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病案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医疗机构病历管理,保障医疗质量与安全,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切片等资料的总和,涉及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病历归档以后形成病案。
第三条本规定合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对病历的管理。
第四条按照病历记录形式不同,可区分为纸质病历和电子病历。电子病历与纸质病历具有同等效力。
第五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病历管理制度,设立病案管理部门或者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病历和病案管理工作。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病历质量定期检查、评估与反馈制度。
第六条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严格保护患者隐私,严禁以非医疗、教学、研究目的泄露患者的病历资料。
第二章病历的建立
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
编号制度,为同一患者建立唯一的标记号码。已建立电子病历的
医疗机构,应当将病历标记号码与患者身份证明编号相关联,使用标记号码和身份证明编号均能对病历进行检索。
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应当标注页码或者电子页码。
第八条医务人员应当按照《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中医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电子病历基本规范(试行)》和《中医电子病历基本规范(试行)》规定书写病历。
第九条住院病历应当按照以下顺序排序:体温单、医嘱单、入院记录、病程记录、术前讨论记录、手术批准书、麻醉批准书、麻醉术前访视记录、手术安全核查记录、手术清点记录、麻醉记录、手术记录、麻醉术后访视记录、术后病程记录、病重(病危)患者护理记录、出院记录、死亡记录、输血治疗知情批准书、特殊检查(特殊治疗)批准书、会诊记录、病危(重)告知书、病理资料、辅助检查报告单、医学影像检查资料。
病案应当按照以下顺序装订保存:住院病案首页、入院记录、病程记录、术前讨论记录、手术批准书、麻醉批准书、麻醉术前访视记录、手术安全核查记录、手术清点记录、麻
醉记录、手术记录、麻醉术后访视记录、术后病程记录、出院记录、死亡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输血治疗知情批准书、特殊检查(特殊治疗)批准书、会诊记录、病危(重)告知书、病理资料、辅助检查报告单、医学影像检查资料、体温单、医嘱单、病重(病危)患者护理记录。
第三章病历的保管
第十条门(急)诊病历原则上由患者负责保管。医疗机构建有门(急)诊病历档案室或者已建立门(急)诊电子病历的,经患者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批准,其门(急)诊病历可以由医疗机构负责保管。住院病历由医疗机构负责保管。
第十一条门(急)诊病历由患者保管的,医疗机构应当将检查检查结果及时交由患者保管。
第十二条门(急)诊病历由医疗机构保管的,医疗机构应当在收到检查检查结果后24小时内,将检查检查结果归入或者录入门(急)诊病历,并在每次诊疗活动结束后首个工作日内将门(急)诊病历归档。
第十三条患者住院期间,住院病历由所在病区统一保管。因医疗活动或者工作需要,须将住院病历带离病区时,
应当由病区指定的专门人员负责携带和保管。
医疗机构应当在收到住院患者检查检查结果和相关资料后24小时内归入或者录入住院病历。
患者出院后,住院病历由病案管理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统一保存、管理。
第十四条医疗机构应当严格病历
管理,任何人不得随意涂改病历,严禁伪造、隐匿、销毁、抢夺、窃取病历。
第四章病历的借阅与复制
第十五条除为患者提供诊疗服务的医务人员,以及经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或者医疗机构授权的负责病案管理、医疗管理的部门或者人员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擅自查阅患者病历。
第十六条其他医疗机构及医务人
员因科研、教学需要查阅、借阅病历的,应当向患者就诊医疗机构提出申请,经批准并办理相应手续后方可查阅、借阅。查阅后应当立即归还,借阅病历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归还。查阅的病历资料不得带离患者就诊医疗机构。
第十七条医疗机构应当受理下列人员和机构复制或者查阅病历资料的申请,并依规定提供病历复制或者查阅服务:
(一)患者本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
(二)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或者其代理人。
第十八条医疗机构应当指定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负责受理复制病历资料的申请。受理申请时,应当规定申请人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形式进行审核。
(一)申请人为患者本人的,应当提供其有效身份证明;
(二)申请人为患者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以及代理人与患者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和授权委托书;
(三)申请人为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与法定继承人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
(四)申请人为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死
亡证明、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与法定继承人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代理人与法定继承人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及授权委托书。
第十九条医疗机构可认为申请人复制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中的体温单、医嘱单、住院志(入院记录)、手术批准书、麻醉批准书、麻醉记录、手术记录、病重(病危)患者护理记录、出院记录、输血治疗知情批
二、病案管理的过程?
