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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库日常管理适用安全生产法吗?

180 2024-09-09 02:30 admin

一、水库日常管理适用安全生产法吗?

水库日常管理在一定程度上是适用《安全生产法》的。《安全生产法》包括了对生产环境、生产设施、生产行为等各个方面的安全监管要求,它对各行各业都具有普遍的适用性,水库的日常管理也不例外。

水库日常管理涉及到了水文测量、水位监测、泄洪等工作,这些工作都需要严谨的操作流程、标准化的操作措施以及高度的责任心和安全意识。因此,在水库管理工作中,应当注重落实和执行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各项规章制度,强化日常巡查和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隐患,加强人员培训和安全意识教育等措施,确保水库的运营、维护、管理和保护都符合相关的安全生产法规,并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警犬日常管理?

公安局警犬训导所警犬日常管理制度: 第一条:警犬的饲养要做到定时、定量、定温。

警犬每天的饲养次数应视犬的年龄、饲料种类、训练或作业强度和犬的生理状况合理安排。第二条:保持犬体、犬舍和环境清洁卫生。犬体要经常梳刷,适时洗澡。犬舍和周围环境要每天清扫,随时清扫粪便污物,保证犬舍一周两次消毒。保证警犬的健康。第三条:警犬要每天散放、运动。运动强度根据犬的生理状况、环境温度和地形条件合理安排。喂食前、后半小时内禁止剧烈运动。散放运动过程中要防止咬伤人畜、走失警犬。犬用餐具、训练、诱导球等衔取物品必须专犬专用,保证充足清洁饮水。第四条:训导员每天要认真观察犬的精神状况,食欲的增减及排泄物形状,观察警犬健康状况。特别是加强警犬生病、发情期的管理,严防意外配种、偷配、乱配等事故发生。第五条:值班人员在6—22时,每两小时至少巡视一次犬舍警犬,22时以后视情巡察,认真观察犬的精神、饮食、运动及排泄物等状况,并做好记录。第六条: 做好警犬防疫工作,每年春、秋及时注射警犬疫苗严防犬疫传染病发生。第七条:犬舍区应相对封闭,未经允许,无关人员不准入内。禁止混养其它动物。严禁任何人将其它犬带到警犬所院内和犬舍区。

三、什么是日常管理?日常管理的定义是什么?

管理(manage)就是制定,执行,检查和改进。制定就是制定计划(或规定、规范、标准、法规等);执行就是按照计划去做,即实施;检查就是将执行的过程或结果与计划进行对比,总结出经验,找出差距;改进首先是推广通过检查总结出的经验,将经验转变为长效机制或新的规定;再次是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纠正,制定纠正、预防措施,以持续改进。

广义的管理:应用科学的手段安排组织社会活动,使其有序进行。其对应的英文是administion,或regulation。

  狭义的管理:为保证一个单位全部业务活动而实施的一系列计划、组织、协调和控制活动,对应的英文是manage或run。

  广义的管理中包含着经营,不过因为经营很重要,就单独列出。这样,“管理”和“经营”就被赋予特广义的管理:应用科学的手段安排组织社会活动,使其有序进行。其对应的英文是administion,或regulation。

  狭义的管理:为保证一个单位全部业务活动而实施的一系列计划、组织、协调和控制活动,对应的英文是manage或run。

  广义的管理中包含着经营,不过因为经营很重要,就单独列出。这样,“管理”和“经营”就被赋予特定的含义。

四、水库转让合同与水库租赁合同有什么区别?

"转让",就是把水库卖了、出售了,把水库的所有权卖给别人,转让后水库的所有权转移。转让了,水库就是别人的。

“租赁”,就是从水库所有权人的手中,获得一定时间的经营权,水库的所有权不转移。租赁,水库还是人家的,你只是用几年而已。

五、日常管理包括哪些?

