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申请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时《医保管理制度》该如何写?
请根据医疗机构实际情况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应至少包含以下四个方面及各要素内容:
医保管理制度:(一)医保管理组织架构及人员管理规定;(二)医保就医及结算管理规定;(三)医保病历及处方管理规定;(四)医保信息系统管理规定(含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内容);(五)医保政策宣传及培训规定;(六)医保投诉及监督管理规定。
二、医疗机构怎么申请定点医保?
确定选择医院:一级,省级综合医院一个;二级,市级综合医院和专科医院各一个;社区医院一个。地域不同要求也有差异,按当地医保机构的要求做就可以了。
三、什么是医保定点医疗机构?
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机构是指经统筹地区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查核准获得定点医疗机构资格,并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且与之签订了有关协议的,为统筹地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提供医疗服务并承担相应责任的医疗机构。例如:绍兴有如下定点机构:绍兴市第一人民医院绍兴第二人民医院绍兴市妇女儿童医院绍兴市第五人民医院绍兴市第六人民医院绍兴市第七人民医院绍兴市中医院博爱医院市红十字会医院绍兴文理学院附属医院绍兴三院绍兴市公安局安康医院以及各乡镇卫生院和经审查核准的部分市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医务室。
四、如何申办医保定点医疗机构?
一、行政许可事项名称:
认定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
二、申请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须具备的条件:
1、符合区域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2、符合医疗机构评审标准
3、遵守国家及本市有关医疗服务管理的法律、法规、标准规定,有健全和完善的医疗服务管理制度。
A、制定并执行卫生局医疗质量管理标准的常见病诊;
B、有药品、医用设备、医用材料、医疗统计、病案管理、财务等管理制度;
C、准确提供门急诊、住院、单病种费用等有关资料。
4、严格执行国家及本市物价部门制定的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收费标准、并经物价部门检查合格。
5、严格执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有关政策规定,建立与基本医疗保险管理相适应的内部管理制度,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及专用设备。
A、根据业务量配备合理数量的专(兼)职管理人员,并行主管院长负责的医疗保险办公室;
B、配备必要的计算机等设备,满足医疗保险消息系统要求;
C、及时准确提供参保人员医疗费用的有关资料和报表:
D、执行医疗保险的医疗费用结算办法;
E、参加医疗保险药品管理的监测网。
四、严格控制门诊人次费用、住院人次费用、日均住院费用、平均住院臼等。
五、对医疗机构(对内服务)医务人员和服务人数的要求。
六、定点医疗机构的申请及办理程序:
由医疗机构自愿申请,所属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初审,市里进行复审。经复审合格的医疗机构可取得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资格,并由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与取得定点医疗机构的医疗机构签订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
七、申请定点医疗机构的办理期限:
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收到医疗机构的申请后,对材料齐全的,在30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收到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报送的审核意见和医疗机构申请材料后,30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如有特殊情况,可顺延30个工作日。
五、南通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申报条件?
申请医保定点的零售药店需具备下列主要条件:取得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新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GSP证书)、社会保险登记证;
申报单位上一年度药品安全信用等级为B级及以上,并在现址正常经营至少6个月,截止时间计算到递交申报材料时上一个月的最后一天,连锁经营的药品零售企业及公司设立分支机构经营或公司化经营的,以所属门店为单位单个申请;
药师的配备、管理应符合药品监督部门的要求,每个门店在职从业人员不少于2人,单位和员工按时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登记证发证时间应在递交申请时的三个月之前;同一平面上的连续使用面积不少于80平方米,连锁经营药品零售企业的门店不少于60平方米,非自有房屋租赁期3年以上等。
六、门诊怎么申请成为医保定点医疗机构?
医院、门诊部、社康中心符合以下条件的,可向市社会保险机构提出申请,签订定点医疗服务协议,成为定点医疗机构:
(一)具有与医疗机构等级相应的医疗技术设备和医护人员;
(二)遵守国家、广东省、本市有关医疗服务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定;
(三)严格执行国家、广东省、本市关于非营利性医疗收费和药品零售价格的各项规定,收费标准实行公示制度;
(四)承诺严格遵守本市社会医疗保险制度的有关政策规定,建立与医疗保险管理相适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具有健全的医疗保险管理组织,有领导分管医疗保险工作,配备必要的专职管理人员以及满足社会医疗保险需要的计算机等设备。
企业事业单位内部医疗机构符合前款所列条件,且所在单位的在职员工人数在1000人以上的,也可以申请成为定点医疗机构,为本单位的参保人提供医疗服务。
七、深圳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有什么特点?
1、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包括社康中心、门诊部)共有863家
2、其中,深圳市市本级共有医保定点医院18家,罗湖区89家,福田区125家,南山区121,宝安区162,龙华新区(原属宝安区)58家,光明新区42家,龙岗区187家,坪山新区(原属龙岗区)36,盐田区25家
3、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市外定点医院(广州地区除外)17家,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市外定点医院名单(广州地区)12家
4、具体明细表可参照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
八、定点医疗机构不得为什么提供医保结算?
只要是医保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夲地参保患者的都可以医保结算,直通车就是不需办任何手续的直接在定点医疗机构结算,异地的定点医疗机构办个异地备案都可以医保结算,定点医疗机构都是医保中心批的,所以都得提供医保结算
九、汕头医保一级定点医疗机构有哪些?
汕大第一附属医院
地址:长平路57号
汕大第二附属医院
地址:东厦北路
市第二人民医院
地址:外马路28号
汕大肿瘤医院
地址:市饶平路
市中医医院
地址:新兴路11号
十、什么是定点医疗机构?
定点医疗机构是指经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查,并与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签订协议,并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提供医疗服务,并承担相应责任的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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