病案管理过程: 一、日常管理 (一)负责集中管理全院病案。
(二)凡出院病案,应于病人出院后三日内(包括死亡)全部回收病案室。
(三)负责出院病人病案的整理、查核、登记、索引编目、装订以及保管工作,在与病房交接病历时,逐一登记住院号、姓名、出院日期、上交日期,并在每次交接登记处由交接双方签字。
(四)计算机组与病案管理员进行病案交接手续,认真进行病案录入及核对工作,按月造表及打印台帐。
二、病案保管与供应 1、负责临床、教学和科研以及个别调阅病案的供应和回收工作。
2、负责办理院际病案摘录和经过医务处同意的外调接待工作。
3、配合统计人员做好有关统计资料的整理、分析。
4、把好病案书写质量的初查关,促进病案书写质量的不断提高。
5、切实做好病案储藏室的安全和对病案内容的适当保密工作。
6、住院病案一律由病案室长期统一保管,负责各种资料收集、整理、分类、统计、登记、顺号上架,不得丢失和破损,要保持清洁,妥善保管。
并准确及时的供应医疗、教学、科研所需要的资料,以及接待外来查访和持有批准手续的借阅、抄录病历等。
7、医疗统计工作的原始资料应以病案为主,只有病案内容所反映的情况才是最真实、最确切的,所以在医院中统计工作与病案管理工作应密切配合。
8、病案室工作人员必须严格保守病案中一切秘密,不得随意泄露。
9、病案室工作人员应认真检查病历质量和内容是否系统、完整,从中提出存在问题,不断提出改进办法。
10、患者门诊须要参阅住院病案时,由门诊医师到病案室查阅。
11、提高科研分析用的病案,应在病案室内阅毕归档,必须借出时,须经医政处批准,办理借阅手续,方可借出,两周内归还。
逾期不能归还者,应到病案室续期,但不得超过一个月。
12、院外和本院非医务人员,不得查阅病案,进修医生查阅病案,须经科主任批准,但不得借出病案室。
13、本院医生不允许查阅与本专业无关的病历。
特殊原因需要,须经医政处或医患办签字。
14、复印归档病历,按卫生部《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要求可以复印2002年9月1日后归档病历。
复印时,病案室工作人员根据复印证患者或家属到指定地点,按规定复印相关内容,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擅自查阅和复印病历。
15、任何科室及个人在病案室内讨论、查理制度 阅病案必须办理手续。
16、病人及其陪护人员不得翻阅病案。
病案在院内各部门间的流动,应由有关工作人员传递,不要让病人或其陪护人员携带
三、病案管理规定及流程?
答:病案管理是医院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对患者的病情、治疗和康复全过程进行记录、分析和管理的过程。以下是病案管理的规定及流程:
规定:
1. 病案管理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卫生部门的规定;
2. 病案管理应注重保护患者的隐私和医疗信息的安全;
3. 病案管理应按照标准化的格式和要求进行记录和管理。
流程:
1. 患者入院后,医生应及时开立病历,记录病史、体检、诊断和治疗等信息;
2. 护士应按照医生的要求,记录护理记录,包括患者的生命体征、用药情况等;
3. 医院病案室应收集、整理、归档和管理患者的病历资料,确保病历资料的完整、准确和安全;
4. 病案室应按照国家和卫生部门的规定,对患者的病历进行归档和管理,包括病案首页、入院记录、出院记录、手术记录、检查报告、化验报告等;
5. 病案室应定期进行病案质量评审和医疗信息统计,对病历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进行审核和监督;
6. 病案室应根据患者的需要,提供相关的病历资料和信息。
总之,病案管理是医院管理中非常重要的环节,它可以为医疗质量的提升和安全保障作出重要贡献。
四、病案管理专业怎么报考?
病案管理专业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报考:1. 病案管理专业属于医学类专业,一般要求有医学、医学相关、护理等相关专业的本科学历。如果没有相关专业背景,还可以通过相关考试(例如公共卫生硕士考试(MPH)等)取得相关学术背景后再报考。2. 在报考之前,可以先进行相关就业市场调研和专业背景学习,了解病院、医疗机构等用人单位对病案管理人才的要求和薪资待遇等信息,以便更好的把握报考方向和职业规划。3. 报考时还需关注各高校报考条件和招生计划,以及国家教育部和地方教育局的政策指导等信息,以选择适合自己背景和职业发展的学校和专业。
五、病案管理职称报考条件?
病案管理师的报考条件如下:
1、学历及工作年限要求:
1)取得医学及相应专业中专学历,担任药、护、技士职务满5年;
2)取得医学及相应专业大专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
3)取得医学及相应专业本科以上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
2、近3年内无医疗事故责任。
3、近1年内无医疗差错责任。
4、近2年内无学历或考试方面的违纪行为。
5、报考期间内未受到任何行政处分。
六、病案管理职称怎么报考?
报考方法如下:报名参加病案信息技术主管技师资格考试的人员,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和敬业精神,同时具备下列相应条件:1、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受聘担任病案信息技师职务满7年;2、取得相应专业专科学历,受聘担任病案信息管理
七、病案管理师报考条件?
病案管理师的报考条件是: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和敬业精神;
2、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受聘担任病案信息技师职务满7年;
3、取得相应专业专科学历,受聘担任病案信息技师职务满6年。
病案管理师的职责是:
1、负责全院病案资料的回收、整理、装订、编目、检查、归档、保管、借阅、复印和维护工作;
2、按规定及时回收病历,对不及时归档的病案督促并印发催还归档通知单;
3、负责病案资料的微机录入、检索、查询管理工作。
八、医务科怎么负责病案管理?
我们医院是的,主要是医院小了,对外事务都是医务科再交接!
九、简述病案管理系统的功能?
病案管理系统简述 概述: 病案管理工作站主要为医务科病案管理人员提供集病历质控,病历封存、解封,ICD编码管理、病案管理、病历借阅管理、医疗统计于一体的病案管理工作平台 功能: 全院病人病历书写质量情况实时监控,可按科室,按病区,按医生实时查看病历书写缺陷情况并可及时发送质控状况报告,全面实现医疗环控要求。 按病案管理规范要求全面实现病历在线封存,封存时可自动检查病历完整性。 内置完整的ICD-9,ICD-10疾病诊断编码库及ICD-9-CM3手术名称编码库。 病案工作站和医生工作站可共享病案首页数据,减少病案数据录入工作量。 实现病人病历数据在线借阅审批管理。
十、病案管理需要考什么证?
病案信息技术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评职称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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