1、按照管理对象划分包括:人力资源、项目、资金、技术、市场、信息、设备与工艺、作业与流程、文化制度与机制、经营环境等。

2、按照成长过程和流程划分包括:项目调研--项目设计--项目建设--项目投产--项目运营--项目更新--项目二次运营--三次更新等周而复始的多个循环。

3、按照职能或者业务功能划分包括:计划管理、生产管理、采购管理、销售管理、质量管理、仓库管理、财务管理、项目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统计管理、信息管理等。

4、按照层次上下划分为:经营层面、业务层面、决策层面、执行层面、职工层面等。

5、按照资源要素划分为:人力资源、物料资源、技术资源、资金、市场与客户、政策与政府资源等。

六、桃树日常如何管理?

施肥,嫁接,最好就是浇一些牛奶,会甜一点

七、公司日常管理职责?

公司日常管理制度包括:

  现企业管理制度的四个主要管理对象:人、财、物、信息,后三者都需要人去管理和操作,人是行为的主体。因此,人的管理工作是企业管理的核心,人力资源管理的战略性作用十分突出。

  回(汇)报机制

  1. 当上级下达工作任务后,任务受领人须在公司明确完成时间内或受领人自定预期完成的工作时间内,督促相关工作人员合作完成。在工作进程中可实时请示汇报,同时要求在规定完成的时间内必须回报工作完成情况。未完成的必须说明未完成的原因及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2.上级负有监管执行、协调各资源帮助下属完成任务的责任。

  3.下属在工作进程中有任何超出职权及能力范围等的问题可即时向上级回(汇)报以求得协助。

  通过“下达→受领→→回报”形成一个完整的回路沟通机制。以提升贯彻执行力,从而达到追求更高工作效率的目的。

  工作内容

  1. 针对业务及采购的客户资料的资料归档尤为重要,存档的客户资料除须体现客户基本信息外,还须体现目标及成交客户的成交情况、后续跟进情况、生日、性格、兴趣爱好、价值观。如果条件允许,还须体现其客户的家庭成员的组成及上述内容(不做硬性指标要求)。

  2. 拜访客户资料表则须体现拜访途径、开始和结束时间、地点、此次谈话内容简要、下次拜访议题和时间、预期达成的目标等。

  3. 目的在于公司可实时监管对上述两部门的人员因工作内容、工作时间的弹性造成的监管盲区,特别是出外勤后的工作监管容易进入盲区的跟踪。同时,未防备相关客户联络人的离职,此类表格能为后续的工作人员提供一些信息,使有迹可循、有迹可查,缩短新晋人员与离职人员对应客户的导入期时长。

  总结制度

  1. 公司员工每周进行一次总结,总结内容为上周工作亮点,不足之处。

  2. 工作亮点的分享,不足之处的改进。

  3. 下周工作计划的一个安排。

  4. 总结报告按级呈报批复并递交至行政部保管。

  会议制度

  增设早会,午餐会等短会。

  1.早会总时长不超过半个小时。公司主管级早会10-15分钟,部门早会10-15分钟。主要内容为总结昨天的工作,明确今天的工作内容和计划。

  2. 午餐会由各部门自行组织,主要内容为部门内及工作人员当前遇到的问题通过大家集思广益,共同探讨以寻求解决问题的最佳方案;成功经验的分享,促进部门团队人员的工作能力的全面提升。

  发展目标

  1.公司目标不明确间接的让公司员工失去工作动力,简单的为工作而工作。明确公司目标让员工了解自己的工作目的和意义。通过愿景目标的激励来实现公司目标进而达成员工自身的目标实现和成就感。

  2.在工作中,尽可能让员工参与公司年度规划内目标的中短期目标的制定。使他们有为自己制定的目标在奋斗的快感和有参与公司决策权力的被认同感。

  晋升与发展

  1. 公司建立自己的人才储备系统和人才梯队。在出现职位空缺及新职位时,优先考虑公司职工并发布内部招聘,执行竞争上岗的做法。

  2. 各层管理岗位的主要竞聘项为:

