。

在收费办公室放沙发,桌子,平时给他们倒点可乐雪碧,放点水果糖果等,一点细致的东西别人感欢上是不一样的。精诚所至金石为开,久而久之所有人心中都是对你细致的服务所感动。不管有人怎么搅屎,你在他们心目中都是最好的。

三、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的对象是什么?住宅小区物业?

物业管理是指业主对区分所有建筑物共有部分以及建筑区划内共有建筑物、场所、设施的共同管理或者委托物业服务企业、其他管理人对业主共有的建筑物、设施、设备、场所、场地进行管理的活动;物权法规定,业主可以自行管理物业,也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它管理者进行管理。

物业管理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物业管理是指业主委托物业服务企业依据委托合同进行的房屋建筑及其设备,市政公用设施、绿化、卫生、交通、生活秩序和环境容貌等管理项目进行维护,修缮活动;广义的物业管理应当包括业主共同管理的过程,和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进行的管理过程。物业管理内容包括:

1、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的内容包括对住宅小区居民和住宅小区内的房屋建筑及其设备、市政公用设施、绿化、卫生、交通、治安、环境等的管理。

2、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的对象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管理和服务的对象首先就是住宅小区的居民。管理居民在小区居住时的部分行为。e68a84e8a2ad7a64313334336238363、居住环境管理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的自然环境管理,是对自然环境的监测与防止自然环境中不良因素的发生。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

四、写字楼物业管理与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究竟有什么?

1. 背景:写字楼物业管理和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的背景不同。写字楼物业管理是指对商业写字楼的运营和维护管理,而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是指对居民住宅小区的服务和设施维护。

2. 服务对象:写字楼物业管理主要服务于企业、机构等商业客户,而住宅小区物业管理主要服务于居民。

3. 服务内容:写字楼物业管理主要包括安保、保洁、绿化等服务,同时还提供会议室、停车场等配套设施的管理。住宅小区物业管理主要包括安保、保洁、绿化等基础服务,同时还提供停车位、健身房、游泳池等居民活动设施的管理。

4. 维护重点:写字楼物业管理的重点是保持写字楼的商业形象和良好工作环境,注重办公设施的良好维护和日常管理。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的重点是为居民提供良好的生活环境和居住体验,注重小区设施的安全维护和社区服务。

5. 组织模式:写字楼物业管理一般由专业物业公司或物业服务商承担管理职责,负责整个写字楼的运营与维护。住宅小区物业管理一般由业主委员会或物业公司负责管理,居民基于物业费用享有相关服务。

总的来说,写字楼物业管理与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在背景、服务对象、服务内容、维护重点和组织模式等方面存在差异。写字楼物业管理注重商务与经济效益,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注重居民生活和社区建设。

五、大连市城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标准?

主要根据《大连市城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制定,以下是一些主要内容:

1. 物业服务标准:物业服务应做到公平、公正、高效,维护业主利益,保障小区安全、卫生、整洁等。物业服务的具体内容包括安全管理、环境卫生、保洁、绿化、供水、供气、供电、供热、消防等。

2. 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物业服务收费应当公开透明,按照合理、公正、公开、便民的原则进行收费。物业服务费应当根据小区的实际情况,包括物业管理费、维修基金、公共能耗费用等。

3. 物业服务质量标准:物业服务质量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标准,保证小区环境的安全、卫生、美观,保障业主的基本生活需求,及时处理业主的投诉、建议等。

4. 物业服务投诉处理标准:物业服务投诉应及时、准确、公正处理,建立投诉处理机制,明确投诉受理、处理流程,及时回复投诉人和相关业主。

总之,大连市城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标准主要是为了规范物业服务行为,保障业主权益,促进小区和谐稳定发展。业主在选择物业公司时,应当注重对物业公司的综合评估,包括服务质量、信誉度、专业水平、收费标准等方面的考虑。

六、宁波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

答:宁波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工作环境,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

七、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的对象是什么?

物业管理的对象

一,公共卫生

二,小区绿化

三,公共设施维护,比如电梯等

四,车位管理

五,个别还涉及水电气等管理

总之,是服务业主的

八、珠海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

管理条例是为加强珠海市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明确业主、物业管理公司、开发建设单位以及有关部门的权利与义务,保障住宅小区物业的合理使用,维护住宅小区的生活秩序,创造良好的居住环境,而制定的条例。

本条例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委托物业管理公司对物业进行日常维护、修缮和整治,并对住宅小区内的绿化、交通、治安、环境卫生等项目进行日常管理。

九、物业管理合同最新范本?

物业管理合同的具体范本因国家、地区、用途等因素而异,因此最新范本也可能不断更新,建议您根据所在地区的规定和需要选择相应的合同范本。您可以咨询当地物业管理机构或律师事务所获取合适的合同范本。

十、写字楼物业管理与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究竟有什么不同?

由于写字楼是办公的场所,入住的往往都是公司,而公司的性质是对外开放的,流动人员多,他们的要求是整洁、安全的办公环境. 而住宅小区是居民居住的场所,入住的都是相对固定的业主。

小区的业主,他们的要求是有一个安静、舒适、整洁的居住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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