  2.1 竞聘人除专业专长外有无全面统筹的能力,

  2.2 公司需要专业能手,销售明星。但在主管级以上的岗位

  公司更看重竞聘者的德、贤、智。公司需要能制造更多销售(采购)明星的推手来担纲管理重任。

  2.3 竞聘成功的培养对象,公司将在1到3个月内对上述方面为培养者着重培养和考核。在主管部门60%以上的员工业绩由于新晋主管的努力得到提升可考虑转正,在未转正前薪资福利待遇不变。

  2.4 竞聘上岗的人员必须符合一个前提要求:在本部门或公司内自行培养一个接班人能全面接管竞聘者的本职工作。

  2.4.1 竞聘者申请及接班人安排情况以报告形式一并递交人事部。

  3.公司及人事部将对公司内部竞聘者的竞聘情况进行保密。

  4. 由于公司内部管理岗位有限,为增加员工的荣誉感及某种虚荣心的满足,建议在原有薪资待遇的前提下增设一些岗位职称,如:见习采购员、采购员、高级采购员、见习采购经理、采购经理、见习采购部经理、采购部经理。业务部及其他部门以此类推采取岗位梯队制。

  合理化建议

  合理化建议制度是管理的民主化制度,是一种较为成熟和规范化的企业内部沟通制度。主要作用是鼓励在职职工直接参与管理,并可以通过上情下达让企业管理和员工保持经常性的沟通。

  1. 设立意见箱

  2.员工及各层管理可采取匿名和署名的方式提供建议。公司每周六统一归纳交总经理审批,在下星期一以板报等形式公布批复内容及建议采纳情况。

  3、 被采纳的建议提供者(有署名的),视建议的重要性给予人民币50元~100元的奖励,此项奖励不设封顶,奖金随薪资一并发放。

  充分授权

  1. 通过完全授权的方式,可以训练员工处理问题的应变能力,而且可以将员工的创意、潜能激发出来,同时也是对员工信赖的表现。这种做法会使员工感受到企业的尊重与重视,有助于建立企业内的信赖关系,达成员工有主人翁精神的养成目标及要求。

  2.监管方式:实时向主管上级会(汇)报工作进程。

  3. 主管上级应更多的从侧面引导、激发员工创意,以经验分享的形式适可的给予协助,营造充裕发挥能力的氛围和空间。

  娱乐活动

  在节假日,休息时间有目的的组织一些娱乐(竞赛)活动。以部门或小集体形式参加竞赛。目的在于缓解工作压力的同时提升员工的团队协作能力,对集体团队精神的进一步领悟。力求将义阳打造拥有一荣俱荣牺牲精神,一损俱损团队意识的有凝聚力的团队。

八、ktv包厢管理日常?

KTV包厢管理日常?维护唱歌系统,看各项指标是否正常,是否话筒链接唱歌台,歌唱音乐是否清晰,有无掺杂杂音,或者无声音等情况。

再有就是日常,保洁这块,一定要做到干净卫生,给客人一种焕然一新感觉。

还有最后一点,就是日常ktv物品摆放,是否整齐干净。

九、阳台草莓日常管理?

盆栽草莓的方法

1、选用盆、土及品种。

盆栽用盆选择径口在20-30厘米的陶瓷盆为宜。盆土选用腐殖质含量较高的土壤。品种采用欧洲四季红,长虹2号、83-38等优良的四季草莓品种盆栽为好。全年可以多次开花结果。

二、栽培技术。

盆栽时间一年四季均可。

1、草莓种子种植:首先选择健壮的种子,把草木灰或细土与种子混合,播撒在盆土表面,上面再复盖薄薄一层细土地。然后浇足水。注意浇水时动作要轻柔,别把种子冲出。盆上复盖一块玻璃或湿报纸,主要起保温.保湿作用。摆放在阳光充足处,约20天左右发芽生长。冬天要防冻。来年春天新叶发出后施复合肥。

2、从园地起苗上盆,最好在秋季进行。选择健壮秧苗,起苗时要多带土,摘除老残叶,将苗木根系剪留10厘米左右。让根系舒展栽入盆土中。栽植深度以不露根、不埋心为原则。土要按实,固定苗位,使土面与盆口保持3-4厘米距离。栽后浇透水,放置阴凉处3-5天,然后搬到光线充足处。

3、肥水管理。

四季草莓1年多次开花结果,营养消耗多,要加强养分补充。可用兽蹄、鱼骨、家禽内脏、豆饼等,加水腐熟发酵,沤制成液态肥水或追施复合肥。一般每星期追肥一次。室外盆栽,每天早晚各浇水1次。浇水时,应事先将水晒暖再用,切忌直接用井水或自来水浇灌。

4、苗木管理。

盆栽草莓应加强植株管理。一是适时疏蕾、摘叶、摘除匍匐茎。即将无效的高层次花,在花蕾分散期适量疏除。去除老叶、残叶、病叶和多余匍匐茎,以减少养分消耗,提高果实质量。二是架果造形。即用铁丝或竹签做成不同形状的果架,放入花盆将果穗架起,促使果穗通风透光,果实着色均匀,防止泥土污染果实,减少病虫危害。同时,也可以利用匍匐茎进行艺术造型,提高观赏价值。三是防治病虫要采用相应的综合防治措施。

5、换盆。

盆栽草莓结果2年后,应于结果后换盆或换盆土。换盆时,先将植株从盆中取出,剪除衰老根、死根和下部衰老根茎,再栽入新的盆土中。

6、温、湿度。

一般盆栽草莓要求温度为20-25℃,冬季室温保持在15℃以上。花盆要放在通风向阳处,盆土经常保持湿润为宜。

十、水库管理细则?

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

(1991年3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7号发布 根据2011年1月8日《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订 根据2018年3月1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水库大坝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和社会主义建设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坝高15米以上或者库容100万立方米以上的水库大坝(以下简称大坝)。大坝包括永久性挡水建筑物以及与其配合运用的泄洪、输水和过船建筑物等。

坝高15米以下、10米以上或者库容100万立方米以下、10万立方米以上,对重要城镇、交通干线、重要军事设施、工矿区安全有潜在危险的大坝,其安全管理参照本条例执行。

第三条 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对全国的大坝安全实施监督。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大坝安全实施监督。

各级水利、能源、建设、交通、农业等有关部门,是其所管辖的大坝的主管部门。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大坝主管部门对其所管辖的大坝的安全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

第五条 大坝的建设和管理应当贯彻安全第一的方针。

第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大坝安全的义务。

第二章 大坝建设

第七条 兴建大坝必须符合由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大坝主管部门制定的大坝安全技术标准。

第八条 兴建大坝必须进行工程设计。大坝的工程设计必须由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单位承担。

大坝的工程设计应当包括工程观测、通信、动力、照明、交通、消防等管理设施的设计。

第九条 大坝施工必须由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单位承担。大坝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施工承包合同规定的设计文件、图纸要求和有关技术标准进行施工。

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应当派驻代表,对施工质量进行监督检查。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的,必须返工或者采取补救措施。

第十条 兴建大坝时,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批准的设计,提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照国家规定划定管理和保护范围,树立标志。

已建大坝尚未划定管理和保护范围的,大坝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安全管理的需要,提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划定。

第十一条 大坝开工后,大坝主管部门应当组建大坝管理单位,由其按照工程基本建设验收规程参与质量检查以及大坝分部、分项验收和蓄水验收工作。

大坝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申请大坝主管部门组织验收。

第三章 大坝管理

第十二条 大坝及其设施受国家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毁坏。大坝管理单位应当加强大坝的安全保卫工作。

第十三条 禁止在大坝管理和保护范围内进行爆破、打井、采石、采矿、挖沙、取土、修坟等危害大坝安全的活动。

第十四条 非大坝管理人员不得操作大坝的泄洪闸门、输水闸门以及其他设施,大坝管理人员操作时应当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干扰大坝的正常管理工作。

第十五条 禁止在大坝的集水区域内乱伐林木、陡坡开荒等导致水库淤积的活动。禁止在库区内围垦和进行采石、取土等危及山体的活动。

第十六条 大坝坝顶确需兼做公路的,须经科学论证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大坝主管部门批准,并采取相应的安全维护措施。

第十七条 禁止在坝体修建码头、渠道、堆放杂物、晾晒粮草。在大坝管理和保护范围内修建码头、鱼塘的,须经大坝主管部门批准,并与坝脚和泄水、输水建筑物保持一定距离,不得影响大坝安全、工程管理和抢险工作。

第十八条 大坝主管部门应当配备具有相应业务水平的大坝安全管理人员。

大坝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第十九条 大坝管理单位必须按照有关技术标准,对大坝进行安全监测和检查;对监测资料应当及时整理分析,随时掌握大坝运行状况。发现异常现象和不安全因素时,大坝管理单位应当立即报告大坝主管部门,及时采取措施。

第二十条 大坝管理单位必须做好大坝的养护修理工作,保证大坝和闸门启闭设备完好。

第二十一条 大坝的运行,必须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发挥综合效益。大坝管理单位应当根据批准的计划和大坝主管部门的指令进行水库的调度运用。

在汛期,综合利用的水库,其调度运用必须服从防汛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以发电为主的水库,其汛限水位以上的防洪库容及其洪水调度运用,必须服从防汛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水库的调度运用。

第二十二条 大坝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大坝定期安全检查、鉴定制度。

汛前、汛后,以及暴风、暴雨、特大洪水或者强烈地震发生后,大坝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对其所管辖的大坝的安全进行检查。

第二十三条 大坝主管部门对其所管辖的大坝应当按期注册登记,建立技术档案。大坝注册登记办法由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主管部门制定。

第二十四条 大坝管理单位和有关部门应当做好防汛抢险物料的准备和气象水情预报,并保证水情传递、报警以及大坝管理单位与大坝主管部门、上级防汛指挥机构之间联系通畅。

第二十五条 大坝出现险情征兆时,大坝管理单位应当立即报告大坝主管部门和上级防汛指挥机构,并采取抢救措施;有垮坝危险时,应当采取一切措施向预计的垮坝淹没地区发出警报,做好转移工作。

第四章 险坝处理

第二十六条 对尚未达到设计洪水标准、抗震设防标准或者有严重质量缺陷的险坝,大坝主管部门应当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分类,采取除险加固等措施,或者废弃重建。

在险坝加固前,大坝管理单位应当制定保坝应急措施;经论证必须改变原设计运行方式的,应当报请大坝主管部门审批。

第二十七条 大坝主管部门应当对其所管辖的需要加固的险坝制定加固计划,限期消除危险;有关人民政府应当优先安排所需资金和物料。

险坝加固必须由具有相应设计资格证书的单位作出加固设计,经审批后组织实施。险坝加固竣工后,由大坝主管部门组织验收。

第二十八条 大坝主管部门应当组织有关单位,对险坝可能出现的垮坝方式、淹没范围作出预估,并制定应急方案,报防汛指挥机构批准。

第五章 罚  则

第二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大坝主管部门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赔偿损失,采取补救措施,可以并处罚款;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毁坏大坝或者其观测、通信、动力、照明、交通、消防等管理设施的;

(二)在大坝管理和保护范围内进行爆破、打井、采石、采矿、取土、挖沙、修坟等危害大坝安全活动的;

(三)擅自操作大坝的泄洪闸门、输水闸门以及其他设施,破坏大坝正常运行的;

(四)在库区内围垦的;

(五)在坝体修建码头、渠道或者堆放杂物、晾晒粮草的;

(六)擅自在大坝管理和保护范围内修建码头、鱼塘的。

第三十条 盗窃或者抢夺大坝工程设施、器材的,依照刑法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一条 由于勘测设计失误、施工质量低劣、调度运用不当以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导致大坝事故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二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复议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15日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或者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对治安管理处罚不服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办理。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三条 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条例制定实施细则。

第三十四条 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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